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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有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2、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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