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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鞍合成5: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28

证券代码:400031 证券简称:鞍合成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半年度报告

2018年8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5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7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9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六节 重要事项………………………………………………………..11第七节 财务报表及附注………………………………………………..16

释义

释义项目释义
鞍山合成、公众公司、本公司、公司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鞍山市国资委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东控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犀华上海犀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鞍山中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整管理人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
鞍山市国融公司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融创黔源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整计划》《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声明】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㈠、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ANSHAN CO—OPERATION(GROUP)CO.,LTD 英文缩写:ACOC
证券简称鞍合成5
证券代码400031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注册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168号
办公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239号

㈡、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魏丹彤
电话0412-2222223
电子邮箱anshanhecheng@126.com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邮政编码:1140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http://www.neeq.com.cn或 http://www.neeq.cc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㈢、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2004年11月22日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C 制造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坏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竞价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24,238.63万股
控股股东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李世鸿

㈣、注册情况

项目号码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210300118900151Q
税务登记证号码91210300118900151Q
组织机构代码91210300118900151Q

二、财务资料

㈠、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4,554,293.465,248,826.03-13.23
所有者权益-797,504.64-805,277.49-0.97
每股净资产-0.0033-0.0033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0.0033-0.0033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利润7,772.8521,590.22-64
利润总额7,772.8521,590.22-6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2.8521,590.22-64
扣除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72.8521,590.22-64
每股收益0.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
营业外收支净额0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二、已确权前十名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已确权股东总数16380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万股)期末持股比例(%)
1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469.9339.07
2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43.585.96
3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415.805.84
4张立1,021.554.21
5上海犀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81.511.99
6金军216.590.89
7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06.970.44
8叶筑生84.910.35
9熊华革66.660.28
10张蔚64.820.27
合计14,372.3259.3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2单元301室-46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01月30日
合伙期限2015年01月30日至2075年01月29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3302934913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1083302934913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世鸿,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世鸿性别:最近三年主要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任职单位实际控制人。
国籍:中国
学历大专
通讯地址:辽宁省海城市耿庄镇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数股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滞状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新发生或未完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无。

四、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无。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无。

六、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无。

七、对外投资事项

无。

八、企业合并事项

无。

九、股权激励计划在本年度的具体实施情况

无。

十、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履行情况
股份锁定苏州东控1.自鞍山合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者转让持有的鞍山合成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作为持有鞍山合成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2017年6月6日正在履行
股份锁定鞍山市国资委1.自鞍山合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者转让所持有的鞍山合成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作为持有鞍山合成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本委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本委通过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2017年6月6日正在履行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股份锁定上海犀华1.自鞍山合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者转让持有的鞍山合成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作为持有鞍山合成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2017年6月6日正在履行
关联交易融创黔源1、本企业作为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鞍山合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鞍山合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企业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鞍山合成进行关联交易。2015-11-19正在履行
关联交易李世鸿1、本人在作为鞍山合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鞍山合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鞍山合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鞍山合成进行关联交易。2015-11-19正在履行
同业竞争融创黔源一、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未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承诺: 在本企业作为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亦将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鞍山合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鞍山合成,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鞍山合成; (三)如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鞍山合成或作为出资投入鞍山合成。2015-11-19正在履行
同业竞争李世鸿一、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 在本人作为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亦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鞍山合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鞍山合成,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鞍山合成; (三)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鞍山合成或作为出资投入鞍山合成。2015-11-19正在履行

十一、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无。

十二、调查处罚事项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均无受到证监会、股转公司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情况。

十三、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无。

十四、信息披露索引

序 号事 项披露日期披露的互联网网址
2018-00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3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42017年度报告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5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6监事会关于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7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8独立董事关于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独立意见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09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4-25http://www.neeq.com.cn
2018-010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5-21http://www.neeq.com.cn

第七节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一、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资 产附注四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注释14,554,293.465,248,826.03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4,554,293.465,248,826.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 产 总 计4,554,293.465,248,826.03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编制单位: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附注四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注释25,351,798.106,054,103.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5,351,798.106,054,103.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 债 合 计5,351,798.106,054,103.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注释3242,386,349.00242,386,349.00
资本公积注释4121,489,198.65121,489,198.65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注释529,298,301.4929,298,301.49
未分配利润注释6-393,971,353.78-393,979,126.63
所有者权益合计-797,504.64-805,277.49
负债及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554,293.465,248,826.03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二、利润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 6月 单位:元

