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31 证券简称:鞍合成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半年度报告
2019年8月
目 录
【声明与提示】………………………………..………………………………………….…….3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 公司概括 ………………………………..……………………………………………4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6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8
二、非财务信息
第四节 重要事项 …………………………………………………………………….…….11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9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2
三、财务信息
第七节 财务报表 …………………………………………………………………………..24第八节 财务附注 …………………………………………………………………………..28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鞍山合成、公众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市国资委 | 指 |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苏州东控 | 指 | 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犀华 | 指 | 上海犀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鞍山中院 | 指 |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重整管理人 | 指 | 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 |
鞍山市国融公司 | 指 | 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融创黔源 | 指 | 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重整计划》 | 指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转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报告期 | 指 | 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
【声明与提示
】【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否 |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 否 |
是否审计 | 否 |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
备查文件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盖章的财务报表 |
2.半年度报告原件 | |
3.报告期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ANSHAN CO—OPERATION(GROUP)CO.,LTD 英文缩写:ACOC |
证券简称 | 鞍合成5 |
证券代码 | 400031 |
法定代表人 | 潘跃东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魏丹彤 |
电话 | 0412-2222223 |
电子邮箱 | anshanhecheng@126.com |
公司网址 | 无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114010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西路2号 |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1997年5月27日 |
挂牌时间 | 2004年11月 |
行业 | C制造业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坏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 集合竞价转让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242,386,349 |
优先股总股本(股) | 无 |
控股股东 | 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实际控制人 | 李世鸿 |
四、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00118900151Q | 否 |
注册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168号 | 否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叄拾捌万陆仟叁佰肆拾玖元整 | 否 |
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 申万宏源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上海市常熟路239号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六、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7508.87 | 7,772.85 | -3.4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08.87 | 7,772.85 | -3.4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7508.87 | 7,772.85 | -3.4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 | 0.00 | - |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3,109,066.27 | 4,081,726.54 | -23.83 |
负债总计 | 3,890,550.12 | 4,870,719.26 | -20.12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81,483.85 | -788,992.72 | 0.95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003 | 0.003 | - |
资产负债率% | 125.1 | 119.33 | -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0 |
四、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242,386,349 | 242,386,349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0 |
五、非经常性损益无
七、补充财务指标
□ 适用 √ 不适用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差错更正 □ 其他原因 √ 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鞍合成属于制造业,原主营业务为: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坏布、化纤纱、服装;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受行业景气度下降及竞争激烈的影响,鞍山合成的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营多年,2004年9月15日,鞍合成由于连续三年亏损被上交所终止上市并转为在股转系统代办转让。截至目前,公司已无具体业务。因此最近两年,公司无主营业务。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三、风险与价值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019年6月21日,公司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信息披露,目前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查相关文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及完成后,存在下列风险:
1、 本次重组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2、 标的公司估值溢价风险;
3、 标的公司盈利水平低于预期的风险;
4、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个人卡收支的风险;
5、 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6、 重新上市风险;
7、 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无法进行定向发行和重组的风险。
四、企业社会责任
(一)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无
五、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否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四(二)十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 否 |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 是 | 四(二)十八 |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无
(三)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无
(四)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无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无
(六)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无
(七)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企业合并事项无
(八)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股份回购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履行情况 |
股份锁定 | 苏州东控 | 1.自鞍山合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者转让持有的鞍山合成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作为持有鞍山合成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 2017年6月6日 | 正在履行 |
股份锁定 | 鞍山市国资委 | 1.自鞍山合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者转让所持有的鞍山合成原非流通股股份; 2.作为持有鞍山合成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本委承诺,在前项规定期满后,本委通过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 2017年6月6日 | 正在履行 |
关联交易 | 融创黔源 | 1、本企业作为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鞍山合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鞍山合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企业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鞍山合成进行关联交易。 | 2015-11-19 | 正在履行 |
关联交易 | 李世鸿 | 1、本人在作为鞍山合成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用鞍山合成的资金及其他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2、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鞍山合成《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且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有)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遵照一般市场交易规则,依法与 | 2015-11-19 | 正在履行 |
同业竞争 | 融创黔源 | 一、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未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承诺: 在本企业作为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企业亦将促使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鞍山合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企业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鞍山合成,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鞍山合成; (三)如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鞍山合成或作为出资投入鞍山合成。 | 2015-11-19 | 正在履行 |
