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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19〕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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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航天通信,A股证券代码:600677;

敖刚,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山,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从曙,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树飞,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陈加武,时任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查明,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通信或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2016-2017年,公司跨期成本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公司子公司宁波中鑫毛纺集团有限公司对具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未按规定以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子公司智慧海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海派)对与供应链相关的业务收入未按规定以净额法进行列报,导致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收账款等多个科目数据出现会计差错。

上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增加77,734,248.67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31.63%;导致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1,872,442.41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6.1%;导致公司2017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98,622,539.15元, 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146.7%;导致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净利润累计减少106,981,747.21元,占更正后披露数据的比重为154.3%。

综上,公司因前述会计差错导致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金额差异较大,对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误导。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第2.7条等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敖刚作为公司负责人和信息

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作为信息披露具体事务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陈加武分别作为公司2017年度、2016年度会计主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认真对待并审慎处理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相关责任人提出如下异议:时任财务负责人陈加武称,虽在航天通信任职至2017年1月19日,但本人未签署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称,其任职期间仅为2017年1-8月。时任董事会秘书吴从曙称,其自2017年8月1日担任董事会秘书以来,大力推进智慧海派内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消除2016年年度报告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负面影响,且其在此期间任职时间较短。综上,上述责任人请求减轻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认为,相关责任人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一是公司上述会计差错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智慧海派与供应链相关的业务收入未按规定以净额法进行列报,时任财务负责人陈加武虽未签署2016年度财务报表,但会计差错与其任职相关,不能以未签署2016年财务报表为由减轻责任。二是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会计差错事项发生在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任职期间,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会计差错事项发生在时任董事会秘书吴从曙任职期间,相关任期时长已在纪律处分时予以考虑。鉴此,前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所属期

均发生在上述有关人员任职期内或与其任职相关,上述人员应对公司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敖刚,时任董事会秘书江山、吴从曙,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树飞、陈加武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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