公司代码:600661 公司简称:昂立教育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昂立教育 | 600661 | 新南洋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杨夏 | 杨晓玲 |
电话 | 021-62814035、021-62811383 | 021-62814035、021-62818544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11楼 | 上海市淮海西路55号申通信息广场11楼 |
电子信箱 | Yangxia1@onlyedu.com | yangxiaoling@onlyedu.com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508,013,907.75 | 2,711,382,027.57 | -7.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08,290,902.36 | 915,066,387.43 | -11.67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946,477.45 | -136,785,497.33 | -43.25 |
营业收入 | 785,435,448.00 | 1,089,697,553.76 | -2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0,161,563.29 | 50,061,996.92 | -260.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355,260.26 | 44,245,561.31 | -399.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8 | 4.22 | 减少18.5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38 | 0.1747 | -268.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38 | 0.1747 | -268.17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667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76 | 33,688,233 | 0 | 无 | 0 |
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38 | 24,019,215 | 0 | 无 | 0 |
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37 | 23,988,074 | 0 | 无 | 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长甲宏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7.05 | 20,213,785 | 0 | 无 | 0 |
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 | 国有法人 | 6.45 | 18,487,730 | 0 | 无 | 0 |
上海起然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14,327,424 | 0 | 无 | 0 |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0 | 14,029,716 | 0 | 无 | 0 |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其他 | 4.78 | 13,700,040 | 0 | 无 | 0 |
上海东方基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8 | 11,411,971 | 0 | 无 | 0 |
上海恒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4 | 7,567,997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报告期前十名股东中:1)公司第一名股东交大产业集团、第五名股东交大企管中心为上海交大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两者为一致行动人;2)第二名股东上海长甲投资有限公司、第四名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教育培训行业造成重大冲击。根据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各省市教育局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持续推迟学生返校时间,并规范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同时严禁培训机构在学生返校前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直至六月下旬,公司线下教育业务全面处于停滞状态,公司经营活动遭遇了极大挑战和考验。面对疫情期间线下教育业务无法开展的严峻局面,公司迅速反应,积极响应“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的号召,及时将线下课程转为线上,降低疫情对学员课程进度的影响。公司各事业群、事业部上下一心,各职能部门全力支持,迅速启动线上教学准备工作,通过优化在线课程产品、完善技术平台、加强教师在线授课技能培训、强化学员服务等一系列举措,在短时间内完成了系统搭建、在线授课、师资培训、管理运营等工作,也促使公司提前发力在线教育和科技赋能的战略布局。公司密切关注和评估疫情形势并及时调整经营计划,统筹安排公司上下的整体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内部梳理与整合,扎实做好各项内部管理工作,推进公司的管理体系及产品、市场、科技赋能、人才发展等重点工作的改进提升,落地公司各项战略举措。在管理上加强成本控制,实施集中招采,改变低效市场投放,进一步整合优化教学中心,加强校区协同,提高教室利用率,同步优化提升教学中心形象,同时公司积极争取政府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洽谈房租减免,有力支持了公司业务的稳定运营。针对疫情对原有业务和后续业务开展的影响,公司积极探讨疫情影响下教育业务的新模式,结合线上教学以及复课后的线上转线下工作,加速推进OMO模式转型。
2020上半年,公司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巨大冲击,自6月起,各项业务逐步恢复平稳,公司线下教学业务全部恢复正常。报告期内,公司直营教学中心新增和优化调整至275所。由于疫情期间线下业务全面停滞,加上公司房租、人力等固定成本占比较高、线上课程投入、防疫物资消耗等新增费用开支,公司资金、收入、利润等均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上半年的业绩承受巨大压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5亿元,同比下降27.9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8,016.16万元。
公司各项主要业务受疫情影响程度不一。公司教育培训主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60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84.08%,同比下降29.79%。其中,K12教育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6.16亿元,同比下降26.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7,836.72万元,尤其低幼年龄段业务受疫情冲击明显。
职业教育业务本期实现营业收入3,495.32万元,同比下降 62.8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633.73万元。国际教育业务本期实现营业收入 1,921.23万元,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388.10万元。
疫情期间,公司全部教学服务转线上开展,报告期内线上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3亿元。
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疫情发展趋势以及因疫情所引起的教育培训市场的变化,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以尽可能消除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公司将进一步加快产品力提升、科技赋能、人才发展、新营销转型等年度重点工作的推进,着力业务结构优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资产,强化内部协同,进一步完善和实施激励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后续快速发展打下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分别于2017年7月5日、2019年5月9日和2019年5月16日颁布了《新收入准则》、《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按照通知内容执行相关会计准则。公司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如下:
1、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修订并发布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修订并发布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根据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将于 2020 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 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9 年可比数,本次关于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2019年度内无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