同业竞争 | 李世鸿 | 一、截至本声明与承诺做出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的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同业竞争。 二、为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承诺: 在本人作为鞍山合成控股股东期间,本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亦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产场地、水、电或其他资源、资金、技术、设备、销售渠道、咨询、宣传)支持直接或间接对鞍山合成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为了更有效地避免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与鞍山合成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本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以避免形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与鞍山合成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鞍山合成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应于发现该业务机会后立即通知鞍山合成,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不劣于提供给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件优先提供予鞍山合成; (三)如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了与鞍山合成相竞争的业务,本人将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和合法的决策程序,合理影响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相竞争的业务依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优先转让给鞍山合成或作为出资投入鞍山合成。 | 2015-11-19 | 正在履行 |
(十一)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无
(十二)调查处罚事项
无
(十三)失信情况
无
(十四)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1、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的权益分派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股票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六)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七)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八)自愿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2019年6月10日,鞍山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鞍民三破字第2-13号),认
为《重整计划》虽按期执行完毕,但申请人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全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一节尚未完全履行,对资产注入事项补充裁定如下:一、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注入方,将所持有的利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资产(该标的资产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计划》中的资产注入的重组程序;二、依据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从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中扣除;三、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接受注入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进行转增股份,并定向登记至资产注入方名下作为资产注入的对价(此对价系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扣除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后的对价), 如转增股份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向下取整处理;四、资产注入方(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其持有利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登记转增股份数,如转增股份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由资产注入方自行协商处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重组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6月21日,公司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信息披露,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查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9月16日。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38,031,192 | 98.2 | 0 | 238,031,192 | 98.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88,354,919 | 36.45 | 0 | 88,354,919 | 36.45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355,157 | 1.8 | 0 | 4,355,157 | 1.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242,386,349 | - | 0 | 242,386,349 | - | |
已确权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380 |
(二)报告期期末已确权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88,354,919 | 0 | 88,354,919 | 36.45 | 0 | 88,354,919 |
2 | 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4,157,993 | 0 | 14,157,993 | 5.84 | 2,038,676 | 12,119,317 |
3 | 苏州东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339,309 | 0 | 12,339,309 | 5.09 | 2,316,481 | 10,022,828 |
4 | 张立 | 10,215,517 | 0 | 10,215,517 | 4.21 | 0 | 10,215,517 |
5 | 上海犀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815,143 | 0 | 4,815,143 | 1.99 | 0 | 4815143 |
6 | 金军 | 2,211,881 | 0 | 2,211,881 | 0.91 | 0 | 2,211,881 |
7 | 冯鹤林 | 1,742,950 | 0 | 1,742,950 | 0.72 | 0 | 1,742,950 |
8 | 上海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069,651 | 0 | 1,069,651 | 0.44 | 0 | 1,069,651 |
9 | 张蔚 | 914,990 | 0 | 914,990 | 0.38 | 0 | 914,990 |
10 | 叶筑生 | 903,931 | 0 | 903,931 | 0.37 | 0 | 903,931 |
合计 | 136,726,284 | - | 136,726,284 | 56.4 | 4,355,157 | 132,371,127 | |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无 |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主要经营场所 |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2单元301室-467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世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5年01月30日 |
合伙期限 | 2015年01月30日至2075年01月29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911101083302934913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911101083302934913 |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世鸿,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世鸿 | 性别: | 男 | 最近三年主要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海城市三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任职单位实际控制人。 |
国籍: | 中国 | ||
学历 | 大专 |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海城市耿庄镇 | ||
是否取得其他 | 否 |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任期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潘跃东 | 董事长 | 男 | 55 | 本科 | 2018年——2021年 | 否 |
胡小伟 | 副董事长 | 男 | 44 | 硕士 | 2018年——2021年 | 否 |
钱凯 | 董事 | 男 | 45 | 大专 | 2018年——2021年 | 否 |
张鑫 | 董事 | 女 | 37 | 本科 | 2018年——2021年 | 否 |
张少农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大专 | 2018年——2021年 | 否 |
刚立杰 | 独立董事 | 女 | 68 | 大专 | 2018年——2021年 | 否 |
成守印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本科 | 2018年——2021年 | 否 |
马文一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0 | 大专 | 2018年——2021年 | 否 |
郝杰 | 监事 | 男 | 37 | 本科 | 2018年——2021年 | 否 |
李承伦 | 职工监事 | 男 | 66 | 大专 | 2018年——2021年 | 否 |
董事会人数 | 7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0 |
(二)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况。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信息披露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 适用 √ 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1 | 1 |
员工总计 | 1 | 1 |
(二)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报表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 ||||||
2019年6月30日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资 产 | 附注五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注释1. | 3,109,066.27 | 4,081,726.5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
存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09,066.27 | 4,081,726.54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资产合计 | 3,109,066.27 | 4,081,726.54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企业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资产负债表续(未经审计) | ||||||
2019年6月30日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附注五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
