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3,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临2023-09号)等相关公告。鉴于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013,897,259股变更为3,013,874,25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13,897,259元变更为人民币3,013,874,259元,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 修订前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13,897,25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13,874,259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3,013,897,2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13,897,25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3,013,874,2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3,013,874,259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余内容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