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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新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0

公司代码:600701 公司简称:*ST工新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董事张大成、彭海帆、何显峰对有关半年报审议事项表示同意。由于公司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且造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在解决中,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度半年报,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希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针对涉及的问题,认真核查,启动相关解决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检查,加强内控,使公司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颜跃进、吕占生、徐艳华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表示原则上同意。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然存在,希望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相关解决方案,尽快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早解决面临的问题,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田黎明、郑丽群对有关半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同时也表示“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鉴于按期披露半年报的责任和要求,同意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公司造成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仍未消除,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有效、稳妥地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并争取有效的措施,使公司能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希望公司就涉及事项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希望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公司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且造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在解决中,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度半年报,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公司将加紧自查工作,着力整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财务总监王梅表示:鉴于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事项仍在解决中,本人无法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人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张大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主管人员)王梅声明:鉴于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事项仍在解决中,本人无法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计划、规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是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因公司债务逾期、诉讼事项,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及资产被冻结,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已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存在一定财务风险。如相关诉讼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全面解决,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下滑,利润不断被摊薄,公司新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研发投入阶段,占用公司较多现金。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以上原因叠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企业员工存在流失风险及不能持续运营的风险。2018年1-6月,汉柏科技净利润出现亏损4,547万元,明显低于收购时预测数据,相关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但具体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因此,对汉柏科技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商誉尚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6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2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工大高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工大高总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汉柏科技、汉柏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汉柏明锐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红博物产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红博商贸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
红博广场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
红博会展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龙丹利民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
哈青贸易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
龙丹日高哈尔滨市龙丹日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大集团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机场路公司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
会展中心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工大高新
公司的外文名称HARBIN GONG DA HIGH-TECH ENTERPRISE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HGDHT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永发(代董秘)安一唱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
电话0451-862690340451-86269034
传真0451-862690320451-86269032
电子信箱hit_gdgx600701@163.comanyichang@126.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6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6
公司网址http://hit-hi-tech.cn/
电子信箱hit_gdgx600701@163.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ST工新600701工大高新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834,749,426.501,729,047,296.48-5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501,726.65145,910,571.25-258.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6,498,155.84143,097,506.18-237.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1,739.52-274,878,096.89-80.1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17,383,209.364,237,617,359.34-5.20%
总资产9,818,066,319.129,887,396,996.95-0.7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40.141-258.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40.141-258.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0.138-237.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613.37减少8.9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763.30减少8.0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下滑,利润不断被摊薄,新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研发投入阶段,占用公司较多现金。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以上原因叠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导致营业收入、利润同比降幅较大,直接影响其他相关指标发生较大变化。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603,570.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
合计-35,003,570.81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涉及商业服务业和信息产业(计算机行业)。(一)商业服务业1、主要业务公司商业服务业以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为主体,经营项目主要有:商业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服务;服装;企业提供展览展示信息服务;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经营;电影放映;滑冰市内 场所服务;经销: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妆品、数码产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等;在国家政策准许的范围内从事商场内商业物业管理等。

2、经营模式公司商业服务业以出租商业物业、自营、联营等方式对公司商业综合体进行运营,是大型多业态、复合型商业运营机构。经过21年的创新经营和长足发展,以品牌服装专业化市场为主的“哈尔滨红博广场”和以 SHOPPINGMALL 理念的高端零售百货店“红博会展购物广场”以及开业一年的体验公园式主题商业的“红博中央公园”已深受省内消费者的欢迎。红博中央公园通过硬件环境的塑造,软件服务的提升,公园式休闲环境的营造,以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为手段、丰富的业态组合及产品的丰富度为特色,让消费者“忘却购物”,而将自己及家人、亲朋好友的休闲、娱乐时光留在公园。这种公园式购物广场为多业态集合体,将游憩、公园景观、休闲娱乐、主题商业有机结合起来,突破了单一的商业概念,具有传统商业无法比拟的优美景观视野及开放的体验消费环境,在发挥商业服务主体功能的同时,成为拥有公园功能的城市公共生活空间。

3、行业情况零售行业已经进入成熟的发展阶段,近几年在受经营成本攀升、消费需求结构变化、 网络零售快速发展、经济增速放缓与居民收入增速下降等诸多因素影响下,零售行业经历了较长一段低谷期,增速维持放缓态势。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2018年上半年,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 9.4%。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营销模式和销售渠道形成强烈冲击,2018 年1-6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4.0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 30.0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12万亿元,增长29.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7.4%;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穿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42.3%、24.1% 和30.7%。同时,整体行业发展仍受要素成本较高,利润率收窄等压力的影响,发展趋势未得明显改善。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大体趋稳,实体零售企业积极创新转型,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同时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消费规模将持续扩大、消费结构将加快升级,零售行业发展前景仍可期待。

(二)信息产业(计算机行业)1、主要业务(1)传统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是国内网络设备及云计算融合系统领域的知名厂商,传统业务主要是从事企业级网络安全产品、基础网络产品、云计算融合系统及组件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能够提供企业专属网络、行业专属云、云计算数据中心等领域内的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内领先的云计算系统专家,本着“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引领,把握前沿应用趋势,助力客户创造价值”的经营宗旨,凭借领先的技术优势、灵活的产品策略、丰富的解决方案、成熟的应用案例以及完善的服务支持和资源整合能力,已经形成基础网络、网络安全、云计算软件、融合系统以及服务器、存储等云计算基础架构的全线产品,在此基础上为政府、运营商、广电、交通、教育、能源、医疗等多个行业用户提供了新一代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的整体解决方案。

(2)模式识别业务2012 年汉柏科技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成立了由中科院陈永川院士领衔的国家级应用数学中心,经过3年的研究输出首个科研成果--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人脸识别算法,此研发成果是高校与企业“产-学-研”三者结合的优质成果,汉柏作为该联合实验室唯一的产业化单位,进军人工智能产业。利用长期积累的硬件经验、工程设计经验加上资深的行业经验,2016年实现产学研跨越式发展,成功推出人脸识别闸机、立式单屏、挂壁门禁、桌面终端、动态识别系统等五大系列人脸识别产品以及一系列行业解决方案,广泛应用于安防、交通、教育、地产酒店、政府等各行业。人脸识别产品应用行业和领域非常广泛,模式识别业务会是汉柏科技销售额未来几年最重要的增长板块。

汉柏人脸识别采用基于大数据下的深度学习的卷积神经网络算法,核心算法采用业内唯一的多光谱融合,完美使人脸识别应用安全性、可用性、可靠性达到商用标准,产品采用业内首创的可见光+近红外双融算法人脸检测技术,配备双摄像头,可见光算法可在光线良好的环境下实现快速识别,近红外算法支持活体检查,填补了人工智能国内空白。

2、主要产品(1)传统业务产品公司的传统业务产品主要包括网络安全产品、基础网络产品、云计算融合系统及组件等三大类。

公司主要产品线构成如下图所示:

(2)模式识别产品公司的模式识别产品主要包括动态人脸识别系统、人脸识别挂壁门禁、人脸识别闸机、 人脸识别立式单屏、人脸识别桌面机等。

3、经营模式(1)生产模式公司的网络安全产品和基础网络产品的生产主要采用通过OEM方式委托代工厂商生产硬件载体后预装软件并进行软硬件一体化测试的方式。

公司的云计算融合系统及组件的生产主要通过采购服务器、存储、机柜等部件后自行组装、部分产品预装软件并进行软硬件一体化测试的方式。

软件产品由公司开发完成后,委托并授权具有相关资质的光盘厂商直接生产。模式识别产品由公司开发软件、采购原材料、自主设计,委托国内大型的代工厂商完成生产组装,公司进行质检的方式。

公司产品的生产由制造中心下属的制造物流部执行,主要通过OEM方式或灌装方式生产,不存在固定产能。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对象主要为生产所需的交换机、安全网关、服务器、存储、机柜、闸机通道、PCBA、GPU、摄像头等相关硬件设备。

公司的商务部根据客户具体需求、战略备货计划明确产品或设备的型号,然后由采购部门执行采购。硬件设备作为公司产品的载体,其生产工艺成熟、生产厂家众多,基本属于充分竞争的成熟市场。公司选择与包括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邦大陆科技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国内外知名制造厂商合作,采用OEM方式生产上述硬件载体。公司一般会与上述制造厂商签订OEM框架协议,对代加工硬件产品的质量指标、检测标准、流程做 出具体规定,代工厂商按照公司的要求投产并设置相关的质量控制点。

公司合作的大部分OEM厂商为境外厂商,其生产工厂一般位于境外或中国内地的保税区,根据OEM厂商的要求,一般由公司子公司香港汉柏与OEM厂商指定的代理商签订具体采购合同,代理商履行具体交付义务,香港汉柏采购完成后由公司进行软件灌装、一体化测试等生产活动。

具体流程如下:

部分供应商为国内厂商,此种情况下,公司直接与厂商签订OEM合同并进行采购。除上述硬件设备外,公司尚需采购少量配件和辅料,此类产品主要通过询价、议价、比价等市场化方式进行采购。公司优先选择合作时间长、业务规模较大的厂商,如客户有明确要求,则按照客户要求进行指定采购。

为了解决销售的波动、满足加急订单及战略备货需求,公司会提前采购并预留部分产品的库存。

(3)销售模式公司的产品以经销模式为主,直销模式为辅。 公司所处的信息安全、基础网络、云计算领域市场技术更新较快,不同行业用户的需求差异性较大,产品与用户的网络系统、应用系统整合性强,对厂商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水平要求较高。公司主要终端用户遍及政府、运营商、广电、交通、公安、社保、教育、金融、医疗等各个行业及各类企业用户。为了不断满足用户的需要和变化,公司针对不同的目标市场、客户采取了不同的销售模式。

针对运营商、教育、航天等市场格局相对固定、变化较小的行业,公司主要采取与行业内知名系统集成商合作的经销模式。此外,公司部分产品还会通过分销商实现对外销售。针对特定地区或市场格局尚未固定的行业,以及比较复杂、客户要求厂商直接参与或含有较多服务内容的项目,公司主要采取向最终用户直接销售的直销模式。

(4)盈利模式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人脸识别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基础网络产品、云计算融合系统及组件的销售。

公司将附加值较低、劳动密集型的硬件载体生产环节外包给OEM厂商,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由公司自主研发,其盈利主要来源于在硬件载体上安装的嵌入式软件和单独销售的应 用软件产生的高附加值。

4、行业情况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取得了积极进展,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印发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把人工智能智能放在国家战略层次,明确提出了中国人工智能将“三步走”:第一步到2020年初步建成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和产业生态链,培育若干个全球领先的骨干企业,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500亿元、带动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第二步到2025年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能农业、国防建设等领域广泛应用,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000亿元、带动5万亿元;第三步到2030年在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国防建设等方面极大拓展广度和深度,形成涵盖核心技术、关键系统、支撑平台以及智能应用的完备产业链,核心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带动10万亿元。为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2017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为主线,明确了未来3年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目标。

近年来,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取得了积极进展, 人工智能产业逐渐形成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达216.9亿元。产业技术创新加速推进,行业应用持续深入,产业集聚初步显现,不少领域已经具备国际竞争力甚至已实现领先,产业整体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18年6月30日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原因
货币 资金107,173,749.71257,433,024.03-58.3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龙丹利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定期存单8,000万提前收回用于偿还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7,600万元贷款所致。
预付 账款1,289,253,658.05981,366,768.6331.37主要系公司人工智能产品和云计算产品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其中:境外资产1,250,146,144.8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73%。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商业服务业

1、商业领域的品牌和规模优势

红博商业已成为本地商业一个具有规模和核心竞争优势的商业品牌。良好品牌形象,不断提升的品牌效应,以及展会经济带来源源不断的客流为公司保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并持续不断吸引和汇聚新客流。企业多次荣获“新商业理念创新奖”、“新商业杰出贡献奖”、“中国服装业杰出成就奖”、“商业特别推动奖”、“营销创新特别奖”等荣誉。红博商业经营总面积达到了100万平方米,整体规模大,业态全。商场内休闲区域较多,有足够的广场、景观园林等休闲空间,可执行活动的区域及点位具有巨大优势,有足够的深度来展示企业形象。商业室内真冰冰场、CGV影院旗舰店、健身会馆、美容院、会展中心、大马戏馆、羽毛球馆、大型停车场等大配套设施完善。签约的国内外知名品牌5,000多个,拥有合作加盟供应商2,000余户,拥有会员数量累计23.93万人。2、新商业经营模式优势

红博商业依据整体发展规划,红博广场由传统租赁式市场管理向零售与分销型态转型升级。借势哈尔滨国际时装周优势平台资源,全方位把品牌生产商、通路运营商、分销终端代理商整合成一个平台赋能、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业链联盟;红博会展购物广场借助展会资源,坚持大会展城的功能定位;红博中央公园继续彰显“康乐园、试衣间、大厨房、会客厅”的约时代新商业理念,以产业经营的思维,全力凸显和整合商业经济、会展经济、文化经济、旅游经济、娱乐经济和休闲经济的整体资源优势,取得了创新发展。(二)信息产业

1、公司技术、产品优势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且一贯注重技术对经营和产品的推动作用,通过不断的研发积累逐步形成了自身的核心技术。截至2018年6月底,公司拥有网络安全、云计算、基础网络及模式识别等技术领域的专利159项。公司在网络交换机、网络安全产品、云计算相关软件、模式识别等方面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源代码。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人脸识别产品荣获具有“设计奥斯卡”之称的2018年德国红点设计奖,这是人脸识别系统第一个获得该奖的产品;汉柏科技荣膺“门禁一卡通类”中国安防十大最具影响力品牌。

2018年2月1日,由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联盟主办的“丁酉年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联盟年会暨人工智能年度大赏颁奖典礼”上,汉柏科技获聘为联盟“计算机视觉”专委会主任委员并一举斩获“影响力企业”和“卓越产品”两项大奖。此次获聘专委会主任委员,表明了行业对于汉柏科技在产业落地应用领先地位的肯定。

2、哈尔滨工业大学科研和人才保障优势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工大人工智能的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1958年,研制出国内第一台会下棋会说话的计算机。半个多世纪以来,哈工校不但培养出了以高文院士为代表的一批杰出的人工智能领军人才,并且培养的人工智能人才总体数量位列全国之首。2000年以来,哈工大在人工智能领域中机器感知与模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机器人与智能系统等方向上取得了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3项,发表论文2,000余篇。哈工大与IBM、微软、百度、阿里、腾讯、科大讯飞等国内外著名企业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攻关、人才联合培养等,一大批创新成果成功应用推广,一大批优秀毕业生投身人工智能研究。2017年5月,哈工大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旨在培养顶尖学生,深化国际合作,引领世界人工智能科技发展。

哈工大有能力在人工智能技术领域提供技术人才支持、保持公司此方面优势。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服务业报告期内,在电商对实体商业的强大冲击下,红博商业全体员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三个三、两个建、一个支撑”发展战略部署,以“四好:

商品好、品牌好、服务好、体验好”为目标开展工作,注重强化卖场经营服务、注重卖场环境建设、强化货品管理、注重安全管理,品牌品质升级等,始终为致力于推动哈尔滨商业市场发展、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引领时尚生活方式而努力。2018年上半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确保红博商业实现经济效益新突破、产业项目有落地、平台赋能有创新、品牌影响有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广泛认同,经营业绩实现新突破。

报告期内,红博商业品牌招商呈现新局面,红博广场招商引进17户,多经项目引进13户,各区域店铺对接调整9户,招商洽谈储备品牌资源199个;红博会展购物广场累计储备资源960个品牌,调整开业29个品牌;红博中央公园累计储备资源573个品牌,调整开业45个品牌。

创新商业策划活动与宣传,效果显著。红博商业首次尝试“红包大道”的活动,实现139万曝光量;微信推出砍价线上互动活动、猜灯谜活动;组织首届龙广万人婚礼团购季活动;协助哈尔滨市率先策划进行共享男友活动,新晚报、哈尔滨电视台、新浪等众多媒体报道,微信阅读超10w+。此外,红博商业与哈报官微共同策划“修仙送祝福”活动;开展自媒体抖音短视频拜年活动、抖音开屏广告形式;爱奇艺首次尝试5秒片片前及暂停广告宣传;首次尝试了喜马拉雅FM线上广告;年中庆期间首次尝试与黑龙江名牌栏目“新闻夜航”官微协作进行活动推广等。

会员服务品质提升,提升会员增值服务12项,开展促销活动10档。上半年会员的销售同比提高10%,白金会员的销售同比增长了14%。

大数据、信息化管理工作稳步突进。红博商业上半年完成9项专案:约美APP2.0版本客户端、商户端上线;活动报名、积分兑礼专属功能开发;会员分析模板在BI上的实现方案;ERP异常交易数据调整;信息系统需求调研 ;OA系统操作培训;OA平台需求二次制作开发;运维人员培训专案;运维知识库建立专案。

红博商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爱心回馈社会,上半年共举办四档公益活动,“爱心妈妈”、“爱心义卖”、“慰问白血病儿童”、“爱心义卖——捐助白血病患儿爱心厨房”的公益活动。

(二)信息产业(计算机行业)汉柏科技目前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和模式识别业务,两者相辅相成。战略目标是完成从基础设施层至上层智能应用的垂直整合,致力于构建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的生态系统。

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道路上,汉柏科技坚持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石,借助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研发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汉柏科技已经初步具备人工智能产业化的四大能力:算法研究能力、产品化能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行业开拓和交付能力。

2017年公司搭建了业界先进的光学实验室,用于画质调节,客观数据验证,动态范围解析力,保证人脸识别产品的核心功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投资创建了高端电子实验室,配备高精尖测试仪表及实验仪器,保证了产品的研发质量。汉柏科技根据不同用户需求,对目标市场进行了细分,规划了不同层次定位的产品。同时,公司与国内一流高端制造企业合作,针对人脸识别产品对产品线进行差异化定制,提高产品线生产能力,目前已达到年产终端设备10万台的制造能力。生产制造及品质管理方面,公司以手机行业标准对来料质量、过程质量、出货质量进行把控,依据代工厂MES系统管控,全程监控每台产品生产及出货状态,有效提高成品质量,降低市场返修率。关于产品及解决方案:汉柏已经发布的人脸识别系统分为硬件产品和软件产品两个部分。硬件产品分为“人脸识别速通门、人脸识别落地式终端、人脸识别壁挂式终端、人脸识别桌面式终端”四大类,软件部分包含汉柏动态人脸监控预警系统。针对逃犯、惯犯、高危人群等不同类型人员建立黑名单布控等,广泛适用于反恐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区域、重要通关口岸、高档住宅等场所。

