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9月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苏宏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2 年9月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范春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现董事会提名苏宏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由于公司原非独立董事范春强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现董事会提名苏宏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苏宏瑞先生:1984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新加坡品牌推广公司总裁助理、汇丰银行保险部销售主管助理、新加坡国际贸易公司和新加坡环保品牌管理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公团队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宏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2-034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