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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3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77号文核准。

2、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19年3月末,发行人的净资产为373,679.85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160.80万元(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公司净资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等各项指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3、本期债券无担保。

4、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

5、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5%-7.5%。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26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最终发行规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最终发行规模,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

下发行”之“(六)配售”。

7、网下发行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压低或抬高价格或利率,获得配售后应严格履行缴款义务。

9、凡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公告中对本期债券发行的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申购办法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市场上市交易。

11、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2、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天地源、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发行主体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于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分期发行(如有)的本次债券的每一期,如本次债券不分期发行,则本期债券指本次债券
本次发行本次债券的公开发行
募集说明书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银河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证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签署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最近三年2016年、2017年及2018年
报告期末2019年3月31日
报告期各期末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3月31日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法定节假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期。

5、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6、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7、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次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本次债券在存续期内不得转托管。

9、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8月27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登记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次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2年每年的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2022年8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5、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6、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1、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2019年8月30日到期的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3、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4、募集资金使用专户监管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8月23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级报告
T-1日 (2019年8月26日)网下簿记建档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9年8月27日)公告最终票面利率及发行规模 网下认购起始日、网下认购截止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 网下认购的各机构投资者在当日15:00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1日 (2019年8月28日)公告发行结果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26日(T-1日)10:30至17:00之间将《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填写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认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1,000手,10,000张)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26日(T-1日)10:30至17: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4)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主承销商有权要求合格投资者补齐上述材料及认定合格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是否有效。

申购传真:010-66568704/66568617;

咨询电话:010-66568591。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3、利率及发行规模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最终发行规模,并将于2019年8月27日(T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及最终发行规模。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1个交易日,即2019年8月27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8月26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9年8月26日(T-1日)10:30至17: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4)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等于或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

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9年8月27日(T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债券简称”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45460582617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庄胜广场支行

大额支付号:104100004917

汇入地点:北京

汇款用途:××认购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

联系人:方婷

联系电话:010-66237698

传真:010-6656870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9年8月27日(T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九)调整发行时间或发行方案

发行人和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发行时间或发行方案(簿记建档区间、缴款时间等),同时将上述决定的相关文件正式公告,并发送至上交所备案邮箱。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12701室法定代表人:袁旺家联系人:孙杰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12701室联系电话:029-88321251传真:029-88325961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吴旭、张涛、肖华、李逸辰

联系电话:010-66561090

传真:010-6656870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层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利率区间(6.5%-7.5%)
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2019年8月26日(T-1日)10:30至17:00时之间连同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格投资人确认函、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如有);传真:010-66568704/66568617,应急邮箱:yinhebuji@163.com,咨询电话:010-66568591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本次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表中不高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应的最大有效的申购金额;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
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6.5%-7.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认购金额(万元)
6.80%1,000
6.90%1,000
7.00%1,000

附件二:

合格投资人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交易所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勾选()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是()否()

本机构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并确认本机构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且在申购本期债券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签订过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并已经做好风险评估,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人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您更好地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在参与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及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其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及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

(公章)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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