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天目药业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巧玲女士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涉及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涉及的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进行本次更正。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2019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和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9]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实施制药中心整体搬迁及GMP改造是根据政府旧城改造征迁需要、以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公司可以此为契机,改善生产环境、合理调整公司生产线布局,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整体搬迁及GMP改造。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住所、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住所、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变更营业执照。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