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资料后,对该次会议所表决的《关于公
司董事变动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王昕轶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提名王昕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夏凌、邵瑞庆、史剑梅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