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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庭投资关于公司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1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0年拟授权经营班子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额度内,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自有资金,阶段性投资于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一年内。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1. 委托理财的目的

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营目标。

2. 委托理财的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情况,公司2020年拟授权经营班子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额度内,并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使用自有资金,阶段性投资于收益稳定、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 决议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日起一年内。

4. 委托理财的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以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在具体实施中,公司将按严格规则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5.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公司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说明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说明如下:公司授权经营班子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是为了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的最大额为5,650万元,委托理财余额为1,300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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