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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百: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2:00在南京东郊国宾馆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有关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度财务结构合理,财务状况良好。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规范,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出具了《南京新百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南京新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南京新百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自身长远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本次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新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和《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4、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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