目前,已经拥有多个行业成功案例,覆盖安防、交通、教育、海关、地产酒店、政府众多行业,与行业应用深度结合,受到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2018年以来,汉柏科技人脸识别技术和产品应用业务进一步拓展,继应用于深圳交管局、武汉交管局后,中国首条实现无人驾驶的跨座式单轨线路正式在银川正式通车运行,汉柏科技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刷脸进站将成云轨标配。2018年春运期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带来的效率提升,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机场春运的压力。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汉柏科技为北京饭店的安保升级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持,升级方案通过人脸识别桌面终端进行入住人证合一验证。

2018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 2018)汉柏科技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产品为英特尔5G三大应用场景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支持,旨在通过5G和人工智能的深度结合,提高都市人的生活质量、为公共安全提供保障。

2018F1中国大奖赛,作为全球顶尖的赛车比赛,首次启用了人脸识别来提升安保等级。意味着将“解锁”人脸识别产品及解决应用于大型赛事活动的更多应用场景,打造国际赛事新风尚。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板块市场出现下滑趋势,且由于竞争激烈,利润不断被摊薄。公司新的人脸识别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大量的产品试用占用了公司较多现金,同时产品处于迭代更新的状态,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因此新的业务板块不但不能为公司带来现金流,还需要高额投入。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以上原因叠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

为克服汉柏科技现金流暂时性短缺产生的影响,公司积极协助汉柏科技开展各项工作。在传统业务板块,公司尽力维护已有客户和市场,全力稳定后台服务技术服务人员,保证现有客户售后服务需要,促进销售回款;在人工智能领域,公司计划推出新的激励政策稳定团队,同时吸引新生力量加入。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34,749,426.501,729,047,296.48-51.72
营业成本559,269,143.491,233,773,736.86-54.67
销售费用106,229,680.15110,615,941.93-3.97
管理费用172,203,277.19145,468,645.0018.38
财务费用176,174,366.1935,849,959.8339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1,739.52-274,878,096.89-80.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92,526.19-355,073,591.63-95.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89,582.70592,408,840.05-111.75
研发支出0.0032,270,577.73-10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公司信息服务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同比下降,相应成本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同期宣传费用降低及销售人员薪酬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后折旧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融资规模增加且借款逾期,导致利息费用支出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研发项目一期工程投入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下降所致。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支出均转为无形资产且本期无研发支出发生。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107,173,749.711.09257,433,024.032.60-58.37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龙丹利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定期存单8,000万提前收回用于偿还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7,600万元贷款所致。
预付账款1,289,253,658.0513.13981,366,768.639.9331.37主要系公司人工智能产品和云计算产品原材料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0.00-3,497,424.650.04-100.00主要系龙丹利民乳业应收利息已收回且本期无发生。
开发支出0.00-5,455,101.520.06-100.00主要系研发支出均转为无形资产且本期无研发支出发生。
应付职工薪酬29,610,351.190.3010,511,963.960.11181.68本报告期由于现金流紧张,职工工资暂时性拖欠导致。
应交税费103,694,733.181.0662,845,194.030.6465.00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流紧张,导致拖欠税款。
应付利息156,186,031.631.5924,023,263.580.24550.14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流紧张,拖欠的融资利息。

其他说明公司账户冻结、资产抵押查封等情况详见重大事项。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5,250,810.66保证金及账户冻结
应收账款575,886,444.60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132,092,847.00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15,413,569.47抵押借款
存货259,778,054.00抵押借款
龙丹利民ABS信托收益权100,000,000.00抵押借款
合计1,088,451,725.73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1、全资子公司

1)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65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和销售含乳饮料、花色牛奶、牛奶、麦香牛奶、核桃牛奶。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8,563.10万元,较上期末下降3.41%,净资产5,303.55万元,较上期末下降9.12%;净利润-531.86万元。

2)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国家政策准许的范围内从事商场内商业物业管理。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56,455.56万元,较上期末增长1.21%;净资产10,233.32万元,较上期末下降0.03%;营业收

入1,384.0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16%;营业利润88.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74% ;净利润-3.0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8.79%。

3)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商业信息咨询;网络科技服务;服装;为企业提供展览展示信息服务;餐饮管理;行业核定范围从事物业管理。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61,743.29万元,较上期末下降3.87 %;净资产5,286.50万元,较上期末下降0.9%;营业收入24,765.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5 %;营业利润-74.84万元,净利润-47.98万元。

4)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8,810.3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电器设备批发兼零售;机电设备安装;计算机系统集成;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网络通讯设备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制造、维修、租赁。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480,546.38万元;净资产256,384.96万元;营业收入40,089.24万元;营业利润-4690.32万元;净利润-4,547.34万元。

2、控股子公司1)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3,044万元,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卡拉OK、酒吧、商务服务、客房服务、美容美发。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202.01万元,较上期末下降32.83%;净资产3,278.93万元,较上期末增长0.03%;净利润0.69万元。

2)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9,501.76万元,公司持有其64.22%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化妆品、珠宝首饰、眼镜、数码产品、服装鞋帽;滑冰室内场所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接受委托从事餐饮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房地产信息咨询;室内装饰设计;保洁服务;汽车租赁;企业营销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257,650.50万元,较上期末下降4.80 %;净资产23,395.06万元,较上期末下降19.75%;营业收入11,098.04万元;营业利润-2,368.61万元;净利润-5,755.83万元。

3)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芯片、电子信息、软件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文化办公用机械、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批发兼零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集成电路制造。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998.95万元,净资产998.95万元。

3、参股公司1)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812.5万元,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机器人、自动化设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机器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代办有限、移动通信收费业务、邮政业务;计算机设备及相关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购销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发布国内广告、电脑刻字。报告期末,该公司资

产总额483.34万元,较上期末增长1.43%;净资产145.19万元,较上期下降0.85%;净利润-1.23万元。

2)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智慧城市规划、设计、施工与运营;信息系统集成;通讯工程、电信增值业务、建筑智能化工程、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弱电系统集成工程;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及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文化产品、数码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批发、零售。报告期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06.52万元,净资产1,581.12万元,营业收入19.23万,净利润-15.62万元。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其他披露事项(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

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债务逾期、诉讼事项,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及资产被冻结,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已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存在一定财务风险。如相关诉讼事项得不到及时、有效、全面解决,将直接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下滑,利润不断被摊薄,公司新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研发投入阶段,占用公司较多现金。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以上原因叠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企业员工存在流失风险及不能持续运营的风险。2018年1-6月,汉柏科技净利润出现亏损4,547万元,明显低于收购时预测数据,相关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但具体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同因此,对汉柏科技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商誉尚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 其他披露事项√适用□不适用

公司因筹划出售资产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14日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2018-02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为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以智能制造为核心产业的转型升级。通过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的方式,发展与公司核心业务相关联、成长性良好的新兴产业。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面较广,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亦未形成相关预案;加之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就本次调查形成结论性意见。鉴于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审慎讨论,决定终止本次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交易。

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17日复牌。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14日公告编号:2018-0742018年6月15日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6月28日公告编号:2018-0772018年6月29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二、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工大高总、彭海帆(一)关于保证工大高新人员独立保证工大高新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完全独立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二)关于保证工大高新财务独立1、保证工大高新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工大高新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3、保证工大高新依法独立纳税。4、保证工大高新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干预其资金使用。5、保证工大高新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双重任职。(三)关于工大高新机构独立保证工大高新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四)关于工大高新资产独立1、保证工大高新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不违规占用工大高新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五)关于工大高新业务独立保证工大高新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尽量减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工大高新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工大高新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2015年5月11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工大高总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如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工大高新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5年5月11日。 承诺期限:本企业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彭海帆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及本人在汉柏科技(包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投资任何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及本人在汉柏科技(包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工大高新或者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15年5月11日。 承诺期限: 本人持有工大高新股票期间及本人在汉柏科技(包括其分、子公司)任职和任职期满后两年内。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工大高总、彭海帆为保障工大高新的合法权益,本人/本企业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在本次交易后不会占用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资金,否则,应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2015年5月11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其他工大高总、彭海彭海帆承诺:在本次交易之前,本人与工大高新不存在关联交易。2015年5月11日
关的承诺工大高总及彭海帆共同承诺: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工大高新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工大高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工大高新股东之地位谋求与工大高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将与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关联交易价格依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工大高新及工大高新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3、若违反上述声明和保证,本企业/本人将对因前述行为而给工大高新造成的损失向工大高新进行赔偿。本企业/本人保证将依照《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平等地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工大高新及其下属公司的资金、利润,保证不损害工大高新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工大高总、彭海帆本公司/本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至下述两个日期中较晚出现的日期不得转让:(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2)本公司与工大高新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完毕之日。承诺时间:2016年3月25日。 承诺期限: 下述两个日期中较晚出现的日期(1)本次发行或交易结束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内;(2)与工大高新就本次交易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实施完毕之日。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彭海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人(1)不会通过增持工大高新的股份或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方式控制工大高新的股份成为工大高新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2)不会采取与其他交易对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其他安排,协助其他交易对方成为工大高新的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3)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行使本人所持有的工大高新全部股票的股东表决权。承诺时间:2015年5月11日。 承诺期限:本次交易完成后36 个月内。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其他工大高总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通过股份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减持工大高新的股份。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本公司不会主动放弃在工大高新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本公司亦不会通过任何方式放弃工大高新的控股权,也不会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工大高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承诺时间:2016年3月31日。 承诺期限:本次交易完成后36 个月内。
其他承诺其他工大高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信托借款并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本司承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一个资金确认日,若专项计划内的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义务。承诺时间: 2017年1月23日 承诺期限: 专项计划存续期内。
其他承诺其他工大高总工大高新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关于增持计划的通知,拟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股份,拟增持资金规模5,000万元-10,000万元。承诺时间: 2018年2月14日—2019年1月19日

三、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适用□不适用

针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涉及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情况,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关于资金占用,工大集团正积极与购买方协商,出售工大集团资产,工大集团承诺将出售所得款项返还给工大高新。对于违规对外担保情况,目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缺少资金流动性,但具备优先处置担保抵押物偿还债务的能力,或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置换工大高新对外担保的方式,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

