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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2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风险提示:

?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83,128.35万元于2021年6月19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9.42%。公司对亿华公司的111,326万元委托贷款已于2021年1月18日到期未获清偿。上述两项债权投资余额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1%。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

? 公司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

额33,500.00万元将于2021年6月25日到期,预计无法按期获得清偿,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亿华公司以及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共计

227,954.3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10%。

? 公司将持续关注亿华公司、东湛公司的债权抵押物状态,积极推进诉讼工作,

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如有涉及上述债权的重要变化或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亿华公司的资金拆借情况

2018年1月16日,公司与亿华公司、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公司”)、广州市熊光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光公司”)、广州市景点商业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点公司”)签订《广州市景

豪坊项目合作合同(珠江-安信)》、《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珠江-景兴)》,约定公司受让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亿华公司41%的股权,并向亿华公司提供111,326万元的债权投资。后为满足亿华公司资金需求,公司与亿华公司、景兴公司、熊光公司、景点公司签订《广州市景豪坊项目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一》,约定公司向亿华公司追加投资8.4亿元。基于以上约定,2018年6月19日,公司与亿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亿华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亿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19日,借款年利率为12%。该《借款合同》签订后,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2日、6月29日、7月10日、9月20日向亿华公司发放5笔借款,金额合计8.4亿元。亿华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月30日归还2笔本金,金额合计871.65万元。现该项债权投资余额83,128.3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42%。公司对亿华公司的111,326万元委托贷款已于2021年1月18日到期未获清偿,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02)。上述两项到期未获清偿债权投资余额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21%。

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80)。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抵押物及计提资产减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

2021-019)。

二、对东湛公司的资金拆借情况

2018年6月21日,公司与东湛公司、禾盛财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公司”)签订《广东省广州市花都颐和盛世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约定公司以“股权+债权”的形式对东湛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向东湛公司增资投入6,500万元,持有其30.23%的股权;同时,公司向东湛公司提供不超过33,500

万元的债权投资款,年利率为12%,按季付息。2018年6月21日,公司与东湛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东湛公司出借人民币33,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8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年利率为12%;还款方式为先息后本,每季度末月的20日付息,本金于借款到期日当日一次性清偿。

《合作合同》和《借款合同》签订后,公司于2018年6月26日向东湛公司支付了股权投资款6,500万元,于2018年6月27日向东湛公司支付了债权投资款33,500万元。上述债权投资余额33,500万元将于2021年6月25日到期,预计无法按期获得清偿,占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89%。

为维护公司权益,公司已就上述投资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26)。该案尚处于一审审理阶段。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抵押物及计提资产减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2021-019)。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亿华公司以及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共计227,954.35万元,占202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8.10%。公司已于2020年末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亿华公司、东湛公司的债权抵押物状态,积极推进诉讼工作,同时继续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争取妥善化解风险,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如有涉及上述债权的重要变化或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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