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书容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88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89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