上市公司作为风险处置主体,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大股东的支持下,关联企业高度配合,积极沟通相关解决方案,包括不限于通过出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哈尔滨工业大学注入高科技资产等形式,目前解决风险事项的具体方案尚在洽谈中。同时,公司将对工大集团的还款计划持续关注,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关于风险事项处置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承担连带责任方诉讼仲裁类型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诉讼(仲裁)涉及金额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工大高新、工大高总诉讼2017年8月1日,工大集团、杭州东方邦信橙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7.8亿元,期限24个月。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为上述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18年6月25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2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78,000*未判决大连银行上海分行于2018年7月2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未判决
黑龙红博2010年,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44,5334453哈尔滨市仲裁委于2017年11月20哈尔滨中院于2018
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城、 会展中心大高新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与红博商贸城、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陆续签订了七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省七建承建黄河公园影城工程、黄河公园车库、黄河公园红博二期土水电收尾、红博商贸城本馆、红博商贸城别馆、长江路展厅、会展礼堂土建工程。 2016年7月,因工程施工款项纠纷,省七建对红博商贸城向市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893.89裁决日作出(2017)哈仲裁字第0776号裁决书,裁决:一、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给付省七建公司工程欠款366,207,985.46元,已定拖欠工程款利息10,500万元。二、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给付七建公司利息77,089,626.42元,自2017年11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计算。三、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承担省七建公司,根据(2016)哈仲决字第0525号、(2016)哈仲决字第0526号、(2016)哈仲决字第0527号、(2016)哈仲决字第0528号决定中确定的仲裁费用1,106,030.90元。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承担案件受理费2,807,929.34元。补正裁决:被申请人会展中心、红博商贸城给付省七建公司利息77089626.42元,自2017年11月21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示付款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2%计算。年1月31日冻结工大高新持有的汉柏科技100%的股份,出资金额人民币38,810.30万元。2018年5月10日哈尔滨市法院查封工大高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43号土地使用权;冻结工大高新持有红博商贸城100%股权;龙丹利民100%股权;红博会展100%股权,红博物产64.2171%股权。
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工大集团工大高新、通成投资、工诉讼2017年2月,工大集团委托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发行阳明2号私募投资基金,深圳宏利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贷款金额4亿元。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2018年4月份深圳宏利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34,851*未判决2018年4月,深圳宏利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浙江高院做出裁定:冻结工大集团、通成投资、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高科价值486,841,718.77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当于冻结款额的财产,并于
大高总提起诉讼。2018年5月14日轮候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0,000股、限售流通股66,115,593元。
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工大高总工大集团、 工大高新诉讼2017年5月,工大高总向汉富美邦借款3亿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纠纷,汉富美邦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9,000*未判决汉富美邦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
经开租赁有限公司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诉讼2017年12月15日,经开租赁公司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委托,向工大高新提供2亿元的借款,贷款年利率为8.08%,期限三个月,工大高总、工大集团保证担保。经开租赁于2018年4月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0*未开庭2018年6月25日,收到北京第四中院一审判决工大高新给付2亿元本金及利息、罚息(利息:404万元;罚息:以20400万元为基数,自2018-2-16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利率千分之0.5计算。);工大高新承担律师费200万元;工大集团、工大高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方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09.33万元。工大高新已上诉,尚未开庭。北京第四中院于2018年4月23日查封、扣押、冻结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的财产和其他权益。
徐英捷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张大诉讼2017年5月15日,公司向徐英捷借款2亿元,借款期间2个月,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8月22日,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1.5个月。2017年11月10日,再一次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3个20,000*未判决2018年5月31日,徐英捷起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未判决
月。 2018年5月31日徐英捷起诉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张大成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工大高新归还借款2亿元及利息、罚息等共计29,103.13万元,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集团、会展中心、黑乳集团、机场路仲裁工大高新于2017年7月26日向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入贷款2亿元,工大高总、工大集团、会展中心、机场路公司 、黑乳集团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借款纠纷,重庆宗申于2018年3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9,000*未裁决重庆宗申于2018年3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本案于2018年5月23日已开庭审理,未裁决。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3060万股。
周世平汉柏科技彭海帆、汉柏明锐、仲裁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彭海帆、汉柏明锐、天津汉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5月16日,周世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000*未裁决2018年5月16日周世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借款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提前到期,并请求裁决汉柏科技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10338.34万元,要求彭海帆、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未裁决
汉柏信息、工大高新司、天津汉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汉柏科技彭海帆诉讼汉柏科技于2017年11月23日经北京市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委托,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作为受托人发放了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6个月的委托贷款,彭海帆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责任连带担保。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宣布该笔委托贷款自当日提前终止,并强制要求于次日偿还本金1亿元。10,000*未判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因中关村担保公司与汉柏科技、彭海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2018)京执423号],于2018年5月7日轮候冻结了彭海帆持有工大高新的股权103,068,783股,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目前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至今尚未收到受诉法院开庭传票。未收到司法文书2018年5月7日,北京市第三中院 轮候冻结了彭海帆持有工大高新的股权103,068,783股,
吴成文工大集团、 工大高新、 张大成诉讼2017年5月26日,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张大成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因借款纠纷,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0,000*未判决2018年8月1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该案定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杭州中院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冻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00,967.55元;2018年1月25日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164.35元。2018年1月26日冻结公司持有的汉柏科技
100%的股份。
深圳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汉柏科技工大高新、 彭海帆、 田坤诉讼2017年11月29日,因经营周转需要,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2017年11月向汉柏科技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工大高新及彭海帆、田坤共同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深圳中小担要求提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深圳中小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10,000*已开庭,未判决2018年3月26日,深圳中小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财产保全。已开庭,未判决。深圳中院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大道16号A-1号楼101、102、201、202、301、302房产;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103、205、403、303、503房产;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南大道28号B座号楼8-101、10-101、12-101、12-201的房产;冻结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海帆持有的工大高新7,600万股股份。冻结汉柏科技持有的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恒丰汉柏2017年4月13日,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10,000*2018年6月29日,恒丰银行股份未判决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科技大高新、 彭海帆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彭海帆、工大高新承担连带责任保证。2018年6月29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汉柏科技支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要求彭海帆、工大高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判决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
方美凤工大高总工大集团、 工大高新、 张大成、 烟台置业诉讼工大高总于2017年8月2日向方美凤借款1亿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借款逾期,方美凤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10,089.75*已判决2018年8月1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工大高总于判决书生效之日内向方美凤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承担保全担保费8.4万元、律师费10万元、案件受理费708466.66元、保全费5000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张大成、烟台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工大高总已提起上诉。2018年1月25日,深圳中院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轮候冻结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
李佳工大集团 工大高新 工大高总张大成诉讼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于2017年7月14日向李佳借款1亿元,期限为3个月,张大成为之担保,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因借款逾期,李佳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049.6310049.63已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9940万元,支付自2017年11月20日起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支付律师代理费50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险费5万元;张大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大成2017年12月17日,杭州中院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股份。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54.955万元。
赵林香工大高新工大高总、 工大集团诉讼2017年4月14日,工大高新向赵林香借款1亿元,期限1个月,借款年利率24%,工大高总、工大集团提供连带保证。因借款逾期,赵林香起诉至法院。8,260.098260.09已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协议: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元视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1,825.00万元视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分期偿还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支付1,000.00万元;2月28日前支付3,000.00万元;3月31日前支付3,000.00万元;4月30日前付清余款1,175.00万元。2018年5月8日,江西高院冻结公司工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00,967.55元。2018年5月24日,江西高院冻结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800.00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676.10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928.37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164.35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工大高新、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1,5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897.99万元及违约金,并对未判决
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公司、 汉柏科技彭海帆、 田坤起诉至法院。15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工大高新、 彭海帆、 田坤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2,0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736万元及违约金,并对2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工大高新、 彭海帆、 田坤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3,9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922.9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9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未判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工大高新、 彭海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3,4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719.6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4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未判决
公司天津分行司、 汉柏科技帆、 田坤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工大高新、 彭海帆、 田坤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3,0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3925.19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未判决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工大高新、 彭海帆、 田坤诉讼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1,200*未判决2018年5月25日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569.60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12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尚未开庭。未开庭
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工大高总工大集团、 工大高新、诉讼2017年5月15日,工大高总向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借入贷款5,000万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和张大成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纠纷,该公司于2018年诉至法院。3,759.723759.72已调解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工大高总于2018年5月31日前归还3500万元本金及248万元利息,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和张大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费用117,214元由其共同承担。2018年2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冻结工大高总持有公司的67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轮候冻结940万限售流通股。
张大成
哈尔滨亿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红博物产诉讼哈尔滨亿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2月将红博物产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342.932342.93已判决2018年5月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23,271,132.06元及利息,并承担158,155.66元的案件受理费。已判决,未执行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诉讼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于2017年5月将红博商贸城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066.721066.72已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红博商贸城给付工程款10,581,893.22元及利息(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受理费85,291.36元。哈尔滨中院于2017年冻结招商银行黄河路支行账户及查封红博商贸城一辆丰田埃尔法车抵款68万元给付省安装公司,哈尔滨中院执行局于2018年1月17日追加工大高新为被执行人,并于2018年3月26日冻结了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会展500万元股权,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物产20.9万元股权、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广场250万元股权。
黑龙红博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因建筑2,258.2,25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于2017哈尔滨市中级人民
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物产施工合同纠纷,于2017年6月将红博物产诉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958.95判决年9月15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红博物产支付工程款22,435,498.16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3,977.49元。法院于2017年11月7日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户;2017年12月18日冻结红博物产建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账户;2018年3月5日冻结建行哈尔滨龙源支行账户;2018年4月19日冻结建行哈尔滨建源支行账户;2018年4月19日冻结农业银行龙乡支行账户;2018年4月19日冻结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账户。2018年5月30日冻结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户。截至2018年5月31日扣划款累计7,850,253.36元。
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仲裁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247.12*未裁决2018年4月26日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该案已开庭,未裁决。未裁决
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
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仲裁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1,369.26*未裁决2018年6月28日,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给付工程款13,692,607.38元及利息。该案已开庭。未裁决
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工大高新诉讼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7年4月将红博商贸城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1,070.151070.15已判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商贸城给付货款10,591,498.26元并支付违约金(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标准计付),并承担受理费110,037.77元,工大高新对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哈尔滨中院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冻结红博商贸城建设银行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2017年12月6日冻结建设银行哈尔滨红博支行账户;2017年12月6日冻结建设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账户;2017年12月15日冻结工大高新
中国邮储蓄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账户,2018年4月26日扣划1,075.00万元
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红博物产诉讼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2月将红博物产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877.27877.27已判决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87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27万元。未执行
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红博物产诉讼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1月将红博物产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670.45*未判决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起诉至哈尔滨南岗区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670.45万元及利息,此案已开庭审理,未判决。未判决
哈尔滨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诉讼哈尔滨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供销合同纠纷,于2016年将红博商贸城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663.18663.18已判决哈尔滨南岗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南岗区人民法院判令红博商贸城给付货款657.4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7,818.00元。未执行
刘跃威哈尔滨宏诚消防设施安红博物产、工诉讼刘跃威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5月28日将红博物产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623.66*未判决2018年5月28日,刘跃威起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要求哈尔滨宏诚消防设施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66万元及利息,红博物产、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支付未判决
装集团大高新责任。该案尚未开庭。
孙为民呼兰玉米淀粉糖分公司诉讼玉米淀粉糖公司向西集粮库收购玉米,至2007年10月31日欠玉米款306.46万元,西集粮库将债权转给孙为民,孙为民将玉米淀粉糖公司诉至呼兰区人民法院。338.16338.16已判决呼兰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工大高新呼兰玉米淀粉糖分公司给付孙为民货款306.46万元及利息27.85万元,承担案件受理费33545元。呼兰法院于2012年冻结公司持有的龙丹利民享有的全部股权,2013年查封玉米淀粉糖公司11处房产,2017年重新查封。2013年另有3处房产通过法院裁定归孙为民所有,抵欠款3,371,200.00元,但截至2018年8月10日,尚未执行。
三河市财政局工大高新、 工大集团、 工大高科诉讼2000年,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科设立北京哈特程达太空育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达公司”)。 2002年程达公司与三河市农业局签订《荷兰大棚转处理协议》,2003年与三河市花木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荷兰大棚转给程达公司,程达公司同意承担三河市林业局欠农业银行228万元贷款。2003年三河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该笔贷款由三河市财政局代为偿还,待程达公司申请到农行贷款后从贷款中扣除228万元。2005年,程达公司三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河北兴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马志涛、宋海军。2015年该公司被批准予以注销。三河市财政局于2018年3月份起诉至三河市法院2280已驳回2018年3月份,三河市财政局起诉至三河市法院,以程达公司破产清算时,并未通知三河市财政局申报债权为由,要求程达公司原股东、继任股东连带清偿228万元借款。三河市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判决判决驳回三河市财政局的诉讼请求。三河市财政局上诉后,廊坊市中院于2018年8月6日判决驳回三河市财政局的上诉请求。二审已驳回三河财政局上诉,维持原判。
黑龙红博黑龙江和兴建设集团因建筑工程施工合148.15148.南岗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未执行。
江和兴建设集团物产同纠纷,于2018年1月将红博物产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15判决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147.2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026.50元 。
哈尔滨华联储运有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诉讼哈尔滨华联储运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8年将龙丹利民乳业诉至呼兰区人民法院。128.77128.77已判决呼兰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龙丹利民乳业给付货款1,274,562.5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8,136元及保全费5,000元。未执行
黑龙江大正彩翼涂料销售有限公司红博物产经营公司诉讼黑龙江大正彩翼涂料销售有限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8年将红博物产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50.7450.74已判决判决红博物产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工程款502,936.76元及滞纳金,并承担4,415.00元的案件受理费。未执行
广东联盛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 工大高新诉讼广东联盛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纠纷,于2018年5月17日将红博商贸城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11.6*已开庭2018年5月17日广东联盛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红博商贸城起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并追加工大高新为被告。该案已开庭,未判决。未判决
蒋凯地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诉讼奶户蒋凯地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7年将龙丹利民乳业诉至呼兰区人民法院。9.779.77已调解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龙丹利民给付蒋凯地奶资款96,253.6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62.50元。未执行
韩秀梅红博商贸城诉讼南洋水泵经营部的经营者韩秀梅因产品供销合同纠纷,于2017年将红博商贸城诉至南岗区人民法院。8.168.16已判决红博商贸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韩秀梅欠款8万元及违约金(自2016年3月3日至给付完毕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816元。未执行
樊树祥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 工大高新诉讼樊树祥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8年7月18日将龙丹利民乳业诉到呼兰区人民法院。68.65*未开庭2018年7月18日樊树祥诉至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该案尚未开庭未开庭
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工大高新诉讼2016年6月29日,工大集团与新华富时公司签署《股权收益转让及回购合同》(以下简称“《回购合同》”),发行“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新华富时工大2号分级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共融资7.5亿元人民币,工大高总、工大高新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上述资管计划已于2018年1月15日投资期限届满,工大集团未按照《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回购价款。69,213.13*未开庭2018年6月,新华富时诉至北京市高院,该案尚未开庭。已诉讼保全 北京市高院于2018.7.18日裁定:冻结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黑龙工大2015年6月,黑龙江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258.66*2018年8月24日,收到哈尔滨市未开庭
江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新、中大植物蛋白司与工大高新第二工业园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开庭香坊区法院的司法文书,该案尚未开庭

注:上述金额均为预估数额。由于公司出现未履行决策程序的担保事项,说明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出现严重问题,从目前公司获悉的所有对外担保和法律诉讼等情况中,暂时无法预计负债金额。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

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1号)。要求公司在2018年2月10日前对公司涉及仲裁及控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未及时信息披露方面的违规行为予以改正,并在2018年2月14日前向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董事长张大成先生组织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梳理,最后形成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并提交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2018年5月29日,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关于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9号)针对黑龙江证监局《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一方面,公司根据《决定书》的要求,梳理了相关事项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决定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向黑龙江监管局报送了整改措施与实施计划。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未履行的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未清偿的债务。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之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一、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2担保情况。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对公司2018年度所涉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关联方情况、定价依据以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等进行了审议(公告编号:2018-046公告)。2018年公司与关联方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销售产品)预计6,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548.38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25.81%;与关联方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采购原材料)预计1,5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163.5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10.90%。公司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未超过预计金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14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2018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步确定收购资产标的为江苏哈工药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工药机”)的100%股权。哈工药机的第一大股东为哈尔滨工大智慧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工厂”),持有哈工药机41%的股权;智慧工厂实

际控制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间接持有智慧工厂40%股权。由于智慧工厂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因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原拟采用发行股份并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后经各方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变更为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哈工药机、日联科技之股权(公告编号:2018-054)。

由于本次交易所涉及标的资产的构成情况较为复杂,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面较广,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亦未形成相关预案;加之公司目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且尚未就本次调查形成结论性意见。鉴于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审慎讨论,决定终止本次出售资产及购买资产交易。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2018-096)。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下滑,利润不断被摊薄,汉柏科技新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研发投入阶段,占用较多现金。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汉柏科技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已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影响,2018年1-6月净利润出现亏损4,547万元,明显低于收购时预测数据。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890,070,868.0776,000,000966,070,868.07
合计890,070,868.0776,000,000966,070,868.07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系龙丹利民以8,000万元存单质押为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实际借款人为工大集团)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18 年5月28日龙丹利民收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贷款提前收回通知书,将质押存单径行还款7,600.00万元,其余400万已返还给龙丹利民。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关联方资金占用已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加之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深圳高新投60,0002017.4.202017.82024.10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工大公司深圳10,02017.12017.2020.连带责10,000
高新本部中小担001.281211任担保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北京中关村25,0002017.112020.11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10,0002017.7.142017.72019.10连带责任担保10,000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10,0002017.8.22017.82019.8连带责任担保10,000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5,0002017.5.152017.52019.5连带责任担保3,500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20,0002017.4.12017.32020.3连带责任担保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15,0002017.7.182017.72020.7连带责任担保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高总30,0002017.5.182017.52019.7连带责任担保28,500控股股东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40,0002017.2.222017.22021.2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10,0002017.3.12017.32020.9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75,0002016.7.152016.72020.1连带责任担保45,000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78,0002017.8.102017.82021.8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25,0002018.1.302018.12023.1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70,0002017.6.122017.62019.3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20,0002017.5.272017.62019.7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工大集团10,0002016.5.122017.52019.5连带责任担保10,000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机场路公司50,0002015.12.152016.52019.6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龙丹日高5,0002016.11.162015.122018.12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工大高新公司本部哈南国际50,0002017.10.182016.122018.12连带责任担保关联方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25,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520,543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69,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04,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624,543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55.4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523,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468,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423,674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414,674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多笔担保,目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缺少资金流动性,但具备优先处置担保抵押物偿还债务的能力,或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置换工大高新对外担保的方式,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
担保情况说明1)为子公司的担保 ①2017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由于经营发展需要,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人民币8亿元)的公司债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汉柏科技发行6亿元公司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公司为该笔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目前担保余额6亿元。 ②汉柏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深圳中小担委托建行深圳上步支行向汉柏科技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汉柏科技经营周转。公司及彭海帆、田坤共同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目前担保余额10,000.00万元。 ③2017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汉柏科技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购型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金额为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环境信息情况(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公司一直坚持践行和积极倡导低碳环保、节能减排。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涉及传统工业废水/废气/废物等排放。(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

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1、根据工大高新2017年4月14日与赵林香签订的借款合同,工大高新向赵林

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到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根据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赣民初93号],确认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 1,825.00万元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

2、2017年7月1日,工大高新以持有的存货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

3、2017年3月1日,工大高新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付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2亿元,同日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将2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4、2017年8月22日,子公司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付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1亿元,同日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将1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5、公司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签署的施工合同约定,中冶天工承担着整个工程的装饰、装修、周边配套及数据中心设备等的建设,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于2016年12月29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2亿元转给工大集团。

6、公司为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但由于其他出资方未及时出资,加之欲投资项目尚不成熟,2017年12月19日,北京瑞鑫嘉业将2亿元转入工大集团。

7、2017年10月13日,工大集团向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000.00万元,经与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汉柏科技预付款中扣除。最终形成工大集团资金占用。

8、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与周世平签订的借款合同,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未在账上体现。2018年5月16日周世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借款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提前到期,并请求裁决汉柏科技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9、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未在账上体现。2017年7月31日 ,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转给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划给集团。

10、2017年10月17日,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质押为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定期存款在2017年12月31日成为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对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2017年所有者权益61,627,781.54元,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627,781.54元。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49,888,867.91839,954,515.77889,843,383.68
预付账款1,321,366,768.63-340,000,000.00981,366,768.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50,000.00-200,000,000.005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959,213,489.55-100,000,000.00859,213,489.55
其他应付款1,332,378,266.61259,582,297.311,591,960,563.92
应付票据61,570,000.002,000,000.0063,570,000.00
资产减值损失27,525,341.5144,734,448.2072,259,789.71
财务费用146,130,763.556,893,333.34153,024,096.89
净利润130,116,092.32-51,627,781.5478,488,310.78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78,856,868.07-51,627,781.54127,229,086.53
未分配利润357,980,043.16-61,627,781.54296,352,261.62
基本每股收益0.17290.1230
现金流量表项目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40,997,158.7180,000,000.00920,997,158.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58,380,311.16-80,000,000.00-938,380,311.1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17,915,196.70-80,000,000.00-297,915,196.7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688,100.44-80,000,000.00161,688,100.44

(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

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5,68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0169,943,02116.4266,115,593冻结66,785,593国有法人
彭海帆0103,068,7839.96103,068,783冻结103,068,783境内自然人
宁波兴远联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033,057,8513.1933,057,851冻结33,057,000其他
银世代有限公司029,667,9002.8700境外法人
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017,622,9541.7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15,160,2001.47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天津亚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4,423,9051.3900其他
陈圆013,223,1401.2813,223,140冻结13,223,140境内自然人
天津恒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817,7931.0500其他
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3号资产管理计划010,247,9330.991,024,793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103,827,428人民币普通股169,943,021
银世代有限公司29,667,900人民币普通股29,667,900
天津海泰优点创业投资企业17,622,954人民币普通股17,622,954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160,200人民币普通股15,160,200
天津亚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423,905人民币普通股14,423,905
天津恒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7,793人民币普通股10,817,793
皖江(芜湖)物流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9,745,662人民币普通股9,745,662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臻尹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9,200,000人民币普通股9,200,000
天津聚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96,530人民币普通股7,796,530
国泰君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7,796,530人民币普通股7,796,5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彭海帆103,068,7832019.11.14036个月
2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66,115,5932019.11.14036个月
3宁波兴远联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3,057,8512019.11.14036个月
4陈圆13,223,1402019.11.14036个月
5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3号资产管理计划10,247,9332019.11.14036个月
6鹏华基金-工商银行-鹏华基金增发精选2号资产管理计划8,350,0002019.11.14036个月
7张广全8,264,4622019.11.14036个月
8王国华8,264,4622019.11.14036个月
9匡澜5,785,1232019.11.14036个月
10姚永达2,479,3382019.11.140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姚永发董事离任
崔国珍董事离任
任会云董事离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董事姚永发先生、崔国珍女士、任会云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三位董事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姚永发先生、任会云女士还将分别继续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务,崔国珍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告编号:2018-011)。

因职工代表监事张砚超先生提出辞职申请。2018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丽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告编号:2018-093)。

2018年8月14日,公司发布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8)。由于该监事在任职期间内辞职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因此在改选出新的监事就任之前,原监事将继续履职。

