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收购的实施不会导致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基本情况如下: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 |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立日期 | 1993年7月16日 |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 | 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13221297X9 |
法定代表人 | 过剑飞 |
认缴注册资本 | 人民币6,000,000万元 |
住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 |
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日期 | 1987-12-12 |
营业期限 | 自1987-12-12起至长期 |
主要股东 | 上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持股 |
经营范围 | 利用国内外资金,城市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及资源开发利用,土地及房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体育与旅游经营,股权投资、管理及运作,信息技术服务,汽车租赁,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划转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有关产权事项的通知》(沪国资委改革(2020)424号),上海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上海
交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交运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实施完成后,久事集团将间接收购交运集团持有交运股份328,271,846股股份,占交运股份总股本的31.92%,直接持有交运股份42,948,649股股份,占交运股份总股本的4.18%(含转融通业务),合计持有交运股份371,220,495股股份,占交运股份总股本的36.10%。本次收购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亦未导致交运股份的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运股份编制了《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内容见附件。
本公司将对后续相关事项和进程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二 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