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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舍得酒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19年8月2日经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通过,并于2019年10月12日取得《关于核准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44号)。
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791.03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77.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48.61%;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660.78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473.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71.89%。
同时,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8.86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56.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46%;公司2020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71.25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28.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有关2019年度和2020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有关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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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行会后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一季度业绩变动的情况和主要原因
2020年一季度,公司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同比变化 |
营业收入 | 40,437.94 | 69,749.13 | -42.02% |
其中:酒类业务收入 | 33,544.44 | 59,315.78 | -43.45% |
营业总成本 | 34,427.45 | 54,514.86 | -36.85% |
营业利润 | 6,157.26 | 15,325.10 | -59.82% |
净利润 | 3,123.31 | 10,804.28 | -71.09%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668.86 | 10,056.14 | -73.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3,371.25 | 9,928.61 | -6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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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减少感染的风险,居民减少外出,聚饮市场、宴席市场的处于半停滞状态,对白酒消费形成了普遍性的冲击。2020年1季度,舍得酒业和部分上市白酒企业白酒业务的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股票代码 | 公司名称 | 2020年1-3月 | 2019年1-3月 | 同比增长 |
600519.SH | 贵州茅台 | 243.91 | 216.30 | 12.77% |
600809.SH | 山西汾酒 | 41.14 | 40.27 | 2.15% |
603589.SH | 口子窖 | 7.67 | 13.46 | -43.02% |
603369.SH | 今世缘 | 17.67 | 19.48 | -9.27% |
603198.SH | 迎驾贡酒 | 7.27 | 10.92 | -33.42% |
600559.SH | 老白干酒 | 6.87 | 10.35 | -33.65% |
600779.SH | 水井坊 | 7.29 | 9.30 | -21.63% |
600197.SH | 伊力特 | 1.52 | 5.08 | -70.20% |
600702.SH | 舍得酒业 | 3.35 | 5.93 | -43.45% |
603919.SH | 金徽酒 | 3.38 | 5.14 | -34.18% |
600199.SH | 金种子酒 | 1.02 | 1.88 | -45.78% |
平均值 | -29.06% | |||
中位数 | -3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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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和特效药物,在疫情最终被控制后,因疫情导致的负面影响最终将消除。综上,2020年一季度的业绩变动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变动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1 | 酿酒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 182,005.30 | 100,479.00 |
2 |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 42,500.00 | 42,500.00 |
3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32,235.00 | 32,021.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75,000.00 | 75,000.00 |
合计 | 331,740.30 | 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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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XYZH/2017CDA70026号、XYZH/2018CDA70027号、XYZH/2019CDA70002号、XYZH/2020CDA7004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会后事项期间,公司没有出现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3、公司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2020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668.86万元,同比下滑
73.46%,主要是本期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销售减少所致,不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无异常变化。
5、公司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公司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也没有发生未在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公司业务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及签字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签字注册会计师宋晋平更换为欧阳立华,除此外未发生其他更换。
10、公司自提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之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未做过任何形式的盈利预测。
11、除此前已向贵会报送的会后事项中涉及的诉讼、仲裁外,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潜在纠纷。
12、公司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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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没有发生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公司不存在因媒体质疑报道以及相关质疑报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综上所述,自发审会后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募集或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尚未披露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各项发行条件,没有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所述重大事项及其他影响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且符合《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的规定。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