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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ST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26,051,761.22-3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26,421.39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33,213.07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4,309.50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8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78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7836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390,946,508.63402,648,614.86-1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9,357,597.0745,184,018.46-2.91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7,3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81,100.1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535.64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6,192.37
合计1,106,791.68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货币资金-39.32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减少106万、黄山天目减少116万、上海公司减少199万元、控股公司三慎泰门诊减少504万元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100.00主要是应收票据支付货款导致。
预付款项42.34主要是子公司上海公司预付材料款增加106万,发票未到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50.12本期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38.32本期收入较上年12月底减少,使增值等各项税费也相应减少所致。
营业收入-33.05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较去年同期销售减少718万元和黄山天目去年同期销售减少660万元所致
营业成本-30.3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的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
销售费用-62.7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的下降,导致销售费用相应下降。
管理费用34.36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控股公司三慎泰门诊较去年同期增加171万元,新增控股公司时秀公司和子公司上海公司增加42万元所致。
营业外支出47.93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增加74万元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8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流出321.89%,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796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2218万元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3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流出79.33%,主要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94万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82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例(%)股份状态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799,46022.0100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5,000,00020.5300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181,8134.260冻结5,181,813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000,0283.2800
李俊凤境内自然人2,757,2292.2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2,503,4012.0600
盖连东境内自然人2,133,5451.7500
李洪辛境内自然人2,008,5561.6500
郑州玖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830,0001.5000
李杰境内自然人1,601,9231.32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26,799,460人民币普通股26,799,460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00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00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5,181,813人民币普通股5,181,813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000,028人民币普通股4,000,028
李俊凤2,757,229人民币普通股2,757,22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2,503,401人民币普通股2,503,401
盖连东2,133,545人民币普通股2,133,545
李洪辛2,008,556人民币普通股2,008,556
郑州玖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830,000人民币普通股1,830,000
李杰1,601,923人民币普通股1,601,92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于2021年3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23.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2)2022年1月20日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四人共同签署了《解除一致行动人协议》,各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3);(3)除上述披露外,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年4月21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2014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6728.77万元。

2018年8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员工潘某某个人借款169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尚余83.16万元利息担保责任未解除; 2018年11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天目薄荷员工任某某借款550万元、向黄山天目员工潘某某借款120万元、向公司员工叶某借款100万元,合计770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任某某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清偿,潘某某120万元借款本金、叶某某10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叶某于2022年1月23日签置《放弃借权利息说明》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潘某某的利息28.71万元尚未偿还,公司担保责任仍未完全解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021年4月,为解决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拥有的对清风原生等各方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将分期清偿上述9,000万元债权。截止2021年9月,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已确定转让的债权款人民币合计5,000万元整。

3、2019年,因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被临安区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范围,需要实施整体停产搬迁,公司在通过司法竞拍取得的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新厂区实施生产线改造,GMP改造计划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施滴眼剂(主导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青霉素类片剂(主导品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条生产线的GMP改造(2个剂型3个品种);第二阶段实施其它剂型(含中药提取、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GMP改造(5个剂型25个品种)。

根据国家药品生产、注册变更相关政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于2021年09月15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恢复生产。珍珠明目滴眼液于2021年07月21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珍珠明目滴眼液需进行稳定性实验后,重新申报GMP认证。

4、产品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主要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超青)属于需开展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如不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该产品不予再注册,即不能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2018年5月,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目前已完成《实验室工艺确认报告》、《中试工艺确认报告》,并已于2019年04月04日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BE备案(备案编号:B201900095-01)。

2019年,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实施整厂迁址新建,原厂址不能再生产用于BE试验的样品,必选在新建厂址内完成BE样品的生产。2020年5月份,制药中心完成了超青生产线的GMP改造,并完成三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的工艺验证和一致性评价的三批样品生产。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补充合同完成了3批样品药学研究的复核工作。

2021年06月02日,再次完成了预BE备案,备案号B202100122-01。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完成预BE试验。

2021年06月23日,完成了正式BE备案工作,备案号B202100142-01。

2021年07月12日,完成BE临床登记工作,登记号:CTR20211688。目前,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组织开展BE试验,BE试验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底,公司已上报国家药监局CDE中心,目前处于审核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3月31日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525,724.8322,291,090.1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9,608,639.1351,423,384.14
应收款项融资405,203.80
预付款项4,567,224.843,208,756.0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57,764,360.8154,919,213.7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2,382,602.3752,357,491.61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733,310.851,470,136.33
流动资产合计178,581,862.83186,075,275.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82,025,891.31185,255,373.03
在建工程8,616,428.058,616,428.0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691,958.695,943,492.60
无形资产5,485,810.905,524,508.80
开发支出
商誉3,314,775.683,314,775.68
长期待摊费用5,245,840.385,934,820.11
递延所得税资产1,983,940.791,983,940.7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12,364,645.80216,573,339.06
资产总计390,946,508.63402,648,614.8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6,006,943.33106,746,133.22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66,659,011.8766,029,415.5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2,898,868.862,994,509.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5,935,376.436,452,923.75
应交税费2,510,860.624,070,668.49
其他应付款64,225,645.4563,022,536.2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3,403.3623,403.36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61,588.171,461,588.17
其他流动负债361,043.07373,494.31
流动负债合计249,759,337.80251,151,268.7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644,267.654,551,259.2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3,682,364.283,682,364.28
递延收益75,335,155.4978,705,627.1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3,661,787.4286,939,250.62
负债合计333,421,125.22338,090,519.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21,778,885.00121,778,88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65,038,921.9865,038,921.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4,181,414.3724,181,41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71,641,624.28-165,815,20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9,357,597.0745,184,018.46
少数股东权益18,167,786.3419,374,077.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7,525,383.4164,558,095.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90,946,508.63402,648,614.86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杰

合并利润表2022年1—3月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
一、营业总收入26,051,761.2238,914,225.39
其中:营业收入26,051,761.2238,914,225.39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4,207,457.3244,692,161.58
其中:营业成本19,893,438.6528,573,426.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386,361.59447,944.18
销售费用2,238,949.466,014,959.95
管理费用9,989,380.217,434,528.73
研发费用81,108.68629,559.11
财务费用1,618,218.731,591,742.99
其中:利息费用1,631,257.381,712,854.00
利息收入25,505.282,589.12
加:其他收益127,725.84114,726.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027,970.26-5,663,210.18
加:营业外收入3,277,960.483,918,193.70
减:营业外支出2,282,702.271,543,066.3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032,712.05-3,288,082.79
减:所得税费用65,009.7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32,712.05-3,353,092.5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032,712.05-3,353,092.5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826,421.39-3,068,992.24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206,290.66-284,100.2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032,712.05-3,353,092.5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5,826,421.39-3,068,992.2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206,290.66-284,100.2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78-0.025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78-0.0252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3月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6,596,798.1328,074,784.9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436.85155,540.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192,848.824,597,37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791,083.8032,827,703.9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773,539.4415,154,525.5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895,392.466,990,467.04
支付的各项税费1,569,501.532,274,976.9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086,959.879,719,519.5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325,393.3034,139,489.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34,309.50-1,311,785.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4,868.001,179,672.09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4,868.001,179,672.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3,868.00-1,179,672.0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5,450,000.0087,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650,000.0019,3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100,000.00106,84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6,050,000.008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63,301.341,803,775.7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450,000.0019,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163,301.34108,803,775.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63,301.34-1,963,775.7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841,478.84-4,455,233.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195,401.487,574,036.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53,922.643,118,803.70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春杰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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