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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新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8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600701)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提示

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您好!

欢迎您来参加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以下事项希望得到您的配合和支持。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股东大会设会务组,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四、请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照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登记要求于2019年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办理登记手续。已办理登记手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9年10月23日上午9:30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10:00以后停止办理登记手续。 五、为维护良好的会议环境,会议期间请勿高声喧哗、随意走动和使用移动通讯设备,请将手机设置为会议模式。大会工作人员可以要求以下人员退场:衣帽不整者;扰乱会场秩序者;携带危险物品者。对于严重干扰相关股东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者,将提请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以其所持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投票表决时,应填写股东名称(单位或姓名)、持有(代表)股份数额,并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后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栏内任选一项,并划“√”表示选择,多选或者不选视为废票。 七、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出席会议股东推选的两名股东代表与监事会推选的一名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股东及股东代表将填写完整的

表决票投至投票箱后即生效,不得再行撤回表决票。最后,祝您心情愉快,工作顺利!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0月23日 上午10点00分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21层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0月23日

至2019年10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首先会议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大会议程第一项:通过监票小组成员和总监票人。大会议程第二项:宣读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议 案 名 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
2《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3《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
4《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
6《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大会议程第三项:请各位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大会议程第四项:投票表决以上议案。大会议程第五项:由总监票人宣布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大会议程第六项:由律师宣读《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大会议程第七项:宣读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签署相关文件。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工大高新拟通过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向彭海帆等40名交易对方购买汉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100%股权,同时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募集不超过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00%的配套资金。2016年4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券许可[2016]947号),核准了工大高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

二、业绩承诺约定情况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100万元、27,800万元和33,1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8%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因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应自筹现金补偿,工大高总不涉及现金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汉柏科技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7,199.02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793.58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23,100万元超出2,693.58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1.66%。

2、汉柏科技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2,874.38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2,419.57万元,较原承诺业绩的27,800万元超出4,619.57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6.62%。

3、汉柏科技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37,684.72万元,其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8,205.60万元,没有完成原承诺业绩33,100万元。

四、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已聘请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标的资产(汉柏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估值。2019年4月20日出具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所持有的汉柏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中科华评报字【2019】第046号)评估报告所载2018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汉柏科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400.17万元,评估值10,565.02万元,增值额10,164.85万元,增值率2,540.13%。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补偿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19]2188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对应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0,565.02万元,较重大资产重组时标的资产之交易价格25亿及配套资金投入31,186.65万元,工大高新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了270,621.63万元减值;标的资产2018年12月31日纳入工大高新合并报表的各项可辩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25,289.25万元及商誉价值62,554.29万元。按照各项资产的评估结果,共发生减值85,543.29万元。

五、业绩补偿方案及测算结果

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彭海帆、工大高总需要按照约定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自筹现金补偿。

1、差异情况

根据中准事务所出具的汉柏科技2016年度-2018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

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汉柏科技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以及2016年度至2018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均未达到承诺实现的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承诺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差异数(实现数-承诺数)
2016年度23,10025,793.582,693.58
2016年度-2017年度50,90058,213.157,313.15
2016年度-2018年度84,000-169,992.45-253,992.45

2、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工大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内容,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100万元、27,800万元和33,1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8%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自筹现金补偿。汉柏科技实际净利润在利润补偿期间内未达到预测净利润的,上市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向彭海帆、工大高总定向回购其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依法予以注销。

3、股份补偿数量及现金补偿测算结果

彭海帆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及应补偿现金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92%-累积已补偿金额

工大高总每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8%-累积已补偿金额;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由于汉柏科技2018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协议进行补偿测算,彭海帆需

以其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103,068,78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工大高总持有公司177,808,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8%,其需要通过持有汉柏科技股份认购的上市公司33,057,7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9%)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总价向彭海帆、工大高总定向回购其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并予以注销。同时,因彭海帆股份不足以补偿,尚需现金补偿约

63.31亿元。

截至目前,业绩承诺方彭海帆因个人融资需求将持有公司股票103,068,783股全部质押;同时彭海帆为汉柏科技融资提供担保以及个人借款未能及时偿还,涉及较多诉讼,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轮候冻结状态且已被列为失信人;2018年12月,彭海帆部分个人房产已经被拍卖。因彭海帆持有公司股票全部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公司无法向彭海帆定向回购其股份并注销,彭海帆亦没有能力补偿现金部分,不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期足额业绩补偿。同时,从目前状况判断,由于上述原因,后续能否业绩补偿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业绩承诺方工大高总因涉及较多诉讼,其持有公司可用于补偿的股份处于轮候冻结状态,已被列为失信人。截至目前,公司无法依据协议约定,定向回购其当年应补偿的股份和注销,工大高总不能按期足额业绩补偿。同时,从目前状况判断,由于上述原因,后续能否业绩补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方切实履行业绩承诺,努力采取措施向承诺方彭海帆、工大高总追偿,通过合法合规方式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但由于上述原因,追偿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议案二: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提供的其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工大集团2017年12月31日预计损失率为15.90%,公司对工大集团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的偿债能力进行核实,得知工大集团2017年度已经出现债务延期的事实,资产负债表日已经不具备完全偿付能力。

1、按照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所以公司2017年度对关联方工大集团资金占用款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不符合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应按照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对工大集团及其附属企业提供的担保,在2017年资产负债日均已存在,应根据工大集团2017年末的资产负债状况计提预计负债。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事项的发生时间和性质对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2017年所有者权益658,600,685.07元,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8,600,685.07元,累计增加2018年所有

