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改制及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2月20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通知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及《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国发[2018]61号)文件,商业公司进行了公司制改制,整体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法人独资公司,公司名称由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总公司变更为长春市汽车城商业有限公司。
目前,工商登记变更已完成。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