三、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7,173,749.71257,433,024.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466,552,314.461,416,245,109.71
预付款项1,289,253,658.05981,366,768.6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3,497,424.65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46,881,748.02889,843,383.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51,697,014.84748,724,431.5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4,767,995.5765,217,716.44
流动资产合计4,416,326,480.654,362,327,858.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59,500,000.0059,50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940,681.537,006,866.3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2,959,448,141.913,012,201,315.05
在建工程209,637,480.37202,948,828.28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16,511,971.4316,511,971.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71,934,167.59591,543,885.35
开发支出5,455,101.52
商誉625,542,923.42625,542,923.42
长期待摊费用142,292,665.05127,750,600.87
递延所得税资产19,479,965.4017,344,156.46
其他非流动资产790,401,841.77859,213,489.55
非流动资产合计5,401,739,838.475,525,069,138.29
资产总计9,818,066,319.129,887,396,996.9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30,000,000.00939,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8,470,000.0063,570,000.00
应付账款1,053,431,253.781,059,906,131.65
预收款项89,621,933.1798,051,467.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29,610,351.1910,511,963.96
应交税费103,694,733.1862,845,194.03
应付利息156,186,031.6324,023,263.58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619,650,371.261,591,960,563.9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9,600,000.00221,7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4,270,264,674.214,071,568,584.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65,500,000.00257,700,000.00
应付债券1,167,500,000.001,202,5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600,000.00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433,600,000.001,460,800,000.00
负债合计5,703,864,674.215,532,368,584.9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34,735,218.001,034,735,21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784,497,157.812,784,497,157.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0,789,563.1329,521,986.4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2,510,735.4592,510,735.4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4,850,534.97296,352,261.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017,383,209.364,237,617,359.34
少数股东权益96,818,435.55117,411,052.68
所有者权益合计4,114,201,644.914,355,028,412.0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818,066,319.129,887,396,996.95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166,790.5915,223,899.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2,077,221.532,126,375.21
预付款项1,054,330.64898,341.8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237,252,702.701,231,408,269.60
存货3,878,070.983,891,893.0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575,417,551.13598,930,236.90
流动资产合计1,827,846,667.571,852,479,015.8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00.00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59,500,000.0059,500,000.00
长期应收款920,000,000.0093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3,471,570,900.373,471,574,594.4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533,942,624.89544,844,388.47
在建工程54,692,913.3654,632,913.36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15,514,428.4315,514,428.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7,401,096.5329,935,392.6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6,419,066.5928,415,358.81
递延所得税资产76,134.95
其他非流动资产162,298.72162,298.72
非流动资产合计5,109,253,328.895,139,705,509.88
资产总计6,937,099,996.466,992,184,525.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58,470,000.0063,570,000.00
应付账款127,516,699.40118,772,844.00
预收款项49,050,716.3548,082,232.44
应付职工薪酬1,337,887.711,338,164.19
应交税费23,093,488.1422,571,851.91
应付利息105,660,112.6910,910,566.21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762,394,753.881,759,193,012.98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82,500,000.0062,5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210,023,658.172,086,938,671.7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837,500,000.00872,500,000.0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37,500,000.00872,500,000.00
负债合计3,047,523,658.172,959,438,671.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34,735,218.001,034,735,218.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810,497,059.292,810,497,059.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83,110,877.9383,110,877.93
未分配利润-38,766,816.93104,402,698.81
所有者权益合计3,889,576,338.294,032,745,854.0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937,099,996.466,992,184,525.76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合并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834,749,426.501,729,047,296.48
其中:营业收入834,749,426.501,729,047,296.4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53,035,221.061,569,623,012.84
其中:营业成本559,269,143.491,233,773,736.8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7,065,147.5416,361,184.51
销售费用106,229,680.15110,615,941.93
管理费用172,203,277.19145,468,645.00
财务费用176,174,366.1935,849,959.83
资产减值损失22,093,606.5027,553,544.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6,184.83-749,653.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66,184.83-749,653.1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200,0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8,151,979.39158,674,630.45
加:营业外收入844,218.397,897,290.10
减:营业外支出36,047,789.20476,380.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53,355,550.20166,095,540.04
减:所得税费用-1,261,206.4330,950,451.8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2,094,343.77135,145,088.1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252,094,343.77135145088.17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52,094,343.77135,145,088.1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252,094,343.77135145088.17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501,726.65145,910,571.25
2.少数股东损益-20,592,617.12-10,765,483.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67,576.67-25,019,636.7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1,267,576.67-25,019,636.7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1,267,576.67-25,019,636.72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1,267,576.67-25,019,636.72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240,826,767.10110,125,45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20,234,149.98120,890,934.5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0,592,617.12-10,765,483.0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240.14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40.14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40,600,234.0393,348,451.51
减:营业成本1,218,679.5054,794,590.06
税金及附加1,888,622.651,834,860.75
销售费用13,969,373.9513,454,391.58
管理费用34,433,161.1321,565,197.08
财务费用126,987,803.5711,837,887.60
资产减值损失4,452,373.31-3,591.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94.10-58,448.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694.10-58,448.4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2,353,474.18-10,193,333.01
加:营业外收入81,493.484,685
减:营业外支出821,400.0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3,093,380.79-10,188,648.01
减:所得税费用76,134.9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3,169,515.74-10,188,648.01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3,169,515.74-10,188,648.0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43,169,515.74-10,188,648.0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95,662,460.991,407,351,483.1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228,562.3029,337.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8,094,956.55544,498,80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3,985,979.841,951,879,623.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53,306,407.891,646,082,074.1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3,602,394.6889,474,700.92
支付的各项税费29,402,220.4181,137,336.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72,136,696.38410,063,609.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8,447,719.362,226,757,72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1,739.52-274,87 8,09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7,939,838.2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39,838.2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3,032,364.45355,073,591.6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032,364.45355,073,591.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092,526.19-355,073,591.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63,000,000.001,153,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0,1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3,000,000.001,353,15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00,300,000.00671,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1,914,956.6837,716,527.2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74,626.0251,424,632.6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2,589,582.70760,741,159.9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589,582.70592,408,840.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621,312.98-2,272,822.8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9,765,161.39-39,815,671.3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41,688,100.44459,603,297.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922,939.05419,787,625.84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2,963,419.37111,137,604.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4,945,497.87562,028,031.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7,908,917.24673,165,636.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577,634.63280,988,551.7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6,937,357.6714,927,740.12
支付的各项税费6,345,054.849,707,797.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2,476,311.79459,522,967.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336,358.93765,147,057.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72,558.31-91,981,420.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9,330.002,512,622.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9,330.002,512,622.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330.00-2,512,622.2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000,000.004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905,464.206,106,666.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905,464.20406,106,666.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05,464.2093,893,333.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17,764.11-600,709.4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985,981.44215,842,111.1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603,745.55215,241,401.70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29,521,986.4692,510,735.45357,980,043.16117,411,052.684,416,656,193.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61,627,781.54-61,627,781.54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29,521,986.4692,510,735.45296,352,261.62117,411,052.684,355,028,412.0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1,267,576.67-231,501,726.65-20,592,617.13-240,826,767.11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67,576.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31,501,726.65-20,592,617.13-240,826,767.11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1,501,726.65-20,592,617.13-240,826,767.11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40,789,563.1392,510,735.4564,850,534.9796,818,435.554,114,201,644.91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97,228,916.4792,510,735.45265,712,884.76201,135,555.554,475,820,468.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97,228,916.4792,510,735.45265,712,884.76201,135,555.554,475,820,468.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5,019,636.72145,910,571.25-10,765,483.08110,125,451.45
(一)综合收益总额-25,019,636.72145,910,571.25-10,765,483.08110,125,451.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784,497,157.8172,209,279.7592,510,735.45411,623,456.01190,370,072.474,585,945,919.49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132,137,147.014,060,480,302.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27,734,448.20-27,734,448.20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104,402,698.814,032,745,854.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43,169,515.74-143,169,515.74
(一)综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143,169,515.74-143,169,515.74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43,169,515.74-143,169,515.7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38,766,816.933,889,576,338.29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194,563,542.824,122,906,698.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194,563,542.824,122,906,698.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188,648.01-10,188,648.01
(一)综合收益总额-10,188,-10,188,6
648.0148.0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034,735,218.002,810,497,059.2983,110,877.93184,374,894.814,112,718,050.03

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显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梅

三、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3年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3]337号文件批准,采用定向募集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0元。

1996年5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35号文件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0,000股,并于1996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公司总股本增至130,000,000.00元。

1997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7]31号文件批准公司实施增资配股方案,本次配股共配售27,243,461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57,243,461.00元。

1998年10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33号文件批准公司实施增资配股方案,此次配股共配售22,807,077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80,050,538.00元。

根据1999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80,050,5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此次共送转股144,040,430股,股本增至324,090,968.00元。

2007年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2007年2月9日流通股本174,690,968.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可获得转增股数10股,共计转增174,690,968.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98,781,936.00元。

2016年4月29日经证监许可[2016]947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彭海帆等 40 名交易对象发行股份413,223,122股,向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等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122,730,160 股,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034,735,218.00元。

公司在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91230199128022559C。

公司注册地: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公司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国内商业(国家有专项限制经营的商品除外)按建委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仅限分支机构使用)、按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核定的项目进

行进出口业务;食品生产经营;研发,生产,销售农用车及汽车配件;购销摩托车;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豆、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保健品系列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仓储及代料加工。 (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汉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
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美国)有限公司
天津浩志杰科技有限公司
西藏汉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汉柏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
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因素。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A)增加子公司或业务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处置子公司或业务①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单元“14.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折算汇率的确定及其会计处理方法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视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a)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财务费用。

(b)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c)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项目的折算方法及外币报表折算的会计处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

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金融工具的分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将符合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定义的项目确认为金融资产或负债。

(3)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A)初始计量:

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C)金融资产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其计入当期损益。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该金融资产被指定为套期项目的除外。

(D)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②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

③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且不属于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a.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除以上情况外,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E)金融负债相关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①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摊销、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A)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B)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转移,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C)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

①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②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定有关负债。

(5)、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方法(A)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B)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C)本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到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D)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定有关负债。

(6)、主要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资产负债表日有市价的,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资产负债表日无市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交易价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尽可能使用市场参与者在定价时考虑的所有市场参数,并通过定期校验,确保估值技术的有效性。

(7)主要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以下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8)、主要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C)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且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其余公司将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应收款项划分为单项金
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风险特征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组合1:一般信用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其他信用组合原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年9.729
2-3年14.3010.46
3年以上
3-4年48.2241.27
4-5年79.0074.46
5年以上40.0062.35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本公司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12.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除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外)按加权平均法计算确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分次摊销法。

2、公司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对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列入当期损益。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材料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

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单元中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本单元中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5. 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等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有形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等。购买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软件,未单独计价的,应并入计算机硬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单独计价的软件,计入无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直线法20-503%-5%1.90-4.85
通用设备直线法3-203%-5%4.75-31.67
专用设备直线法3-153%-5%6.47-31.67
运输设备直线法4-153%-5%6.33-23.75
其他设备直线法3-103%-5%9.5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计价依据: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d)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计价方法: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采用与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与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是指公司进行基建、更新改造等各项建筑和安装工程发生的支出。(2)、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所建造的固定资产或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并计提折旧或摊销;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

(3)、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借款的借款费用开始利息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利息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a)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公司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 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 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 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 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
当期天数

(c)借款辅助费用的资本化借款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

可销售状态之前,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A、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本公司按照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或可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阶段且能够可靠计量的支出对无形资产进行初始计量。

C、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a)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时,对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如果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企业确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通常考虑的因素:

①该资产通常的产品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⑥对该资产的控制期限,使用的法律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间、租赁期间等;⑦与公司持有的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b)无形资产的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采用合同性权利规定的期限
软件10年预期更新年限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划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支出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是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已进行的研究活动将来是否会转入开发、开发后是否会形成无形资产等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本公司对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取得的已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其中: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和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尚未摊完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a)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a)最佳估计数的确定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最佳估计数的确定应当分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下同),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则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②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者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最佳估计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A.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B.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b)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A)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企业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如果企业未公开交易,则应按估计的市场价格计量,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应通过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企业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应当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企业应当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B)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C)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D)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2)、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A)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B)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企业集团内其他企业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的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a)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d)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e)相关的、已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外销售业务收入和国内销售业务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为公司产品已交付并经客户验收合格,与客户按订货单核对无误,并经客户确认同意后确认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的收入(a)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

(b)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c)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 判断依据: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B、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 判断依据: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

政府补助。B、 会计处理方法: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a)本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或事项不属于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b)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c)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b)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c)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所得税费用计量(a)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b)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转回。

31. 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b)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a)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b)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7%、13%、11%、6%、0%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净利所得计征10%、15%、16.5%、25%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17%、15-39%、30%-35%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征2%
其他税费按其他法规进行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香港汉柏科技有限公司16.5%
汉柏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17%
除上述以外其他纳税主体25%

汉柏科技(美国)有限公司所得税率为15%至39%;汉柏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所得税率为30%至3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1)、增值税优惠

1、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及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天津汉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适用该政策。

2、 所得税优惠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再次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评并已通过,获取GF201712000290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率为10%。

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评并通过,获取GR20161100106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效期内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哈尔滨市内分公司和公司总部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计税依据税率
香港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5%
汉柏科技(美国)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5%-39%
汉柏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35%
汉柏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7%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871,644.071,325,097.13
银行存款103,399,744.55253,208,496.26
其他货币资金2,902,361.092,899,430.64
合计107,173,749.71257,433,024.0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515,052.494,310,047.45

其他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龙丹利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定期存单8000万提前收回用于偿还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7600万元贷款所致;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由于资金冻结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总额为5,250,810.66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12,871.200.071,112,871.20100.001,112,871.200.071,112,871.2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57,730,744.7899.7391,178,430.325.601,466,552,314.461,493,788,116.8899.7277,543,007.175.191,416,245,109.7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26,292.070.193,026,292.07100.003,061,292.070.213,061,292.07100.00
合计1,561,869,908.05/95,317,593.59/1,466,552,314.461,497,962,280.15100.0081,717,170.44/1,416,245,109.7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哈尔滨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1,112,871.201,112,871.20100.00%已涉诉,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112,871.201,112,871.2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1,291,902,237.6864,573,612.245.00%
1年以内小计1,291,902,237.6864,573,612.245.00%
1至2年262,256,835.6625,492,932.249.72%
2至3年1,296,830.46185,466.3914.30%
3年以上
3至4年53,163.0025,635.9148.22%
4至5年31,055.4824,534.5479.00%
5年以上2,190,622.50876,249.0040.00%
合计1,557,730,744.7891,178,430.32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3,600,423.1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453,796,103.0029.0622,689,805.15
Etern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415,120,217.1926.5925,325,418.94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3,912,318.3719.4616,875,609.16
海贸云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40,732,264.409.017,036,613.22
ELKO Grupa AS108,632,212.186.9611,009,087.33
合计1,422,193,115.1491.0882,936,533.7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受限的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期末余额受限原因
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144,557,933.60银行借款质押
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1,328,511.00银行借款质押
合计575,886,444.60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276,271,043.8198.99979,246,802.8499.84
1至2年11,972,341.960.931,456,480.990.11
2至3年368,117.810.03502,196.800.04
3年以上642,154.470.05161,288.000.01
合计1,289,253,658.05100.00981,366,768.63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预付对象期末余额占预付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佛山市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85,006,959.1329.86
华展鑫荣国际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245,000,000.0019.00
Amerx Holdings Limited172,041,816.0313.34
福州静兰佳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61,769,107.1612.55
DJ29 Limited142,231,095.2611.03
合计1,106,048,977.5885.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012,632,332.6099.3965,750,584.586.49946,881,748.02947,100,784.9199.3557,257,401.236.05889,843,383.68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192,592.830.536,192,592.831006,192,592.830.656,192,592.83100
合计1,018,824,925.43/71,943,177.41/946,881,748.02953,293,377.7410063,449,994.06/889,843,383.6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哈尔滨宇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951,632.70951,632.70100.00账龄长,预计无法收回
王猛946,007.60946,007.60100.00账龄长,预计无法收回
黑龙江省依兰煤矿576,133.14576,133.14100.00账龄长,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473,773.442,473,773.4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562,727,272.6028,136,363.625
1年以内小计562,727,272.6028,136,363.625
1至2年416,697,004.6437,502,730.429
2至3年618,528.3564,704.5010.46
3年以上0.000.00
3至4年4,752.171,961.4341.27
4至5年13,000.749,680.5974.46
5年以上56,370.0435,144.0262.35
合计980,116,928.5465,750,584.5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493,183.3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966,070,868.071-2年94.8263,281,720.76
保证金保证金30,000,000.001年以内2.941,500,000.00
竞园视觉(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房租3,117,378.161年以内0.31155,868.91
三友科技559,776.591年以内0.05
芦化明500,000.001年以内0.05
合计/1,000,248,022.82/98.1764,937,589.67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未履行决策程序的对外担保中部分贷款已逾期,根据法院判决确认公司债务,同时形成对工大集团的追索权。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4,539,965.95973,642.1533,566,323.8037,108,260.91973,642.1536,134,618.76
在产品6,793,058.010.006,793,058.013,774,528.723,774,528.72
库存商品506,630,055.621,472,974.45505,157,081.17704,305,266.151,472,974.45702,832,291.7
周转材料6,667,624.111,005,779.065,661,845.056,640,369.531,005,779.065,634,590.47
委托加工物资794,420.32275,713.51518,706.81624,115.38275,713.51348,401.87
合计555,425,124.013,728,109.17551,697,014.84752,452,540.693,728,109.17748,724,431.52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973,642.15973,642.15
在产品0.00
库存商品1,472,974.451,472,974.45
周转材料1,005,779.061,005,779.06
委托加工物资275,713.51275,713.51
合计3,728,109.173,728,109.17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期存货账面余额中包含已抵押的存货,账面价值为259,778,054.00元。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22,738,962.536,381,848.45
预缴税金32,029,033.0728,835,867.99
合计54,767,995.5765,217,716.44

其他说明无

1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其他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合计50,000.0050,000.0050,000.005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

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持有至到期投资(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信托保障业基金9,500,000.009,500,000.009,500,000.009,500,000.00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59,500,000.0059,500,000.0059,500,000.0059,500,000.00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7年1月2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资并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5月31日收到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转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上证函【2017】510号)。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华林证券已向合格投资者推广“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产品,本专项计划实际收到认购资金9.5亿元。扣除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认购光大信托—瑞富宝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17红博08和17红博09产品)2.7亿元,实际收到认购款净额6.8亿元。根据《华林证券-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推广服务协议》公司认购次级证券5000万元,并按认购基金总额95,000万元的1%购买950万元保障基金。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二、联营企业
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530,137.11-3,694.10526,443.01
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6,476,729.25-62,490.736,414,238.52
小计7,006,866.36-66,184.836,940,681.53
合计7,006,866.36-66,184.836,940,681.53