其他应付款 | 注释2. | 3,890,550.12 | 4,870,719.2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90,550.12 | 4,870,719.2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3890,550.12 | 4,870,719.26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注释3. | 242,386,349 | 242,386,34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注释4. | 121,489,198.65 | 121,489,198.6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注释5. | 29,298,301.49 | 29,298,301.49 | |||
未分配利润 | 注释6. | -393,955,332.99 | -393,962,841.86 | |||
股东权益合计 | -781,483.85 | -788,992.72 | ||||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 3,109,066.27 | 4,081,726.54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利润表(未经审计) | ||||||
2019年1-6月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项目 | 附注五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注释7. | -7,508.87 | -7,772.85 | |||
其中:利息费用 | 7,508.87 | |||||
利息收入 | 7,772.85 | |||||
资产减值损失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资产处置收益 | ||||||
二、营业利润 | 7,508.87 | 7,,772.85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 | 7,508.87 | 7,772.8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 | 7,508.87 | 7,772.85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7,508.87 | 7,772.85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508.87 | 7,772.85 |
七、每股收益 | 0.00 | 0.0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 | 0.00 | ||||
稀释每股收益 | 0.00 | 0.00 |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 ||||||
2019年1-6月 | ||||||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 ||||||
项 目 | 附注五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8.1 | 7,508.87 | 7,772.8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08.87 | 7,772.8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注释8.2. | 980,169.14 | 702,305.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0,169.14 | 702,305.4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2,660.27 | -694,532.5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2,660.27 | -694,532.5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081,726.54 | 5,248,826.0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9,066.27 | 4,554,293.46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
企业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文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静华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体改发[1992]19号文件批准,于1992年5月由鞍山合成纤维厂独家发起,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3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300118900151Q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由于连续三年亏损,根据上交所《关于决定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通知》(上证上字[2004]136号),鞍山合成股票自2004年9月15日起终止上市。自上交所退市后,鞍山合成开始在股转系统代办转让,股票简称“鞍合成5”,股票代码:400031。
因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 月3 日向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鞍山中院”)申请对本公司实施重整。
2015 年3 月20日,鞍山中院作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鞍山市国融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依法指定辽宁法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2015年8月3日,管理人收到鞍山中院送达的(2015)鞍民三破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15年12月2日,鞍山中院作出(2015)鞍民三破字第2-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鞍山合成《重整计划》按期执行完毕;鞍山合成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本裁定生效后,对确认为合法有效的债权,由鞍山合成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负责偿还;按照鞍山合成《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在本裁定生效后,鞍山合成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2019年6月10日,鞍山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鞍民三破字第2-13号),认为《重整计划》虽按期执行完毕,但申请人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全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一节尚未完全履行,对资产注入事项补充裁定如下:一、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注入方,将所持有的利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资产(该标的资产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计划》中的资产注入的重组程序;二、依据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从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中扣除;三、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接受注入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进行转增股份,并定向登记至资产注入方名下作为资产注入的对价(此对价系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扣除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后的对价), 如转增股份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向下取整处理;四、资产注入方(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其持有利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登记转增股份数,如转增股份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由资产注入方自行协商处理。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重组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6月21日,公司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信息披露,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查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9月16日。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2,386,349股,注册资本为242,386,349.00元,注册地址:鞍山市铁西区柳西街168号,企业法定代表人:潘跃东。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生产制造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生产涤纶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销售涤纶纤维长短纤维、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巨毒品);物资调剂;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印染布、化纤坯布、化纤纱、服装;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备件。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处于没有经营业务的状态,2015年公司通过实施《重整计划》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巨额债务问题。根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定向增发等方式,引入重组方向鞍山合成注入一定规模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鞍山合成全面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2019年6月10日,鞍山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鞍民三破字第2-13号),认为《重整计划》虽按期执行完毕,但申请人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全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一节尚未完全履行,对资产注入事项补充裁定如下:一、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注入方,将所持有的利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资产(该标的资产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计划》中的资产注入的重组程序;二、依据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从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中扣除;三、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接受注入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进行转增股份,并定向登记至资产注入方名下作为资产注入的对价(此对价系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扣除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后的对价), 如转增股份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向下取整处理;四、资产注入方(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其持有利爵有限公司股权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比例分别登记转增股份数,如转增股份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由资产注入方自行协商处理。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重组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6月21日,公司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信息披露,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查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9月16日。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四)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并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五)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2年 | 20.00 | 20.00 |
