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10月15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1年10月21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362号颐德大厦30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郭宏伟董事授权委托张研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张研董事长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形象,反映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和上市平台属性,同意公司全称变更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珠江股份”)和证券代码(“600684”)保持不变。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杨大飞先生、邢良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同意提名石水平先生、毕亚林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此之前杨大飞先生、邢良文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