其他说明无

18、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9、 固定资产(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778,474,723.87490,712,907.29193,034,299.6110,884,469.0314,421,678.653,487,528,078.45
2.本期增加金额1,541,747.591,000,489.4393,200.00571,141.354,850.003,211,428.37
(1)购置-80,204.5693,200.00562,757.224,850.00741,011.78
(2)在建工程转入1,541,747.591,541,747.59
(3)企业合并增加916,825.11916,825.11
(4)其他3,459.76-8,384.13-11,843.89
3.本期减少金额710,981.87---710,981.87
(1)处置或报废710,981.87---710,981.87
4.期末余额2,780,016,471.46491,002,414.85193,127,499.6111,455,610.3814,426,528.653,490,028,524.9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196,042,726.29106,819,313.02126,983,0668,803,536.9,873,773.448,522,416.76
.958268
2.本期增加金额46,874,366.935,495,453.352,841,906.12605,372.33123,583.4255,940,682.15
(1)计提46,874,366.934,575,475.602,841,906.12597,407.42123,583.4255,012,739.49
(2)企业合并增加-916,825.11---916,825.11
(3)其他-3,152.64-7,964.91-11,117.55
3.本期减少金额687,062.51687,062.51
(1)处置或报废687,062.51687,062.51
4.期末余额242,917,093.22111,627,703.86129,824,973.079,408,909.159,997,357.10503,776,036.4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441,035.223,460,320.4219,208,050.42900.003,694,040.5826,804,346.64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441,035.223,460,320.4219,208,050.42900.003,694,040.5826,804,346.64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536,658,343.02375,914,390.5744,094,476.122,045,801.23735,130.972,959,448,141.91
2.期初账面价值2,581,990,962.36380,433,273.8546,843,182.242,080,032.21853,864.393,012,201,315.05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870,702.50
通用设备56,832.72
合计927,535.22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10,928,707.93产权正在办理中
房屋及建筑物26,479,293.01尚未办理产权变更
房屋及建筑物2,036,101,828.45尚未办理
合计2,073,509,829.3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期由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1,541,747.59 元,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中,公司以原值153,378,549.72元、净值125,124,048.31元的房屋建筑物和原值27,311,063.23元,净值6,968,798.69元的设备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

20、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老年会馆工程40,165,490.3640,165,490.3640,165,490.3640,165,490.36
黄河公园工程94,682,238.1594,682,238.1588,958,248.8288,958,248.82
红博一期升级改造工程5,515,775.595,515,775.595,493,048.325,493,048.32
红博二期升级改造工程2,254,559.822,254,559.821,507,155.761,507,155.76
零星工程61,413.8861,413.8861,413.8861,413.880.00
库房及生活楼建设工程11,904,955.9711,904,955.9711,904,955.9711,904,955.97
酒店客房维修工程237106.00237106.001,157,106.001,157,106.00
饲料厂建设工程6,372,487.006,372,487.006,372,487.006,372,487.00
仓库建设工程2,120,780.0025,844.002,094,936.002,120,780.0025,844.002,094,936.00
锅炉改造工程2,835,055.982,835,055.982,835,055.982,835,055.98
车间及厂区改造695375869537586,315,923.046,315,923.04
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17,285,855.8617,285,855.8616,471,036.9316,471,036.93
11层展厅机电改造0.000.00171,062.00171,062.00
软件园建设项目-空港数据中心19,335,261.6419,335,261.6419,332,951.8919,332,951.89
BPO中南楼一层装修项目0.000.00169,370.21169,370.21
合计209,724,738.2587,257.88209,637,480.37203,036,086.1687257.88202948828.28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黄河公园项目88,958,248.825,723,989.3394,682,238.15172,213,870.825,951,979.115.81借款
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16,471,036.93814818.9317,285,855.86自筹
软件园建设项目-空港数据中心19,332,951.892,309.7519,335,261.64自筹
老年会馆工程40,165,490.3640,165,490.36自筹
红博一期升级改造工程5,493,048.3222727.275,515,775.59自筹
库房及生活楼建设工程11,904,955.9711,904,955.97自筹
车间及厂区改造6,315,923.04637834.966,953,758自筹
锅炉改造工程2,835,055.982,835,055.98自筹
饲料厂建设工程6,372,487.006,372,487.00自筹
合计197,849,198.317,201,680.24205,050,878.55//172,213,870.825,951,979.11//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1、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2、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房屋拆迁15,514,428.4315,514,428.43
脱硫及除尘设备609,868.79609,868.79
锅炉改造387,674.21387,674.21
合计16,511,971.4316,511,971.43

其他说明:

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名人俱乐部(以下简称“名人俱乐部”)及工大科技市场(以下简称“科技市场”)原值24,772,504.11元,净值15,514,428.43元的营业用房于2008年被列入哈尔滨市地铁建设整体拆除范围,并由哈尔滨工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一同办理相关开发手续等事宜。2018年 4月,公司与工大集团签订《框架协议》,以原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00号新建“化学楼”地下一层、二层共计房屋建筑面积8,683.70平方米确认为拆迁还建房,工大集团拟出资购置该部分资产。

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进行了锅炉及锅炉排放系统改造,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改造工程尚未完工,淘汰设备尚未处理。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商场经营权专利权商标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81,760,677.624,437,169.43400,624,521.00207,242,500.00126,585,400.001,020,650,268.05
2.本期增加金额5,455,101.525,455,101.52
(1)购置
(2)内部研发5,455,101.525,455,101.52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81,760,677.629,892,270.95400,624,521.00207,242,500.00126,585,400.001,026,105,369.5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5,754,424.582,747,402.73325,841,274.1664,763,281.23429,106,382.70
2.本期增加金额3,555,649.75544,022.878,012,490.4212,952,656.2425,064,819.28
(1)计提3,555,649.75544,022.878,012,490.4212,952,656.2425,064,819.2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9,310,074.333,291,425.60333,853,764.5877,715,937.47454,171,201.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
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2,450,603.296,600,845.3566,770,756.42129,526,562.53126,585,400.00571,934,167.59
2.期初账面价值246,006,253.041,689,766.7074,783,246.84142,479,218.77126,585,400.00591,543,885.3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中,公司以原值11,237,400.00元,净值8,142,120.42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取得银行借款;原值14,325,688.70元,净值7,271,449.05元的土地使用权被查封。

26、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
确认为无形资产
人脸识别终端-单屏门禁1,756,437.091,756,437.090.00
人脸识别终端-桌面1,883,330.961,883,330.960.00
人脸识别终端-闸机1,815,333.471,815,333.470.00
合计5,455,101.525,455,101.520.00

其他说明无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625,542,923.42625,542,923.42
合计625,542,923.42625,542,923.42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汉柏科技2018年1-6月净利润出现亏损4516万元,明显低于收购时预测数据,已存在减值迹象,但具体金额目前无法确定,所以截至到目前,对汉柏科技的2018年6月30日的资

产状况及公司收购汉柏科技时产生的商誉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商场装修改造工程43,732,133.7624,392,536.6219,339,597.14
商场经营权50,000,000.0025,000,000.0025,000,000.00
场地租赁990,000.0055,000.00935,000.00
供热管网工程552,361.2327,850.14524,511.09
信托贷款承销费24,305,555.551,388,891.9022,916,663.65
天津软件学院180,829.06180,829.060.00
天津BPO厂房工程(三层)436,524.04261,914.52174,609.52
华南大区广州办事处装修111,204.1614,460.0096,744.16
天津库房SMT产线配电改造费69,890.0060,408.129,481.88
BPO中南楼二层装修项目7,372,103.07446,794.146,925,308.93
银泰办公区域装修工程10,120,610.90421,692.129,698,918.78
BPO展厅装修工程21,147,737.14587,437.1420,560,300.00
办事处办公室装修工程3,061,873.83127,578.082,934,295.75
各地办事处展厅装修工程34,619,722.591,442,488.4433,177,234.15
合计127,750,600.868,949,944.4654,407,880.28142,292,665.05
7

其他说明: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坏账准备90,683,305.8314,471,800.3676,768,264.0712,335,991.42
存货跌价准备233,780.5258,445.13233,780.5158,445.13
可抵扣亏损2,844,459.66426,668.9518,092,203.844,523,050.96
资产评估增值18,092,203.844,523,050.962,847,456.66426,668.95
合计111,853,749.8519,479,965.4097,941,705.0817,344,156.4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适用 √不适用(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进项税金491,249.51486,963.48
预缴税金9,701.489,701.48
预付工程款789,900,890.78858,716,824.59
合计790,401,841.77859,213,489.55

其他说明:

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预付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及华展鑫荣国际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云数据中心项目工程款所致。

31、 短期借款(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640,000,000.00640,000,000.00
抵押借款170,000,000.00199,000,000.00
保证借款100,000,000.00100,000,000.00
信用借款20,000,000.00
合计930,000,000.00939,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a)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5,0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法人彭海帆连带保证担保。

(b)3,900万元、1,200万元、3,400万元、2,000万元、1,500万元、3,000万元由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法人彭海帆连带保证担保。

(c)14,000万元、5,200万元、6,200万元、3,600万元由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d)10,000万元、2,400万元、7,600万元由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法人彭海帆和母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

(e)10,000万元由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法人彭海帆、田坤和母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连带保证担保。

(f)2,000万元由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白城龙丹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担保并哈尔宾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

(g)2,000万元为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信用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547,000,000.00 元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期末余额借款利率%逾期时间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100,000,000.005.6678天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50,000,000.004.5717天
交通银行62,000,000.005.65114天
交通银行36,000,000.005.65107天
上海浦发银行天津分行34,000,000.004.24115天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24,000,000.005.2297天
上海浦发银行天津分行20,000,000.004.7984天
恒丰银行北京分行76,000,000.004.3577天
上海浦发银行天津分行15,000,000.004.7956天
北京银行双秀支行100,000,000.005.6639天
上海浦发银行天津分行30,000,000.005.8720天
合计547,000,000.0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58,470,000.0063,570,000.00
合计58,470,000.0063,57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5、 应付账款(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350,854,631.96447,418,222.78
1-2年610,778,242.49564,181,547.81
2-3年66,484,340.1124,146,462.34
3年以上25,314,039.2224,159,898.72
合计1,053,431,253.781,059,906,131.6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25,654,360.05工程未决算
哈尔滨市冠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731,426.75工程未决算
汕头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哈尔滨分公司54,026,550.09工程未决算
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77,403,335.56工程未决算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26,521,197.40工程未决算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8,122,874.04工程未决算
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581,229.78工程未决算
哈尔滨兴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8,229,045.37工程未决算
哈尔滨先宇电器有限公司6,591,440.00工程未决算
江西威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194,503.47工程未决算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634,000.33工程未决算
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725,200.54工程未决算
合计659,415,163.38/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6、 预收款项(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74,640,120.9780,763,234.44
1-2年11,388,389.6416,475,578.62
2-3年2,809,967.8334,289.00
3年以上783,454.73778,365.73
合计89,621,933.1798,051,467.7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9,413,665.7680,439,953.7966,161,618.9623,692,000.5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098,298.2013,119,891.2712,739,212.871,478,976.60
三、辞退福利4,439,374.004,439,374.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0,511,963.9697,999,219.0678,900,831.8329,610,351.1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8,673,326.3864,732,343.3851,689,135.2921,716,534.47
二、职工福利费21,495.80365,260.01364,305.3822,450.43
三、社会保险费205,956.967,307,582.916,985,041.85528,498.02
其中:医疗保险费163,699.796,727,790.316,425,156.03466,334.07
工伤保险费18,704.28404,037390,258.6132,482.67
生育保险费23,552.89175,755.6169,627.2129,681.28
四、住房公积金57,979.927,072,468.685,814,956.681,315,491.92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54,906.70962,298.811,308,179.76109,025.75
合计9,413,665.7680,439,953.7966,161,618.9623,692,000.5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958,974.5912,669,766.1512,302,886.991,325,853.75
2、失业保险费139,323.61450,125.12436,325.88153,122.85
合计1,098,298.2013,119,891.2712,739,212.871,478,976.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由于现金流紧张,职工工资暂时性拖欠导致。

38、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6,430,375.47760,963.82
消费税337,086.32332,628.47
营业税454,597.4989,347.37
企业所得税34,888,036.0436,007,250.02
个人所得税2,815,062.73983,535.30
城市维护建设税2,759,454.83225,349.39
房产税7,009,314.868,073,147.04
教育费附加1,984,689.21175,663.10
防洪保安费498,193.22146,028.13
垃圾处理费9,089.005,195.50
土地使用税16,336,467.2415,938,939.36
价调基金210.00210.00
印花税172,156.77106,936.53
合计103,694,733.1862,845,194.03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流紧张,导致拖欠税款。

3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利息156,186,031.6324,023,263.58
合计156,186,031.6324,023,263.58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借款单位逾期金额逾期原因
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6,586,044.44资金短缺
经开租赁有限公司19,612,342.23资金短缺
ABS信托贷款30,031,948.24资金短缺
徐英捷28,066,666.67资金短缺
赵林香7,412,000.00资金短缺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4,500,000.00资金短缺
合计106,209,001.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主要系本报告期现金流紧张,拖欠的融资利息。

40、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998,539,690.871,027,653,636.31
1-2年109,527,970.8628,486,833.25
2-3年453,683.3023,718,471.04
3年以上511,129,026.23512,101,623.32
合计1,619,650,371.261,591,960,563.9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出售商场使用权融资款494,911,466.10未到期
质保金10,484,025.69未到期
合计505,395,491.79/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重要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项目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
徐英捷借款200,000,000.001年以内
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190,000,000.001年以内
经开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1年以内
深圳前海汇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55,000,000.001年以内
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借款100,000,000.001年以内
赵林香借款81,750,000.001年以内
周世平借款100,000,000.001-2年
合计926,750,000.00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借款826,750,000.00元。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47,100,000.00159,2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82,500,000.0062,500,000.00
合计229,600,000.00221,700,000.00

其他说明:

已逾期未偿还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50,000,000.00,为汉柏科技于北京银行双秀支行贷款,借款到期日为2018年6月20日。44、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265,500,000.00257,7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265,500,000.00257,7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4.90%-----5.63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300,000,000.00300,000,000.00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300,000,000.00300,00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567,500,000.00602,500,000.00
合计1,167,500,000.001,202,500,000.0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00.002017.8.185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00.002017.10.235300,000,000.00300,000,000.00300,000,000.00
资产支持证券100.002017.9.219680,000,000.00602,500,000.0035,000,000.00567,500,000.00
合计///1,280,000,000.001,202,500,000.0035,000,000.001,167,500,000.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长期应付款(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云计算数据中心)600,000.00600,000.00
合计600,000.00600,000.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资金系天津市财政局2016年拨付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用于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34,735,218.001,034,735,218.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766,848,352.262,766,848,352.26
其他资本公积17,648,805.5517,648,805.55
合计2,784,497,157.812,784,497,157.8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算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和净资产的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9,521,986.4611,267,576.6740,789,563.13
其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29,521,986.4611,267,576.6740,789,563.1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9,521,986.4611,267,576.6740,789,563.13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1,426,968.9291,426,968.92
其他1,083,766.531,083,766.53
合计92,510,735.4592,510,735.45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57,980,043.16265,712,884.7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61,627,781.5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296,352,261.62265,712,884.76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1,501,726.65145,910,571.2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64,850,534.97411,623,456.0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1,627,781.54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35,989,779.34558,629,257.231,640,500,128.711,230,545,272.74
其他业务98,759,647.16639,886.2688,547,167.773,228,464.12
合计834,749,426.50559,269,143.491,729,047,296.481,233,773,736.86

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受到公司部分负面信息影响,使公司信息服务业收入同比下降。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2,388,024.761,755,452.61
营业税1,145,150.041,479,773.39
城市维护建设税3,414,023.572,751,051.90
教育费附加2,438,579.311,964,934.80
房产税4,916,813.875,782,341.16
土地使用税1,576,631.201,366,327.50
车船使用税548,710.80
印花税282,345.19995,023.95
防洪费354,578.70
环保税290.10
其他266,279.20
合计17,065,147.5416,361,184.51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9,860,631.3228,064,099.81
商场活动费1,552,374.74935,787.07
改造费用546,081.13246,216.72
水电、采暖及燃油费26,598,559.5222,367,312.93
业务招待费220,681.45560,908.92
修理费2,826,344.081,965,645.31
广告宣传费12,598,881.9312,615,446.46
物料消耗271,395.392,385,704.97
差旅费135,535.05745,374.68
运输费135,952.76703,914.65
折旧费1,431,200.481,501,225.82
其他30,052,042.3038,524,304.59
合计106,229,680.15110,615,941.93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6,969,498.9824,322,683.87
业务招待费902,681.00991,372.88
差旅费721,116.111,473,082.84
修理费361,177.791,394,536.64
无形资产摊销24,932,611.1424,762,933.35
固定资产折旧46,461,863.2232,588,570.85
税费496,172.89383,423.15
水电费423,517.05702,339.11
审计咨询费2,176,638.263,188,590.02
研发费用41,953,004.7232,270,577.73
外聘商场临时工费用811,735.85
其他25,993,260.1823,390,534.56
合计172,203,277.19145,468,645.00

其他说明:

65、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减:利息收入
利息净支出177,142,879.2228,913,121.52
汇兑损益414,767.104,337,341.11
手续费支出等-1,383,280.132,599,497.2
合计176,174,366.1935,849,959.83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融资规模增加且加之逾期,导致利息费用支出增加.

