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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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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2年4月20日、5月23日,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全部回购股份28,382,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98,229,148股变更为869,846,246股,注册资本亦将由898,229,148元变更为869,846,246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及其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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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申报债权。

1.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 申报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 申报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8号东百大厦25楼证券事务部

3. 申报时间:2022年5月24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30-17:00)

4. 联 系 人:刘海芬、林雨茜

5. 联系电话:0591-83815133

6. 邮 箱:db600693@dongbai.com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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