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 1-8 月累计新增借款
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至2017年8月31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15.78亿元,为
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44.65亿元的35.3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第3.3.1条,公司就2017年1-8
月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7年1-8月债券情况:
1、债券发行情况:
无。
2、债券偿还情况:
2017年1-8月,公司偿还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
201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
二、公司 2017 年 1-8 月银行借款情况:
1、新增银行借款情况:
2017年1-8月,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借款累计金额为56.36亿
元。
2、偿还银行借款情况:
2017年1-8月,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累计金额为30.58亿
元。
截至2017年8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1.34亿元。
2017年1-8月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金额、偿还借款金额
及货币资金余额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