66、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22,093,606.5027,553,544.71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22,093,606.5027,553,544.71

其他说明:

6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6,184.83-749,653.19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66,184.83-749,653.19

其他说明:

69、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200,000.00
合计2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无

71、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400,000.007,739,242.22400,000.00
罚款收入327,948.11146,359.91327,948.11
其他116,270.2811,687.97116,270.28
合计844,218.397,897,290.10844,218.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返还6,636,242.22与收益相关
天津高新区招商引资政策兑现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科技计划于项目补贴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科技计划于项目补贴5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中关村促进发展委员会会费补贴3,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局2015年高新区专利试点项目支持金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天津市人工智能重大专项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400,000.007,739,242.2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营业收入下降,软件销售即征即退返税金额减少导致。

72、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928.12195.00928.1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928.12195.00928.12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罚款支出520.141,000.00520.14
赔偿支出300,000.00300,000.00
其他35,746,340.94475,185.5135,746,340.94
合计36,047,789.20476,380.5136,047,789.20

其他说明:

主要系因欠付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产生的利息所致。

73、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874,602.5134,782,906.62
递延所得税费用-2,135,808.94-3,832,454.75
合计-1,261,206.4330,950,451.87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53,355,550.20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666,391.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37,067.1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82.0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44,041.9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83,264.9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569,641.11
所得税费用-1,261,206.4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本 期上 期
期 初 余 额29,521,986.4697,228,916.47
本 期 增 加11,267,576.67
本 期 减 少25,019,636.72
期 末 余 额40,789,563.1372,209,279.75

75、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47,237,511.88451,568,354.48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0.00
代收水电费保险费等7,539,209.636,861,636.10
收保证金押金1,887,736.182,319,714.50
收回保证金、借款1,586,603.367,202,351.00
收到政府补贴600,000.001,103,000.00
供应商客户往来款1,336,043.4944,299,056.79
收个人贷垫款69,624,231.07
其他48,283,620.947,144,689.95
合计178,094,956.55544,498,802.8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往来款105,839,838.26267,980,000.00
支付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67,208,191.2469,107,399.44
退押金质保金等2,501,424.602,421,279.42
支付商铺返租款37,032,274.1147,535,793.00
支付商场装修改造工程7,796,989.517,715,273.72
其他94,498,790.8215,303,863.61
返还个人代垫款57,259,187.84
合计372,136,696.38410,063,609.1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黄河公园项目融资款150,000.00
汉柏科技借入短期经营款200,000,000.00
合计200,1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退黄河公园项目融资款47,563,513.00
汉柏科技支付融资费用374,626.023,861,119.67
合计374,626.0251,424,632.6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7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52,094,343.77135,145,088.17
加:资产减值准备22,093,606.5027,553,544.7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5,940,682.1541,429,537.48
无形资产摊销25,064,819.2824,762,363.3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54,407,880.2825,092,280.1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9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81,642,713.9730,700,357.3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66,184.83749,693.1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35,808.94-3,832,454.7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7,027,416.68-111,305,438.5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37,327,015.24-1,177,319,581.7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06,102,935.40732,146,318.75
其他-5,250,810.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461,739.52-274,878,096.8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01,922,939.05419,787,625.8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41,688,100.44459,603,297.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9,765,161.39-39,815,671.30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01,922,939.05241,688,100.44
其中:库存现金871,644.071,325,097.1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01,051,294.98240,363,003.3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922,939.05241,688,100.4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5,250,810.66保证金及账户冻结
固定资产132,092,847.00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15,413,569.47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575,886,444.60质押借款
存货259,778,054.00抵押借款
龙丹利民ABS信托收益权100,000,000.00抵押借款
合计1,088,421,725.73/

其他说明:

79、 外币货币性项目(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34,534.456.6166228,500.64
欧元
港币3,741.430.84313,164.45
印度卢比3,914,306.090.0961376,214.65
新台币6,439.000.21641,393.52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81,502,900.876.6166539,272,093.87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欧元
港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外币核算-XXX
人民币
人民币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80、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1、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科技局2015年高新区专利试点项目支持金100,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0.00
天津市人工智能重大专项300,000.00营业外收入300,000.00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制造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商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商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哈尔滨红博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商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上海商业100.00投资设立
哈尔滨红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服务业100.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服务业75.00同一控制下合并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商业64.22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汉柏天津天津网络设备100.00非同一控制
汉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销售下合并
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5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西藏汉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西藏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浩志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汉柏科技(印度)私人有限公司印度印度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香港汉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香港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汉柏科技(美国)有限公司美国美国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汉柏科技(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新加坡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广东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广州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天津汉柏汉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津网络设备制造、销售100.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25.001,737.298,197,337.21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5.78-20,594,354.5383,726,254.03
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9.000.124,894,844.29
合计-20,592,617.1296,818,435.55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1,819,580.5320,200,578.8422,020,159.37-10,769,189.46-10,769,189.463,136,022.4820,346,103.5723,482,126.05-9,300,273.63-9,300,273.63
哈尔滨红博物56,186,332.32,520,318,692,576,505,2,342,554,462,342,554,4637,696,262.82,551,073,052,588,769,312,297,260,462,297,260,46
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36.69029.022.412.4190.603.491.421.42
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9,989,478.1409,989,478.149,989,477.889,989,477.88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5,099,851.226,949.156,949.15-726,631.144,666,942.83-5,482.08-5,482.08791,771.14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110,980,404.03-57,558,285.46-57,558,285.4629,100,110.42102,070,341.28-30,162,195.04-30,162,195.0469,123,472.62
天津汉柏芯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0.260270.260-149.88-149.880.12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兰州市网络设备制造、销售40.00权益法
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服务业3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适用 √不适用(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
流动资产15,568,192.82586,964.0917,307,621.00447,450.39
非流动资产1,497,032.954,246,434.381,133,784.634,317,921.96
资产合计17,065,225.774,833,398.4718,441,405.634,765,372.35
流动负债1,254,029.143,381,419.062,473,982.173,301,079.29
负债合计1,254,029.143,381,419.062,473,982.173,301,079.2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6,324,478.65435,593.826,386,969.38439,287.92
营业收入192,356.41558,570.984,114,938.29514,036.86
净利润-156,226.83-12,313.65-1,728,011.82-326,917.75
综合收益总额-156,226.83-12,313.65-1,728,011.82-326,917.75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

换时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高新技术6,349.9万元16.42%16.42%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成立于1993年2月3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景杰,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技

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信息服务、国内商业;通过代理开展对外贸易与经济技术合作、工程承包与劳务输出。(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哈尔滨工业大学

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之(一)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之(三)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其他
哈尔滨金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锅炉安装分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大呼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哈尔滨松花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哈尔滨北方世贸商务有限公司华融娱乐城其他
哈尔滨龙成消防设施安装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哈特新型建材制品有限责任其他
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集淀粉厂其他
哈尔滨工大比亚乔机电产品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鑫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其他
白城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北方世贸商务有限公司其他
中创融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开元工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大高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其他
哈尔滨工大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
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子公司合营
彭海帆股东之一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635,089.5410,759,336.6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销售乳制品15,483,819.0733,340,858.68
北方世贸商务有限公司油款1,485.00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17.12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02017.8
工大高总100,000,000.002017.8
哈尔滨哈南国际开发开放总部投资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16.12
工大高总200,000,000.002017.3
工大高总150,000,000.002017.3
工大高总300,000,000.002017.5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400,000,000.002017.2
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17.3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50,000,000.002017.6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80,000,000.002017.8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0,000,000.002018.1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0.002017.6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17.6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17.5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16.5
哈尔滨市龙丹日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50,000,000.002015.12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总100,000,000.002017.7
工大高总50,000,000.002017.5

该表格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0.002014.2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950,000,000.002017.9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总200,000,000.002017.7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大成200,000,000.002017.5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总100,000,000.002017.4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大高总、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17.7
彭海帆755,000,000.00

详情见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A、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的借款400,000,000.00元提供抵押担保,借款期限为201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6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9,800.00万元。

B、2017年9月公司与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推广服务协议》,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厦门国际信

托有限公司为信托受托人,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厦门信托—红博会展单一资金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9.5亿元,由工大集团提供担保并由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土地证编号为国用2014第03000035号土地及房产证编号为哈房权证开字201300929号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C、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为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借款已逾期尚未偿还。

D、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向徐英捷借款20,000万元,由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张大成提供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借款已逾期尚未偿还。

E、2017年4月14日,公司向赵林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借款余额为8,175.00万元,该笔借款已逾期尚未偿还。

F、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及哈尔滨机场专用路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有190,000,000.00元借款本金逾期未偿还。

G、彭海帆先生为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下列借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贷款到期日
彭海帆39,000,000.002018/2/82018/8/11
彭海帆12,000,000.002018/2/112018/8/1
彭海帆34,000,000.002017/9/122018/3/7
彭海帆20,000,000.002017/10/192018/4/7
彭海帆15,000,000.002017/11/132018/5/5
彭海帆30,000,000.002017/12/142018/6/10
彭海帆50,000,000.002017/6/132018/6/13
彭海帆100,000,000.002017/11/232018/5/22
彭海帆100,000,000.002017/4/132018/4/13
彭海帆24,000,000.002017/9/222018/3/19
彭海帆76,000,000.002017/10/192018/4/14
彭海帆100,000,000.002017/6/122018/6/11
彭海帆100,000,000.002017/12/12018/11/30
彭海帆55,000,000.002017/5/1 22017/7/11
合计755,000,000.00------

(2)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A、汉柏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深圳中小担委托建行深圳上步支行向汉柏科技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0,00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汉柏科技经营周转。公司及彭海帆、田坤共同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B、2017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汉柏科技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购型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金额为2,4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于2018 年 3月 19 日到期;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回购型国内保理业务合同项下金额为7,6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于2018年4月14日到期;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金额为10,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于2018年4月13日到期,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三笔借款合计20,000.00万元已逾期未偿还。

C、发行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06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6 亿元(含6 亿元)的公司债券,可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云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债券名称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汉柏 S1”,代码 114210),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 汉柏 S2”,代码 114247)。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D、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彭海帆、天津汉柏明锐、天津汉柏信息、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已逾期并涉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汉柏科技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E、公司之子公司红博广场于2014年2月27日以抵押方式取得长期借款4亿元,贷款期限为10年。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9,800.00万元。

F、2017年8月2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向方美凤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借款期限为20天,公司及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先生,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已逾期,债权人方美凤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尚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G、2016年12月,哈尔滨哈南国际开发开放总部投资有限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提供15亿元最高额度保证。保证期间2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5亿元。

H、2017年3月29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向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已逾期尚未偿还。

I、2017年3月13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与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工大高新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已逾期尚未偿还。

G、2017年5月18日,工大高总向北京汉富美邦国际投资顾问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汉富美邦”) 借款人民币3亿元,借款期限2个月,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已逾期28,500.00万元尚未偿还。

K、2017年2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深圳宏利”)发行阳明2号私募投资基金,通过恒丰银行委托贷款形式进行融资。深圳宏利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金额4亿元。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公司、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37,394.00万元。

L、2017年3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哈工大集团2017定向融资计划”, 期限18个月,累计发行4,457.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其到期兑付本金及利息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3,363.00万元。

M、2016年6月29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益转让及回购合同》,发行“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该笔资管计划于2018年1月15日投资期限届满,根据条款“资产管理人有权设置不长于6个月的资产处置期间,处置期内本计划继续存续”,该笔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处置期阶段。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45,000.00万元已逾期未偿还。

N、工大高新为子公司汉柏科技在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汉柏科技于浦发银行的授信规模一直在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担保方式为应收账款质押和大股东连带责任担保,由于汉柏科技授信业务到期,工大高新为汉柏科技1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O、2017年8月1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东方邦信橙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78,000.00万元,委托人是合伙企业,期限24个月,利率8.5%。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7.8亿元。

P、2018年 1 月30日,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放款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为3年,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17,394.00万元。

Q、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9月1日,深圳市彼岸大道贰拾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委托南洋银行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4亿元人民币和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和18个月。公司为此二笔总计7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融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70,000.00万元,其中已逾期3亿未还。

R、2017年5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10,000.00万元已逾期未还。

S、2017年5月26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张大成先生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借款期间为2017年5月26日至 2017年5月30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10,000.00万元已逾期未还。

T、2016年,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会展中心、机场路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租赁期为3年,金额5亿,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5,970.00万元,其中8434万元已逾期未还。

U、2015年12月,哈尔滨市龙丹日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程租赁有限公司融资5,000.00万元,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222.00万元,其中1,111.00元已逾期未还。

V、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于2017年7月14日向李佳借款1亿元,期限为3个月,张大成为之担保,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由于借款逾期,李佳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8年3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562号】就李佳与公司、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的借贷合同纠纷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佳归还借款本金9,940.00万元及支付自2017年11月20日起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原告李佳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等。杭州中院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股份。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民终401号,裁定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W、工大高总于2017年5月15日向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借入贷款5,000万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和张大成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纠纷,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诉至法院。根据(2018)苏0591民初1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940万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X、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于2016年向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签订编号为0347165的综合授信合同,与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2016年WTO0516号最高额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最高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间内,北京银行双秀支行向汉柏科技连续提供信贷而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最高为15000.00万元,由工大高新为其提供反担保。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与北京银行双秀支行签订编号为0449135的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贷款10000.00元整,由工大高新对其进行担保。

Y、工大高新为子公司汉柏科技与其债务人交通银行在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债权额为人民币3335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a、无偿使用商标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有的“龙丹”商标提供给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长期无偿使用,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液态奶产品全部注册为“龙丹”品牌(受托加工产品除外)。

b、公司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互换使用协议》将公司位于哈尔滨南岗区护军街40号的房屋与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房屋20层的房屋互换使用。

c、建造工程公司黄河公园项目在建工程接受关联方提供建造劳务发生金额494,028.56元,为哈尔滨工大高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提供监理服务费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9,642.97199,642.97
应收账款哈尔滨金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432,274.05467,274.05
应收账款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73.572,573.57
应收账款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1,380,461.521,380,461.52
应收账款哈尔滨工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7,512.2387,512.23
应收账款哈尔滨松花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6,618.506,618.50
应收账款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8,622,838.3383,718,223.02
应收账款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23,13023,130.00
应收账款白城龙丹乳业科技84,045.0084,045.00
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哈尔滨北方世贸商务有限公司35,465.0033,980.00
应收账款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1,182,452.001,182,452.00
其他应收款哈尔滨工大集团有限公司966,070,868.07890,070,868.07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87,320.535,667,150.04
应付账款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锅炉安装分公司1,029,443.101,132,768.39
应付账款哈尔滨工大高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1,124,252.001,795,113.27
应付账款甘肃广电网络汉柏云计算服务有限公司447,523.76447,523.76
其他应付款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061,036.03
其他应付款哈工大呼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1,025,344.261,025,344.26
其他应付款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集淀粉厂470,000.00470,000.00
其他应付款哈尔滨北方世贸商务有限公司华融娱乐城2,101,200.00
应付票据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470,000.0061,570,000.00
预收款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35,000.00
预收款项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
预收款项哈尔滨工成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734.98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三、 股份支付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工大高总于2017年8月2日向方美凤借款1亿元,公司、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方美凤向深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8年1月25日,深圳中院根据(2018)粤03财保20号,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轮候冻结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方美凤于2018年2月份提起诉讼,2018年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民初550号】已判决工大高总偿还方美凤1亿元本金和利息,公司、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承担连带责任。工大高总于2018年8月10日已提起上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代理律师正在积极沟通调解中。

(二)2017年5月,工大高总向汉富美邦借款3亿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逾期,汉富美邦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工大高总偿还借款本金2.9亿元及逾期违约金,工大高新、工大集团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

(三)2017年2月,工大集团委托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深圳宏利”)发行阳明2号私募投资基金,深圳宏利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贷款金额4亿元。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018年4月份深圳宏利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高院裁定冻结工大集团、通成投资、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高科价值486,841,718.77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当于冻结款额的财产,并于2018年5月14日轮候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0,000股、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冻结期限三十六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18年9月7日开庭,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代理律师正在积极沟通调解中。

(四)2017年8月1日,工大集团、杭州东方邦信橙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唐山渤海石油”)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7.8亿元,期限24个月。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为上述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6月25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2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偿还本金7.8亿元及利息等,并要求工大高总、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五)汉柏科技于2017年11月23日经北京市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担保委托,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作为受托人发放了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6个月的委托贷款,彭海帆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责任连带担保。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宣布该笔委托贷款自当日提前终止,并强制要求于次日偿还本金1亿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因中关村担保公司与汉柏科技、彭海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2018)京执423号],于2018年5月7日轮候冻结了彭海帆持有工大高新的股权103,068,783股,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尚未收到受诉法院开庭传票。

(六)2018年6月29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汉柏科技支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要求彭海帆、工大高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4月13日,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彭海帆、工大高新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收到开庭传票。

(七)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

A: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569.60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1,2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8年2月9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1,569.60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2018年2月11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1,2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8月1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B: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信息”)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897.99万元及违约金,并对1,5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1月13日,汉柏科技将其享有的以普天信息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1,897.99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1,500.00万元融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5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8月23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判决。

C: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736.00万元及违约金,并对2,0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0月19日汉柏科技将其享有的以普天信息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2,736.00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2,000.00万元融资,到期日为2018年4月7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8月23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判决。

D: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922.9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9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8年2月8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5,922.92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9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8月1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E: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719.6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4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9月12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5,719.62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4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3月7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F: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3,925.19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0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2月14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3,925.19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0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6月10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八)广东联盛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给付工程款11.6万元及利息2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九)刘跃威于2018年5月28日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哈尔滨宏诚消防设施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66万元及利息,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十)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呼兰玉米淀粉糖分公司(以下简称“玉米淀粉糖公司”向西集粮库收购玉米,至2007年10月31日欠玉米款306.46万元,西集粮库将债权转给孙为民,孙为民起诉至呼兰法院,呼兰法院作出(2008)呼民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呼兰法院于2012年冻结公司持有的哈尔滨龙丹利民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2013年查封玉米淀粉糖公司11处房产,2017年重新查封。2013年另有3处房产通过法院裁定归孙为民所有,抵欠款337.12万元。但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执行。

(十一)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乳业有限公司因拖欠樊树祥牛奶款686,540.70元,2018年7月18日,樊树祥将龙丹利民乳业和本公司诉到呼兰区人民法院。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十二)2017年5月26日,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张大成先生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2017)浙01民初1913号]。杭州中院分别

于2018年1月22日冻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00,967.55元;2018年1月25日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164.35元(公司基本户)。2018年1月26日冻结公司持有的汉柏科技100%的股份,出资金额人民币38,810.30万元。查封期间,公司持有的汉柏科技100%的股份不得办理抵押、变卖、转让等相关过户手续,以及增资扩股或减持所占的股份,并冻结应分的红利和股息。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2018年8月1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该案定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

(十三)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给付工程款2,471,215.92元及利息709,275.93元;于2018年6月28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给付工程款13,692,607.38元及利息。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件已开庭未裁决。

(十四)2000年,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科设立北京哈特程达太空育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达公司”)。 2002年程达公司与三河市农业局签订《荷兰大棚转处理协议》,2003年与三河市花木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荷兰大棚转给程达公司,程达公司同意承担三河市林业局欠农业银行228万元贷款。2003年三河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该笔贷款由三河市财政局代为偿还,待程达公司申请到农行贷款后从贷款中扣除228万元。2005年,程达公司三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河北兴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马志涛、宋海军。2015年该公司被批准予以注销。三河市财政局于2018年3月份起诉至三河市法院,以程达公司破产清算时,并未通知三河市财政局申报债权为由,要求程达公司原股东、继任股东连带清偿228万元借款。三河市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作出(2018)冀1082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三河市财政局的诉讼请求。三河市财政局已于2018年6月8日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8年7月25日二审开庭,于8月6日判决驳回三河市财政局的上诉请求。

