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8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告编号:临2019-06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回复工作。由于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部分事项需与相关方进一步沟通与完善,并需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2019年10月11日前完成回复及披露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与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在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