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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数码1:关于公司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7

证券代码:400041 证券简称:R数码1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暨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怡康”)。

西安怡康于2022年9月23日取得公司62.23%股权,截至本公告日,西安怡康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连续90日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西安怡康已依法于2023年3月9日通过快递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并提交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提请董事会召集临时股

东大会,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未予回应。此后,西安怡康依法于2023年3月20日向公司监事会发出《关于提请监事会召开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

公告编号:2023-004请数码监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监事会在收到提议后未予回应。西安怡康履行了提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安怡康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进行回复。西安怡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因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股东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要求后规定期限内没有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监事会在未在规定期限内召集和主持,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西安怡康自行召集和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4月11日15:00—2023年4月13日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00041 R数码1 2023年4月10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

(七)会议地点

西安市南新街28号陕西煤航数码测绘股份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部分如下修订:

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司经陕西省体改委陕改发(92)44号文件以募集方式设立;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220534522G。”

第三条修改为“公司于1992年8月1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陕银发(1992)56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2万股。公司社会公众1980.6万股于199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已于2005年9月20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第十七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四十六条修改为“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第四十九条修改为“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第五十五条修改为“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1、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内容。

2、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3、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召集人将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第六十九条修改为“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第七十二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召集人应当保证股东大会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

公告编号:2023-004措施尽快恢复召开股东大会或直接终止本次股东大会,并及时公告。”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八十二条修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程序为: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

股东提名;

(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

以上的股东提名;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

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八十三条修改为“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不应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一百零四条删除,后面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原第一百七十条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原第一百七十九条修改为“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原第一百八十条修改为“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

公告编号:2023-004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原第一百九十七条删除,后面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任期均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持有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推荐,提名

方宁、罗琦、邹艳娜、张忠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监事任期均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经持有或合并持有3%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二)和(三);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

9:00-10:00

(三)登记地点:西安市南新街28号陕西煤航数码测绘股份有限公司四层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黄寅葭

2.联系电话:13761129801

3.联系地址:西安市南新街28号陕西煤航数码测绘股份

有限公司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临时提案请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内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提请董事会召开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

东大会的函》2.

大会的函》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召集人:

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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