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同意该议案,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考虑,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分红水平合理。本次分配预案没有违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23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5,215.54万元。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已取得我们事前认可。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经营业务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的审核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关于2022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 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

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做了事前审核,通过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与审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了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并履行了对执业过程中获知信息的保密义务;为公司内控管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很好地配合公司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聘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 关于公司2022年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没有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发生。

八、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且不影响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利用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已履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九、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王德瑞 高凤勇

苏 冰 王建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