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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源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公司代码:600665 公司简称:天地源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和西安、上海、深圳、天津、陕西区域公司和西安创典

智库商务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项目建设、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收入核算、成本核算、项目成本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错报>资产总额的3%资产总额的3%≥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1%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内控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且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直接财产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或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对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企业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同上
一般缺陷同上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项。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预计于2020年全面落实相关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年度内控评价未发现财务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评价发现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2项,截止报告日,均已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2019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将在下一年度进一步规范制度流程,在全公司上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持续有效的监督检查,降低公司内控的一般缺陷,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未来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各个层次的重大风险点,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监督控制、事后总结反馈的科学管理流程。使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优良的管理环境下得到高效执行。使公司能尽早发现重大风险,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袁旺家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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