(十五)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彭海帆、天津汉柏明锐、天津汉柏信息、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已逾期,周世平2018年5月16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8月29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十六)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670.45万元及利息,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此案已开庭审理,现双方正在和解中。

(十七)2018年5月31日徐英捷起诉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张大成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工大高新归还借款2亿元及利息、罚息等,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起诉状中称:2017年5月15日,公司向徐英捷借款2亿元,借款期间2个月,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8月22日,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1.5个月。2017年11月10日,再一次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3个月。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十八)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借款已逾期尚未偿还。经开租赁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四中院”),请求工大高新偿还委托贷款本金2亿元、期内利息404万元及逾期利息,工大集团、工大高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向北京四中院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四中院于2018年4月23日查封、扣押、冻结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的财产和其他权益,限额人民币210,300,357.78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并于2018年5月9日冻结工大高新持有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0100万元)。北京四中院于2018年6月21日作出(2018)京04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工大高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经开租赁本金2亿元、利息404万元及罚息,并支付200万元律师费,承担案件受理费1,086,301.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工大集团、工大高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工大高新于2018年7月7日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二审未开庭。

(十九)公司向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因借款逾期,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3060万股。重庆宗申于2018年3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工大高新偿还本金1.9亿元及复利和罚息,工大高总、工大集团、会展中心、机场路公司、黑乳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18年5月23日已开庭审理,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判决。

(二十)2017年11月29日,因经营周转需要,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2017年11月向汉柏科技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工大高新及彭海帆、田坤共同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深圳中小担要求提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深圳中小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请诉前保全,深圳中院于2018年4月2日至11日冻结公司以下账户:

序号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账户类别
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01656700052506285? 2,715.67基本户
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77010154740012264? 481.19一般户
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018010026826? 391.06一般户
4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37014180001500? 117.34一般户
5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分行694288663? 560.67一般户
6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35360? 297.23一般户
7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白堤路支行0302009719300577067? 5,453.80一般户
8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38740? -一般户
9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4740000422? 28,937.04一般户
10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91090154800008549? 9.70一般户
1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01655000052520395? 8,415.89一般户
1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双秀支行20000031875000010680953? 16.45一般户
1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14512700220100104美元2,673.79收汇待核查户
14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14512700220100096美元62.72美元结算户
15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14865000220102304美元8,072.80美元结算户
16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14865000220102311美元4,107.78收汇待核查户
17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5300000149? -一般户
18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5300000157? 12.59一般户
19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136150000123港元383.03一般户
20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146100000667美元85.36一般户
2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江支行120066040018150079202? 27,026.22一般户
2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46292? 69.67一般户
2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77230155300000364? 40.69一般户

此外,2018年4月,深圳中院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大道16号A-1号楼101、102、201、202、301、302房产,查封期限叁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103、205、403、303、503房产,查封期限叁年,自2018

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南大道28号B座号楼8-101、10-101、12-101、12-201的房产,查封期限叁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冻结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海帆持有的工大高新7,600万股股份。冻结汉柏科技持有的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为贰年,自2018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2018年5月21日,深圳中院下发了原告深圳中小担与被告汉柏科技、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司法文书,深圳中小担请求判令汉柏科技偿还本金1亿元、违约金1,000万元、逾期罚息70,520.55元,合计110,070,520.5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8月15日已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二十一)、2017年3月29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向中安百联(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已逾期尚未偿还。

(二十二)、2017年3月13日,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与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5,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工大高新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已逾期尚未偿还。

(二十三)、2017年3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哈工大集团2017定向融资计划”, 期限18个月,累计发行4,457.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其到期兑付本金及利息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3,363.00万元。

(二十四)、2016年6月29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发行“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该笔资管计划于2018年1月15日投资期限届满,根据条款“资产管理人有权设置不长于6个月的资产处置期间,处置期内本计划继续存续”,该笔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处置期阶段。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45,000.00万元已逾期未偿还。2018年6月份新华富时诉至北京市高院, 2018年7月18日裁定:冻结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限额738,819,758.54元。在本案审理期间至执行程序终结前,未经本

院准许,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不得转存或提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财产权益不得转移、变卖,不得设定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不得转让过户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新华富时已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

(二十五)、工大高总于2017年5月15日向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借入贷款5,000万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和张大成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纠纷,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诉至法院。根据(2018)苏0591民初1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940万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十六)、2018年1月30日,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放款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2.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为3年,保证期间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17,394.00万元。

(二十七)、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9月1日,深圳市彼岸大道贰拾柒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委托南洋银行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4亿元人民币和3亿元人民币,期限为12个月和18个月。公司为此二笔总计7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融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70,000.00万元,其中已逾期3亿未还。

(二十八)、2017年5月,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前海金木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2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10,000.00万元已逾期未还。

(二十九)、2016年,上海国金租赁有限公司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向会展中心、机场路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租赁期为3年,金额5亿,公司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5,970.00万元,其中8434万元已逾期未还。

(三十)、2016年12月,哈尔滨哈南国际开发开放总部投资有限公司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提供15亿元最高额度保证。保证期间2年。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5亿元。

(三十一)、2015年12月,哈尔滨市龙丹日高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程租赁有限公司融资5,000.00万元,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2,222.00万元,其中1,111.00元已逾期未还。

(三十二)、发行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306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6 亿元(含 6 亿元)的公司债券,可分期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天津汉柏研究开发总部项目一期工程-云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债券名称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7 汉柏 S1”,代码 114210),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7 汉柏 S2”,代码 114247)。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十三)、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于2017年7月14日向李佳借款1亿元,期限为3个月,张大成为之担保,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由于借款逾期,李佳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8年3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562号】就李佳与公司、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的借贷合同纠纷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佳归还借款本金9,940.00万元及支付自2017年11月20日起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原告李佳律师代理费、案件受理费等。杭州中院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股份。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民终401号,裁定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三十四)、2018年4月9日,公司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与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甲方向乙方拆出资金1亿元,拆借期限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5月31日,并由彭海帆先生、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5000万元、4月11日收到5000万元,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将收到的10000万元转给北京耀畅通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细节还需时间核实及确认,故此笔欠款和在债权尚未入账。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它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无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八界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17日复牌。

3、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乳业有限公司因拖欠樊树祥牛奶款686,540.70元,2018年7月18日,樊树祥将龙丹利民乳业和本公司诉到呼兰区人民法院。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4、工大高总于2017年8月2日向方美凤借款1亿元,公司、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方美凤向深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8年1月25日,深圳中院根据(2018)粤03财保20号,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轮候冻结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方美凤于2018年2月份提起诉讼,2018年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民初550号】已判决工大高总偿还方美凤1亿元本金和利息,公司、工大集团、

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承担连带责任。工大高总于2018年8月10日已提起上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代理律师正在积极沟通调解中。

5、2016年6月29日,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益转让及回购合同》,发行“新华富时工大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融资7.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其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该笔资管计划于2018年1月15日投资期限届满,根据条款“资产管理人有权设置不长于6个月的资产处置期间,处置期内本计划继续存续”,该笔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处置期阶段。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余额45,000.00万元已逾期未偿还。2018年6月份新华富时诉至北京市高院, 2018.7.18日裁定:冻结工大集团、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名下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限额738819758.54元。在本案审理期间至执行程序终结前,未经本院准许,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不得转存或提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财产权益不得转移、变卖,不得设定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不得转让过户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新华富时已提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

6、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未偿还的报表日后逾期的银行借款如下:

借款主体银行名称借款金额利率贷款起日贷款止日备注
汉柏科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12,000,000.005.22%2018/2/112018/8/1已上诉
汉柏科技39,000,000.005.22%2018/2/82018/8/11已上诉
短期借款逾期合计51,000,000.00
汉柏科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双秀支行29,000,000.004.99%2016/12/92018/8/19
汉柏科技21,000,000.004.99%2016/12/222018/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逾期合计50,000,000.00

7、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一般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呼兰支行于2018年8月21日被冻结,冻结原因为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的财产。在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加工承揽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黑龙江龙丹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需冻结被申请人哈尔滨龙丹利

民乳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行哈尔滨呼兰支行的账户,期限为一年,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止,逾期或解除冻结后方可支付。

8、2017年7月1日,工大高新以持有的存货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此笔借款已逾期未偿还。

9、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此笔票据已逾期未偿还。

10、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为2,300万元,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为14.1 %,用途为归还借款及利息,无其他担保方式。

11、2018年8月24日,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收到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的司法文书,案号(2018)黑0110民初字第6767号,起诉方黑龙江汇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案尚未开庭。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处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其他应收款839,954,515.77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预付账款-340,000,000.00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0,000,000.00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其他非流动资产-100,000,000.00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其他应付款259,582,297.31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应付票据2,000,000.00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资产减值损失44,734,448.20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财务费用6,893,333.34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净利润-51,627,781.54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1,627,781.54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未分配利润-61,627,781.54
资金占用董事会批准基本每股收益-0.0499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

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7年8月1日,工大集团、杭州东方邦信橙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黑龙江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唐山渤海石油”)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大连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金额为7.8亿元,期限24个月。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为上述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6月25日,大连银行上海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7月2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工大集团、黑乳集团、唐山渤海石油偿还本金7.8亿元及利息等,并要求工大高总、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2、因工程款纠纷,黑龙江省七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七建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6哈仲立字第0526号、0527号、0528号),要求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给付黄河公园地下工程本金及利息,2016年10月9日双方签署《和解协议书》后省七建公司撤回仲裁。2017年9月,因和解协议未得到执行,省七建公司再次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提起仲裁申请(2017哈仲立字第076号),2017年11月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书》(2017哈仲裁字第0776号),裁决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给付省七建公司工程欠款29,121.92万元,工程款利息15,099.87万元,并承担相关诉讼费用312.10万元。根据[2018]黑01执35号执行裁定书,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上述事件冻结公司持有的公司之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2018年5月10日哈尔滨市法院查封工大高新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43号土地使用权;冻结工大高新持有红博商贸城100%股权、龙丹利民100%股权、红博会展100%股权、红博物产64.2171%股权。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欠款尚未支付。

3、2017年2月,工大集团委托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深圳宏利”)发行阳明2号私募投资基金,深圳宏利委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向工大集团发放贷款,贷款金额4亿元。工大高总、工大高新、哈尔滨工大高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哈尔滨通成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018年4月份深圳宏利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高院裁定冻结工大集团、通成投资、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工大高科价值486,841,718.77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相当于冻结款额的财产,并于2018年5月14日轮候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0,000股、

限售流通股66,115,593股,冻结期限三十六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案定于2018年9月7日开庭,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代理律师正在积极沟通调解中。

4、2017年5月,工大高总向汉富美邦借款3亿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逾期,汉富美邦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请求工大高总偿还借款本金2.9亿元及逾期违约金,工大高新、工大集团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

5、公司向经开租赁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借款已逾期尚未偿还。经开租赁于2018年4月起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四中院”),请求工大高新偿还委托贷款本金2亿元、期内利息404万元及逾期利息,工大集团、工大高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向北京四中院申请财产保全, 北京四中院于2018年4月23日查封、扣押、冻结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的财产和其他权益,限额人民币210,300,357.78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并于2018年5月9日冻结工大高新持有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全部股权(出资额20100万元)。北京四中院于2018年6月21日作出(2018)京04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工大高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经开租赁本金2亿元、利息404万元及罚息,并支付200万元律师费,承担案件受理费1,086,301.00元及财产保全费5,000.00元。工大集团、工大高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工大高新于2018年7月7日以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二审未开庭。

6、2018年5月31日徐英捷起诉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张大成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工大高新归还借款2亿元及利息、罚息等,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起诉状中称:2017年5月15日,公司向徐英捷借款2亿元,借款期间2个月,工大集团、张大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7年8月22日,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1.5个月。2017年11月10日,再一次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约定该笔借款延长3个月。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7、公司向重庆宗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借款2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10月25日,因借款逾期,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工

大高总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3060万股。重庆宗申于2018年3月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工大高新偿还本金1.9亿元及复利和罚息,工大高总、工大集团、会展中心、机场路公司、黑乳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于2018年5月23日已开庭审理,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判决。

8、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2个月,彭海帆、天津汉柏明锐、天津汉柏信息、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已逾期,周世平2018年5月16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8年8月29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9、汉柏科技于2017年11月23日经北京市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公司”)担保委托,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秀支行作为受托人发放了额度为1亿元、期限为6个月的委托贷款,彭海帆为该笔委托贷款提供无限责任连带担保。中关村担保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宣布该笔委托贷款自当日提前终止,并强制要求于次日偿还本金1亿元。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因中关村担保公司与汉柏科技、彭海帆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2018)京执423号],于2018年5月7日轮候冻结了彭海帆持有工大高新的股权103,068,783股,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尚未收到受诉法院开庭传票。

10、2017年5月26日,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张大成先生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申请财产保全[(2017)浙01民初1913号]。杭州中院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冻结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00,967.55元;

2018年1月25日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164.35元(公司基本户)。2018年1月26日冻结公司持有的汉柏科技100%的股份,出资金额人民币38,810.30万元。查封期间,公司持有的汉柏科技100%的股份不得办理抵押、变卖、转让等相关过户手续,以及增资扩股或减持所占的股份,并冻结应分的红利和股息。公司就本案已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调解,2018年8月17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用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该案定于2018年10月15日开庭。

11、2017年11月29日,因经营周转需要,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小担”)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于2017年11月向汉柏科技发放委托贷款人民币1亿元,期限一年,工大高新及彭海帆、田坤共同对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深圳中小担要求提前偿还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深圳中小担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提请诉前保全,深圳中院于2018年4月2日至11日冻结公司以下账户:

序号单位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金额账户类别
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01656700052506285? 2,715.67基本户
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77010154740012264? 481.19一般户
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018010026826? 391.06一般户
4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137014180001500? 117.34一般户
5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区实验区分行694288663? 560.67一般户
6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35360? 297.23一般户
7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白堤路支行0302009719300577067? 5,453.80一般户
8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38740? -一般户
9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4740000422? 28,937.04一般户
10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浦发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91090154800008549? 9.70一般户
1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01655000052520395? 8,415.89一般户
1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双秀支行20000031875000010680953? 16.45一般户
1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14512700220100104美元2,673.79收汇待核查户
14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鑫茂支行12014512700220100096美元62.72美元结算户
15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14865000220102304美元8,072.80美元结算户
16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开支行12014865000220102311美元4,107.78收汇待核查户
17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5300000149? -一般户
18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昌支行77210155300000157? 12.59一般户
19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136150000123港元383.03一般户
20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120066176146100000667美元85.36一般户
21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江支行120066040018150079202? 27,026.22一般户
22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门外支行0302070119300246292? 69.67一般户
23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77230155300000364? 40.69一般户

此外,2018年4月,深圳中院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发展大道16号A-1号楼101、102、201、202、301、302房产,查封期限叁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区海泰西路18号中南楼-103、205、403、303、503房产,查封期限叁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查封汉柏科技名下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海泰南大道28号B座号楼8-101、10-101、12-101、12-201的房产,查封期限叁

年,自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4月2日;冻结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彭海帆持有的工大高新7,600万股股份。冻结汉柏科技持有的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和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冻结期限为贰年,自2018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

2018年5月21日,深圳中院下发了原告深圳中小担与被告汉柏科技、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司法文书,深圳中小担请求判令汉柏科技偿还本金1亿元、违约金1,000万元、逾期罚息70,520.55元,合计110,070,520.55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其余三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8月15日已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12、2018年6月29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向北京市第四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汉柏科技支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并要求彭海帆、工大高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4月13日,汉柏科技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期限12个月,彭海帆、工大高新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收到开庭传票。

13、工大高总于2017年8月2日向方美凤借款1亿元,公司、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方美凤向深圳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8年1月25日,深圳中院根据(2018)粤03财保20号,冻结了工大高总持有公司的限售流通股1,800万股,轮候冻结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方美凤于2018年2月份提起诉讼,2018年7月17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03民初550号】已判决工大高总偿还方美凤1亿元本金和利息,公司、工大集团、烟台和为置业有限公司、张大成承担连带责任。工大高总于2018年8月10日已提起上诉,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代理律师正在积极沟通调解中。

14、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总于2017年7月14日向李佳借款1亿元,期限为3个月,张大成为之担保,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由于借款逾期,李佳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2018年3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民初1562号】就李佳与公司、工大高总、工大集团的借贷合同纠纷作出一审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佳归还借款本金9,940.00万元及支付自2017年11月20日起以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并支付原告李佳律师代理费、案

件受理费等。杭州中院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1200万股股份。工大集团、工大高新、工大高总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浙民终401号】,裁定一审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5、根据工大高新2017年4月14日与赵林香签订的借款合同,工大高新向赵林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到工大集团。根据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赣民初93号],确认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1,825.00万元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分期偿还时间:2018年2月14日前支付1,000.00万元;2月28日前支付3,000.00万元;3月31日前支付3,000.00万元;4月30日前付清余款1,175.00万元。2018年5月8日,江西高院冻结公司工行北京开发区支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00,967.55元。2018年5月24日,江西高院冻结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800.00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676.10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928.37元。江西高院冻结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冻结金额1,164.35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公司尚未支付欠款金额。

16、2018年5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因汉柏科技与其签订的其他融资协议项下的债务发生违约,于是宣布融资提前到期,并于2018年5月25日起诉至法院。

A: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中国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569.60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1,2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8年2月9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1,569.60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2018年2月11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1,2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8月1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B: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信息”)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1,897.99万元

及违约金,并对1,5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1月13日,汉柏科技将其享有的以普天信息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1,897.99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1,500.00万元融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5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8月23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C: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普天信息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2,736.00万元及违约金,并对2,0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0月19日汉柏科技将其享有的以普天信息为付款方的应收账款2,736.00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2,000.00万元融资,到期日为2018年4月7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8年8月23日开庭,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判决。

