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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瑞德:ST瑞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拍卖的基本情况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10时起至2021年3月25日10时止在“阿里拍卖·司法”(sf.taobao.com)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司控股股东褚淑霞持有的公司4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股份(被拍卖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

二、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2021年3月25日,公司查询了“阿里拍卖·司法”网络平台,页面显示拍卖结果为本次拍卖已流拍。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涉及股份来源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主要内容为注入资产2015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不低于27,879.59万元;2015年与2016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69,229.58万元;2015年、2016年与2017年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低于121,554.46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需按照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原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哈尔滨工业大学实业开发总公司外所有股东于2015年1月23日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

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补偿。根据《补偿协议》约定,首先由左洪波、褚淑霞、李文秀、褚春波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根据注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数,褚淑霞应分担的赔偿股份数160,625,496股,已超过其目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业绩补偿尚未履行,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相关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若上述股份后续再次拍卖,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拍卖涉及股份限售锁定期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承诺方尽快履行补偿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洪波、褚淑霞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754,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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