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工新3: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0

证券代码:400100证券简称:工新3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1月21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中院”)裁定对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大高新”)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哈尔滨红博会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哈尔滨红博物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红博广场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及公司四家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指定破产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2年12月27日9时30分采取网络形式在“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于2022年12月30日9时30分截止。本次债权人会议对《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进行了表决,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

本次债权人会议议程主要包括:

1、合议庭宣读《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

2、管理人作《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介绍核查规则,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表;

3、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4、管理人作《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

5、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分别作审计和评估工作情况的说明;

6、管理人作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报告;

7、管理人介绍《债权人会议表决须知》。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议案及表决情况表决议案:《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表决情况:对《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表决同意的有表决权债权人共计82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的60.29%,超过半数;投同意票的债权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5,377,789,640.44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1.82%,超过半数。该表决事项已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以上会议表决议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风险提示

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重整计划获批并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从根本上摆脱债务和经营困境,化解破产清算风险,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如未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重整计划、重整计划未得到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工大高新等五家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