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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B 900922 三毛B股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拟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其相关规定,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收入准则。本次执行的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合并报表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127,838,699.50-127,838,699.50
合同负债122,898,196.02122,898,196.02
其他应付款28,587,686.6533,237,513.194,649,826.54
其他流动负债100,000.00390,676.94290,676.94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母公司报表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预收款项5,839,760.61-5,839,760.61
合同负债1,198,825.941,198,825.94
其他应付款19,140,462.7423,779,587.894,639,125.15
其他流动负债1,809.521,809.5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监管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7】22号通知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相关

监管规定的,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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