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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新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证券代码:400100证券简称:工新3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新”、“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核准,工大高新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1万元

加:2021年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6.76万元

减:2021年年度已使用金额:3,073.54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

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万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06.96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公司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和原下属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明锐”)分别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汉柏明锐、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均简称为“《三/四方监管协议》”)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专项帐户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前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前述议案,公司被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将

归还至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该笔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28日,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如下:

单位:元

户名开户银行募投项目账号金额备注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8025100000001627-已销户
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56567012010090039245-已销户
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30501865751000004810.00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未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监管,存在着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说明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0.00元,但公司实际尚未使用的存放于其他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06.96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已使用金额勾稽关系不符,主要系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募集资金均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汉柏明锐、独立财务顾问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2017年2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为6个月,2017年8月23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自2018年以来,因多种负面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有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亦有部分股权被冻结,公司现金流较为紧张,日常运营资金存在较大缺口,现有的自有资金无法支付到期款项,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审慎考虑,为解决公司经营困境,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工大集团为解决上述事项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

(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根据工大高新提供的资料,工大高新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工大高新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工大高新体系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质上构成了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公司体内其他专用账户(非募集资金专户)并开始使用,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未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系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相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1,351.7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73.5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9,338.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0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51,351.7531,351.7531,351.75031,367.50-100%注1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0.00020,196.71-100%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3,073.5417,774.28-2,225.7288.87%注2
合计71,351.7571,351.7571,351.753,073.5469,338.49-2,225.7297.1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工大集团2017年5月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并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所持有的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全部股权,2019年12月23日上述拍卖成交,汉柏科技及其子公司汉柏明锐已不再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至被拍卖时点,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存在该情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该情形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7年2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购买了恒丰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为6个月,2017年8月23日,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并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存在该情形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存在该情形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注1:工大集团2017年5月向吴成文借款人民币1亿元整,公司为该笔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逾期,吴成文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并申请法院拍卖公司所持有的汉柏科技全部股权,2019年12月23日上述拍卖成交,汉柏科技及其子公司汉柏明锐已不再被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截至被拍卖时点,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注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1,367.50万元(含利息费用),其中已支付的20,000.00万元工程款项被工大集团占用,即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1,367.50万元(含利息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已为0元(已完成销户)。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终止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并将被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工大集团提供的向第三方的借款合同、工大集团和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银行对账单据,工大集团已向第三方借款,前述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款项已于2018年12月27日由第三方代工大集团偿还,后续由工大集团偿还其对第三方的借款,即公司已收回被工大集团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但公司为保证资金安全,将该部分资金暂时存放于哈尔滨工大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账户内,未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将上述被偿还的募集资金转回公司体内并开始使用,但为避免募集资金账户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未在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实施,存在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情形。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17,774.28万元。

注3: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

附表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20,000.003,073.5417,774.2888.87%
合计20,000.003,073.5417,774.2888.8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为缓解公司流动性困难,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保障,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项目被占用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的《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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