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7楼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三)审议提案:
提案一: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书面表决(六)休会,休会期间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八)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读股东大会决
议(九)与会董事在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上签字(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提案
各位股东: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在2017年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其在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的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认可。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计费用。
本提案已经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