2-3年 | 40.00 | 40.00 |
3-4年 | 60.00 | 6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六)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七)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准则规定,在准则实施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需要调整2019年初留存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项目金额。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变更。
四、税项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收入 | 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注释1. 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540.62 | 9,533.82 |
银行存款 | 3,105,525.65 | 4,072,192.72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3,109,066.27 | 4,081,726.5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注释2. 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890,550.13 | 4,870,719.26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合 计 | 3,890,550.12 | 4,870,719.26 |
注: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重整费用及公益债务 | 3,559,422.00 | 4,539,591.14 |
重整计划确认债权-未申报提存数 | 331,128.12 | 331,128.12 |
合 计 | 3,890,550.12 | 4,870,719.26 |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未偿还或结转原因 |
尚未支付的重整费用及公益债务 | 3,559,422.00 | 尚未实际发生 |
重整计划确认债权-未申报提存数 | 331,128.12 | 尚未实际发生 |
合 计 | 3,890,550.12 |
3. 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情况。注释3. 股本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38,031,192 | 98.2 | 0 | 238,031,192 | 98.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88,354,919 | 36.45 | 0 | 88,354,919 | 36.45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355,157 | 1.8 | 0 | 4,355,157 | 1.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 | 0 | 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 | 0 | 0 | 0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242,386,349 | - | 0 | 242,386,349 | - |
已确权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380 |
注释4.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2,777,956.54 | 102,777,956.54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其他资本公积 | 18,711,242.11 | 18,711,242.11 | ||
合 计 | 121,489,198.65 | 121,489,198.65 |
注释5.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561,609.33 | 16,561,609.33 | ||
任意盈余公积 | 12,736,692.16 | 12,736,692.16 | ||
合 计 | 29,298,301.49 | 29,298,301.49 |
注释6.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3,962,841.86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508.8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3,955,332.99 |
注释7.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7,508.87 | 7,772.85 |
合 计 | 7,508.87 | 7,772.85 |
注释8.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金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利息收入 | 7,508.87 | 7,772.85 |
备用金 | 0 | |
合 计 | 7,508.87 | 7,772.85 |
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金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偿还重整费用和共益债务 | 980,169.14 | 702,305.42 |
合 计 | 980,169.14 | 702,305.42 |
注释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项 目 | 本期金额 | 去年同期金额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508.87 | 7,772.8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损失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
财务费用 | -7,508.87 | -7,772.85 |
投资损失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 ||
存货的减少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0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109,066.27 | 4,554,293.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081,726.54 | 5,248,826.0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2,660.27 | -694,532.57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一、现金 | 3,109,066.27 | 4,081,726.54 |
其中:库存现金 | 3,540.62 | 9,533.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105,525.65 | 4,072,192.72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09,066.27 | 4,081,726.5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融创黔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北京市海淀区 | 投资管理 | 14,100.00 | 36.54 | 36.54 |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李世鸿。
(二)关联方交易
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无。
七、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大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二)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或有事项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公司由于历史原因长期处于没有经营业务的状态,于2015年通过实施《重整计划》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巨额债务问题。根据《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定向增发等方式,引入重组方向公司注入一定规模且具有良好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公司全面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2015年12月2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重整前的资产、负债已全部处置。2019年6月10日,鞍山中院下达《民事裁定书》((2015)鞍民三破字第2-13号),认为《重整计划》虽按期执行完毕,但申请人引入重组方注入优质资产、全面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一节尚未完全履行,对资产注入事项补充裁定如下:一、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注入方,将所持有的利爵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资产(该标的资产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注入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计划》中的资产注入的重组程序;二、依据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从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中扣除;三、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接受注入资产形成的资本公积的95%进行转增股份,并定向登记至资产注入方名下作为资产注入的对价(此对价系资产注入方应取得的资产注入对价扣除原《重整计划》资产方已经受让的1,021.55万股股份后的对价), 如转增股份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向下取整处理;四、资产注入方(唐博、王森、黄云斌、重庆利爵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按照其持有利爵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登记转增股份数,如转增股份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小数部分股份数由资产注入方自行协商处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6日起暂停转让,并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暂停转让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自公司股票暂停转让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各项工作,重组工作有序开展。2019年6月21日,公司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信息披露,目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审查相关文件。经公司申请并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同意,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9年9月16日。
十、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期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 每股收益 | |
净资产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
收益率(%)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Ⅰ) | 0.00 | 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Ⅱ) | 0.00 | 0.00 |
注:公司年末净资产、年初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数,不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鞍山合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章) | |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