者权益0元,增加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58,600,685.07元。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889,843,383.68-87,429,755.07802,413,628.61
预计负债0.00571,170,930.00571,170,930.00
资产减值损失72,259,789.7187,429,755.07159,689,544.78
营业外支出66,419,968.87571,170,930.00637,590,898.87
净利润78,488,310.78-658,600,685.07-580,112,374.2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7,229,086.53-658,600,685.07-531,371,598.54
净资产4,355,028,412.02-658,600,685.073,696,427,726.95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4,237,617,359.34-658,600,685.073,579,016,674.27
未分配利润296,352,261.62-658,600,685.07-362,248,423.45
基本每股收益0.1230-0.5135

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1,231,408,269.60-60,369,755.071,171,038,514.53
预计负债571,170,930.00571,170,930.00
资产减值损失30,281,775.6160,369,755.0790,651,530.68
营业外支出12,513.92571,170,930.00571,183,443.92
净利润-66,361,938.00-631,540,685.07-697,902,623.07
净资产4,032,745,854.03-631,540,685.073,401,205,168.96
未分配利润104,402,698.81-631,540,685.07-527,137,986.26

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

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2,708,039,885.78-87,429,755.072,620,610,130.71
营业外支出826,099,567.26-571,170,930.00254,928,637.26
净利润-4,392,358,946.37658,600,685.07-3,733,758,261.3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342,092,595.93658,600,685.07-3,683,491,910.86
期初未分配利润296,352,261.62-658,600,685.07-362,248,423.45
基本每股收益-4.1963-3.5598

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2,798,620,264.96-60,369,755.072,738,250,509.89
营业外支出628,128,108.03-571,170,930.0056,957,178.03
净利润-3,688,545,316.70631,540,685.07-3,057,004,631.63
期初未分配利润104,402,698.81-631,540,685.07-527,137,986.26

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其他应收款15,931,045.71190,000,000.00205,931,045.7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4,486,266.75-200,000,000.004,486,266.75
资产减值损失645,997.9010,000,000.0010,645,997.90
未分配利润202,922,081.10-10,000,000.00192,922,081.10
净利润-60,564,343.58-10,000,000.00-70,564,343.58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789,379.11-10,000,000.003,789,379.11
净资产4,378,045,937.25-10,000,000.004,368,045,937.25

2016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须追溯调整。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211,894,108.83-10,000,000.004,201,894,108.83
基本每股收益0.02180.0060

议案三: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7年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17年8月18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于2017年10月23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

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深圳高新投借款2,300万元,利率为14.1%,期限为一年,用于归还汉柏科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借款及利息。

由于目前汉柏科技资金流动性仍存在较大困难,经与深圳高新投协商,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用以偿还上述深圳高新投2018年8月对公司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议案四: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博会展”)租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体育中心”)红博会展购物广场一层开展经营活动,建筑面积119,559.76平方米。2017年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签订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根据协议,红博会展买断会展体育中心8米1轴/65轴至A轴/A26轴外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经营权,买断期限由原协议期限10年延长为18年,即自2009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年费用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整。2018年度红博会展经营面积占公司商业服务业总经营面积25%,经营收入占公司商业服务业总经营收入35%以上,为保障公司经营场所的持续稳定,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协商一致,拟签订《补充协议》,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第八条:在买断期间内,会展体育中心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需在行使约定解除权前90个自然日通知红博会展。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博会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变更为:在买断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博会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会展体育中心受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控制,工大集团董事长郭君巍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王明秀先生为工大集团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红旗大街301号

4、法定代表人:张大成

5、注册资本:75,000万元

6、经营范围:体育场馆、展览馆、游泳馆(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3日)、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5月31日)。主办、承办展览会、展销会、贸易洽谈会(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业务;出租自有房屋;接受委托从事酒管理。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财务指标:会展体育中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7.19亿元,净资产为26.95亿元,营业收入为0.65亿元,净利润为-7,78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8米1轴/65轴至A轴/A26轴外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的经营权。

(二)权属状况:交易标的所有权持有人为会展体育中心。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

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2009年-2018年经营权转让价格为每年人民币5,000.00万元。2017年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签订了《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红博会展买断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8米1轴/65轴至A轴/A26轴外档上墙内,红旗大街一侧的下沉广场的经营权,买断期限由原协议期限10年延长为18年,即自2009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买断18年经营权费用总计人民币90,000.00万元,其中,已支付完毕2009年-2019年的租金。本次《补充协议》不涉及定价。

五、《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在买断期间内,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单方终止本协议的,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会展体育中心再次转让该经营权的,红博会展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2、本补充协议为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部分,以《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的约定为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红博会展与会展体育中心本次拟签订《转让资产经营权协议》之《补充协议》,修改了终止协议的约定方式,为公司经营场所的持续稳定提供了保障,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议案五: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借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7年因经营发展需要,于2017年8月18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一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于2017年10月23日非公开发行公司债(第二期),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其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深圳高新投上述担保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的反担保保证责任。2018年10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向深圳高新投借款1,950万元,利率为14.1%,期限为一年,用于偿付汉柏科技公司债(第二期)当年利息。

由于目前汉柏科技资金流动性仍存在较大困难,经与深圳高新投协商,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借款人民币2,224.95万元,用以偿还上述深圳高新投2018年10月对公司的借款及利息。此外,公司拟向深圳高新投申请新增借款人民币1,950万元,用于偿付汉柏科技公司债(第二期)本年利息。

上述二笔借款总计人民币4,174.95万元,借款年利率为8%,借款期限一年,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议案六: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独立董事时阗华女士的辞职报告,时阗华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会主任委员职务,因时阗华女士的辞职会使得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选举初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

附件:初立女士简历初立女士,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审计师职称,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曾任中业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负责人、北京永拓同望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技术合伙人。初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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