项 目附注四2018年1-6月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注释7-7,772.85-29,989.8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772.8529,989.85
加:营业外收入-0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7,772.8529,989.8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7,772.8529,989.85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少数股东损益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00.00
(二)稀释每股收益0.000.00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三、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编制单位: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 6月 单位:元

报 表 项 目附注四2018年1-6月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3,302.35
现金流入小计33,302.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302.3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72.85
现金流入小计7,772.8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02,305.4215,009,263.77
现金流出小计702,305.4215,009,26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4,532.57-15,009,263.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4,532.57-14,975,961.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248,826.0320,224,787.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54,293.465,248,826.03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鞍山合成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体改发[1992]19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5月由鞍山市合成纤维厂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公司现有总股本242,386,349股,其中国家股14,157,993股,持股比例

5.84%;社会法人股113,950,280股,持股比例47.01%;上市流通股114,278,076股,持股比例47.15%。

由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交所《关于决定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36号),鞍山合成股票自2004年9月15日起终止上市。自上交所退市后,鞍山合成开始在股转系统代办转让,股票简称“鞍合成5”,股票代码:400031。

因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鞍山市国融公司于2015 年3 月3 日向鞍山中院申请对本公司实施重整。

2015 年3 月20日,鞍山中院作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鞍山市国融公司对本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指定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 2015年8月3日,重整管理人收到鞍山中院送达的(2015)鞍民三破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15年12月2日,鞍山中院作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鞍山合成《重整计划》按期执行完毕;鞍山合成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本裁定生效后,对确认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由鞍山合成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负责偿还;按照鞍山合成《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在本裁定生效后,鞍山合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386,349.00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168号。

(二)经营范围

公司工商注册经营范围:生产涤纶长丝、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

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巨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坯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备件。

(三)公司基本架构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财务处等部门。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 8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因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2015年3月20日法院裁定公司进行重整,2015 年8 月3 日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并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15年12月2日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5年公司已与辽宁华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务转移协议》,今后由其对鞍山中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中列示的未申报债权、重整管理人虽未确认但存在诉讼的债权以及截至2015年3月20日未在《重整计划》中列示的其它债权进行兜底清偿。2016年1月公司已将按照重整债务清偿计划提存的备付金45,213,750.11元支付给辽宁华胜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3月31日,公司经营性资产已处置完毕,重整债务清偿完毕。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五)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六)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七)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

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

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具体标准为: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2)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计提方法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账龄分析法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不计提不计提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2年20%20%
2-3年40%40%
3-4年60%6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的理由、计提方法: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不重大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403%2.43%
机械设备143%6.93%
运输设备123%8.08%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五)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从发生当月起,在各项目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十四) 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二十五)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二十六) 前期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现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
增值税销售收入16%
房产税以房产租金收入或自有房产原值的 70%为应纳税额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

四、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现金30,290.524,784.92
银行存款4,524,002.945,244,041.11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合计4,554,293.465,248,826.03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注释2. 其他应付款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
未申报债权按重整计划提存数331,128.12331,128.12
尚未支付的重整费用857,760.721,379,792.25
尚未支付的共益债务4,162,909.264,343,183.15
股份发行认购保证金00
合计5,351,798.106,054,103.52

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情况。

注释3. 股本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增(+)减(-)2018年6月30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合计242,386,349.00-----242,386,349.00

注释4. 资本公积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年6月30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02,777,956.54--102,777,956.54
其他资本公积18,711,242.11--18,711,242.11
合计121,489,198.65--121,489,198.65

注释5. 盈余公积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8年6月30日
法定盈余公积16,561,609.33--16,561,609.33
任意盈余公积12,736,692.16--12,736,692.16
合计29,298,301.49--29,298,301.49

注释6. 未分配利润

项目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项目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393,979,126.63-394,009,116.48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调减“-”)
本期年初未分配利润-393,979,126.63-394,009,116.4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772.8529,989.8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393,971,353.78-393,979,126.63

注释7. 财务费用

项目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7,772.8529,989.85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其他
合计-7,772.85-29,989.85

注释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采用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补充资料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772.8529,989.85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7,772.85-29,989.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312.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债务重整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补充资料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预计担保损失
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033,302.3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554,293.465,248,826.03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5,248,826.0320,224,787.4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94,532.57-14,975,961.42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2018年1月-6月2017年度
(1)现金4,554,293.465,248,826.03
其中:库存现金30,290.524,784.9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524,002.945,244,041.1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54,293.465,248,826.03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为39.07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世鸿

1.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日,公司无需要说明的重大承诺及或有事项。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财务报告日,公司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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