D: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922.9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9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8年2月8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5,922.92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9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8月1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E: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5,719.62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4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9月12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5,719.62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4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3月7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F:向天津二中院提起诉讼,请求中教仪公司支付应收账款债权本金3,925.19万元及违约金,汉柏科技对3,000.00万元本金及至实际给付日的利息承担回购责任,工大高新、彭海帆、田坤对汉柏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起诉状中称:2017年12月14日,汉柏科技将其在中教仪公司的应收账款3,925.19万元转让给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并申请融资。同日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向汉柏科技发放3,000.00万元融资款,到期日为2018年6月10日。彭海帆、田坤、工大高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17、工大高总于2017年5月15日向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借入贷款5,000万元,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和张大成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借款纠纷,苏州安泰投资成长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诉至法院。根据(2018)苏0591民初120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工大高总持有的工大高新无限售流通股67万股、限售流通股940万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18、哈尔滨亿博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起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2,327.11万元及利息,哈尔滨中院于2018年5月4日作出(2018)黑01民初第2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23,271,132.06元及利息,并承担158,155.66元的案件受理费。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欠款。

19、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安装公司”)于2017年5月诉至哈尔滨中院,要求红博商贸城给付尚欠工程款本金10,595,893.00元及利息。

哈尔滨中院于2017年9月4日作出(2017)黑01民初34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商贸城给付工程款10,581,893.22元及利息(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并承担受理费85,291.36元。省安装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中院于2017年冻结招商银行黄河路支行账户及查封红博商贸城一辆丰田埃尔法车,2017年12月红博商贸城将该车抵款68万元给付省安装公司,哈尔滨中院执行局于2018年1月17日追加工大高新为被执行人,并于2018年3月26日冻结了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会展500万元股权,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物产20.9万元股权、工大高新持有的红博广场250万元股权,冻结期限1096天。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欠款。

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起诉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21,704,515元及利息;哈尔滨中院于2017年9月15日作出(2017)黑01民初34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红博物产支付工程款22,435,498.16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53,977.49元。省安装公司申请执行后,法院冻结了红博物产的账户,分别于2017年11月7日冻结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账户,并于2017年12月5日扣划320,000.00元、2018年3月14日扣划2,190.00元、2018年4月25日扣划3,696.71元;2017年12月18日冻结红博物产建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账户,并于2018年3月13日扣划2,309,910.00元、2018年4月19日扣划78,900.00元、2018年6月11日扣划87,829.35元;2018年3月5日冻结建行哈尔滨龙源支行账户,并于2018年3月13日扣划1,407,900.00元、2018年4月24日扣划1,181,193.29元;2018年4月19日冻结建行哈尔滨建源支行账户,并于2018年4月19日扣划1,039,984.32元、2018年5月31日扣划70,749.48元、2018年7月2日扣划187,040.99元;2018年4月19日冻结农业银行龙乡支行账户,并扣划5,200.00元、2018年5月11日扣划357,254.54元、2018年7月2日扣划179,734.62元;2018年4月19日冻结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账户, 并于2018年5月9日扣划941,274.34元、2018年7月2日扣划126.36元;2018年5

月30日冻结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户, 并扣划202,750.16元;2018年6月11日冻结交通银行哈尔滨辽河支行,并扣划123,832.24元;2018年5月31日冻结建行哈南分理处,2018年7月2日扣划789,163.15元;2018年5月31日冻结建行哈尔滨农垦支行,2018年7月2日扣划34,944.98元;2018年6月25日冻结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2018年6月27日扣划703,700.28元、2018年6月29日扣划449,865.90元、2018年7月2日扣划49,111.04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欠工程款本金为11,909,146.41元。

20、黑龙江冠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教育考试培训大厦给付工程款2,471,215.92元及利息709,275.93元;于2018年6月28日向哈尔滨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给付工程款13,692,607.38元及利息。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件已开庭未裁决。

21、哈尔滨合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简称“合力公司”)于2017年4月起诉至哈尔滨中院,要求给付10,591,498.26元钢材款及违约金。哈尔滨中院于2017年7月30日作出 (2017)黑01民初1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商贸城给付货款10,591,498.26元并支付违约金(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三标准计付),并承担受理费110,037.77元,工大高新对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合力公司申请执行,哈尔滨中院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冻结红博商贸城建设银行哈尔滨工大支行账户;2017年12月6日冻结建设银行哈尔滨红博支行账户;于2017年12月6日冻结建设银行哈尔滨南岗支行账户;2017年12月15日冻结工大高新中国邮储蓄银行深圳龙岗支行账户,2018年4月26日扣划1,075.00万元。

于2018年7月13日和201年8月6日冻结工大高新江苏民生银行木渎支行账户。

22、黑龙江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870.00万元及利息。南岗法院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2018)黑0103民初310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870.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27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欠款。

23、黑龙江博施建筑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670.45万元及利息,此案已开庭审理,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双方正在和解中。

24、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3民初9823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应给付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及利息743.32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78万元。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25、刘跃威于2018年5月28日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哈尔滨宏诚消防设施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623.66万元及利息,红博物产、工大高新承担连带支付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26、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呼兰玉米淀粉糖分公司(以下简称“玉米淀粉糖公司”向西集粮库收购玉米,至2007年10月31日欠玉米款306.46万元,西集粮库将债权转给孙为民,孙为民起诉至呼兰法院,呼兰法院作出(2008)呼民初字第469号民事判决书。进入执行程序后,呼兰法院于2012年冻结公司持有的哈尔滨龙丹利民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权,2013年查封玉米淀粉糖公司11处房产,2017年重新查封。2013年另有3处房产通过法院裁定归孙为民所有,抵欠款337.12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执行。

27、2000年,工大高新、工大集团、工大高科设立北京哈特程达太空育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程达公司”)。 2002年程达公司与三河市农业局签订《荷兰大棚转处理协议》,2003年与三河市花木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荷兰大棚转给程达公司,程达公司同意承担三河市林业局欠农业银行228万元贷款。2003年三河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该笔贷款由三河市财政局代为偿还,待程达公司申请到农行贷款后从贷款中扣除228万元。2005年,程达公司三股东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河北兴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马志涛、宋海军。2015年该公司被批准予以注销。三河市财政局于2018年3月份起诉至三河市法院,以程达公司破产清算时,并未通知三河市财政局申报债权为由,要求程达公司原股东、继任股东连带清偿228万元借款。三河市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作出(2018)冀1082民初12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三河市财政局的诉讼请求。三河市财政局已于2018年6月8日向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上诉,2018年7月25日二审开庭,于8月6日判决驳回三河市财政局的上诉请求。

28、黑龙江和兴建设集团于2018年1月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147.25万元及利息。南岗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2018)黑0103民初33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147.25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9,026.50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29、哈尔滨华联储运有限公司于2018年起诉至呼兰法院,要求龙丹利民给付1,274,562.50元煤款。呼兰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黑0111民初15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龙丹利民给付货款1,274,562.5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3,136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30、黑龙江大正彩翼涂料销售有限公司于2018年起诉至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岗法院”),要求红博物产给付502,936.76元工程款及逾期滞纳金。南岗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2018)黑0103民初720号判决书,判决红博物产给付工程款502,936.76元及利息,并承担4,415.00元的案件受理费。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31、广东联盛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起诉至南岗法院,要求红博商贸城给付工程款11.6万元及利息2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32、根据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1民初2618号民事判决书,奶户蒋凯地因买卖合同纠纷,于2017年将龙丹利民乳业诉至呼兰区人民法院。龙丹利民给付蒋凯地奶资款96,253.63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62.50元。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33、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2017)黑0103民初8638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应给付韩秀梅货款及利息8.65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0.18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尚未支付。

34、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乳业有限公司因拖欠樊树祥牛奶款686,540.70元,2018年7月18日,樊树祥将龙丹利民乳业和本公司诉到呼兰区人民法院。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该案尚未开庭。

35、受公司债务逾期、诉讼的影响,汉柏科技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已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影响,2018年1-6月净利润出现亏损4547万元,明显低于收购时预测数据,相关资产已存在减值迹象,但具体金额目前无法确定,所以对汉柏科技的2018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及商誉未计提任何减值准备。

36、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37、公司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工大集团等担保总额580,600.00万元;

担保余额451,543.00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担保逾期180,745.00万元,详见第十节、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8、截止2018年6月30日工大集团资金占用费余额为966,070,868.07元,具体如下:

1)根据工大高新2017年4月14日与赵林香签订的借款合同,工大高新向赵林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到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根据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赣民初93号],确认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 1,825.00万元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

2)2017年7月1日,工大高新以持有的存货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

3)2017年3月1日,工大高新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付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2亿元,同日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将2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4)2017年8月22日,子公司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付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1亿元,同日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将1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5)公司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签署的施工合同约定,中冶天工承担着整个工程的装饰、装修、周边配套及数据中心设备等的建设,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于2016年12月29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2亿元转给工大集团。

6)公司为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但由于其他出资方未及时出资,加之欲投资项目尚不成熟,2017年12月19日,北京瑞鑫嘉业将2亿元转入工大集团。

7)2017年10月13日,工大集团向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000.00万元,经与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汉柏科技预付款中扣除。最终形成工大集团资金占用。

8)龙丹利民以8,000.00万元存单质押为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实际借款人为工大集团)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18 年5月28日龙丹利民收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贷款提前收回通知书,以质押存单还款7,600.00万元,最终形成工大集团资金占用7600万元。

9)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2017年7月31日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116.2万汇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转入工大集团。

10)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付款中欠工大集团往来款32,841,131.93元。

39、由于工大集团资金占用和违约担保的影响,公司对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第五节,十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40、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本期实现收入15,483,819.07元,

其中关联交易为15,483,819.07元,占100%;本期采购金额为1,635,089.54元,其中关联交易为13,977,832.85元,占11.7%。

41、2018年4月9日,公司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与北京誉高航空设备有限公司(甲方)签订了人民币资金拆借合同,甲方向乙方拆出资金1亿元,拆借期限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5月31日,并由彭海帆先生、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5000万元、4月11日收到5000万元,北京汉柏科技有限公司将收到的10000万元转给北京耀畅通嘉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交易细节还需时间核实及确认,故此笔欠款和在债权尚未入账。

42、公司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红博新天地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已被公司之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于2018年2月14日完成注销。

43、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玉米淀粉糖分公司自2006年10月开始停产;公司之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的蛋白生产车间自2007年11月开始停产,精炼油车间自2014年11月开始停产。

44、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2017年7月31日 ,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转给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划给集团。其余83.8万元正在侦查。

45 工大高新南京银行方庄支行账户被查封 查封依据:(2018)苏执保10号之一、二、十、十二,冻结日期和查封依据待查。

46工大高新中国光大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原因和查封日期待查。47、公司冻结账户详情如下:

1) 公司账户冻结、查封的情况:

2)公司分公司账户冻结和查封情况:

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冻结/查封金额 (元)(截止目前)账户类别原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工大 高新2300186525*****46,903.06基本户与吴成文借贷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工大 高新0200316819*****100,967.55一般户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开发区支行工大 高新0200316819*****100,967.55 (轮候)一般户与赵林香借贷纠纷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工大 高新857110010*****2,000.00一般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工大 高新230018681******1,678.78一般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工大 高新230018657******3,929.73一般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工大 高新2300186525*****1,164.35 (轮候)基本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区支行工大 高新94403901******截止2017年末冻结金额为10,839,312.50元,截止目前冻结97,441.98元,其余已被扣划非预算单位专用户合力公司与红博商贸城买卖合同纠纷
南京银行方庄支行工大 高新0518230000******987.61元一般户(2018)苏执保10号之一、二、十、十二
民生银行木渎支行工大 高新6988******/一般户合力公司与红博商贸城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光大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工大高新500908800******查封金额及冻结金额待查一般户查封依据:待查,暂无法提供
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冻结/查封金额(元)账户类别原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支行红博商贸城230018652******183,566.59基本户合力公司和省安装公司合同纠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45190245******43,340.94一般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230018653******82,630.59一般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支行23001865******585.82一般户

(3)公司子公司账户冻结及查封情况(a)红博物产账户冻结、查封情况

开户行账户名账号冻结/查封金额(元)账户类别原因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红博物产350004111******226,400.00一般户与省建安公司合同纠纷
建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230018667******87,829.35一般户
建行哈尔滨龙源支行23050186******0.00一般户
建行哈尔滨建源支行230501866******51,109.48一般户
农业银行龙乡支行0806660******84,272.24一般户
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611266801******0.00一般户
建行省行营业部23001868******0.00基本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支行17272202******17,186.42一般户
交通银行哈尔滨辽河支行2310006******218,210.74一般户
建行哈南分理处2305018******1,284,463.61一般户
建行哈尔滨农垦支行2300186705*****34,944.98一般户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65010078*****1,420,937.22一般户
建设银行长江路支行2305018*****281188.00一般户
建设银行红赣支行230501*****0.00一般户
建行哈尔滨黄河路支行红博物产230018*****/一般户与苏宁云商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350004*****1,540,000.00一般户
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3500041*****198,141.00一般户与迅达中国合同纠纷

(b)汉柏科技账户冻结及查封情况

序号单位银行名称金额(元)账户类别
1汉柏科技建行鑫茂支行6285#2,715.67基本户
2浦发天津分行2264#481.19一般户
3交通银行大港支行6826#391.06一般户
4汉柏民生西长安街1500#177.34一般户
5汉柏民生自由贸易试验区8663#560.67一般户
6工行南门外支行5360#297.23一般户
7工行白堤路支行7067#5,453.80一般户
8工行南门外支行8740#0.00一般户
9天津浦发浦昌 0422#28,937.04一般户
10浦发北京分行8549#9.70一般户
11汉柏建行南开支行0395#8,415.89一般户
12北京银行双秀支行 0953#16.45一般户
13建行鑫茂支行0104#美元2,673.79收汇待核查户
14建行鑫茂支行0096#美元62.72美元结算户
15汉柏建行南开支行2304#美元8072.8美元结算户
16汉柏建行南开支行2311#美元4,107.78收汇待核查户
17天津浦发浦昌 0149#0.00一般户
18天津浦发浦昌 0157#12.59一般户
19交通银行大港支行0123#港元383.03一般户
20交通银行大港支行0667#美元85.36一般户
21交通银行天津滨江支行9202#27026.22一般户
22工行南门外支行6292#69.67一般户
23上海浦发银行天津科技支行0364#40.69一般户

(c)龙丹利民账户冻结及查封情况

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冻结/查封金额(元)账户类别原因
中国建设银行呼兰支行龙丹利民230018675******/一般户山东碧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加工承揽纠纷

截止本财务报表签发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它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事项。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112,871.2015.581,112,871.201001,112,871.2015.401,112,871.2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02,746.5042.04925,524.9730.822,077,221.533,054,497.5042.25928,122.2930.392,126,375.2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26,292.0742.373,026,292.071003,061,292.0742.353,061,292.07100.00
合计7,141,909.77100.005,064,688.242,077,221.537,228,660.77100.005,102,285.562,126,375.2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哈尔滨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1,112,871.201,112,871.20100.00%已涉诉,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112,871.201,112,871.2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380204.0018785.875%
2,671.000.00
1年以内小计382,875.0018,785.87
1至2年425,000.0029,750.007%
2至3年1,097.00109.7010%
3年以上0.000.00
3至4年3,152.00630.4020%
4至5年0.000.00
5年以上2,190,622.50876,249.0040%
合计3,002,746.50925,524.9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597.32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欠款单位欠款金额欠款年限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1,380,461.525年以上19.33
哈尔滨新大地实业有限公司1,112,871.205年以上15.58
哈尔滨金星乳业有限责任公司467,274.055年以上6.54
罗坤380,903.135年以上5.33
北京阳光溢彩科技有限公司203,799.995年以上2.85
合计3,545,309.8949.64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298,317,067.7999.5461,064,365.094.611,237,252,702.701,287,982,664.0699.5456,574,394.460.261,231,408,269.6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052,510.780.426,052,510.781006,052,510.780.466,052,510.78100.00
合计1,304,369,578.5710067,116,875.871,237,252,702.701,294,035,174.84100.0062,626,905.24——1,231,408,269.6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哈尔滨宇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951,632.70951,632.70100.00账龄长,预计无法收回
王猛946,007.60946,007.60100.00账龄长,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897,640.301,897,640.3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049246085.0143616817.614.16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049,246,085.0143,616,817.614.16
1至2年249,008,868.0717,430,620.787
2至3年25,462.502,546.2510
3年以上
3至4年1,382.17276.4320
4至5年00
5年以上35,270.0414,104.0240
合计1,298,317,067.7961,064,365.09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489,970.6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550,070,868.071-2年42.1732,481,720.76
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345,295,183.781至5年26.47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01,650,968.001年以内15.46
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33,865,042.511至5年10.26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30,000,000.001年以内2.30
合计/1,260,882,062.36/96.6632,481,720.7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471,044,457.363,471,044,457.363,471,044,457.363,471,044,457.36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526,443.01526,443.01530,137.11530,137.11
合计3,471,570,900.373,471,570,900.373,471,574,594.473,471,574,594.4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52,198,149.0552,198,149.05
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36,983,447.0636,983,447.06
哈尔滨哈特商务酒店有限公司22,828,752.4322,828,752.43
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72,628,495.8272,628,495.82
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424,539,102.00424,539,102.00
汉柏科技有限公司2,811,866,511.002,811,866,511.00
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3,471,044,457.363,471,044,457.36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二、联营企业
哈尔滨群博智能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530,137.11-3,694.10526,443.01
小计530,137.11-3,694.10526,443.01
合计530,137.11-3,694.10526,443.0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4,966,972.31965,391.0087,852,597.6654,535,869.58
其他业务5,633,261.72253,288.505,495,853.85258,720.48
合计40,600,234.031,218,679.5093,348,451.5154,794,590.06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694.10-58,448.46
合计-3,694.10-58,448.46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5603570.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35,003,570.8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61-0.224-0.2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会计报表。
载有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关于2016年度及2017年度财务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核报告》原件。
本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董事长:张大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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