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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6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26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并于2019年9月3日对《问询函》内容回复公告,现将有关问题补充回复公告如下: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文中简称或术语均与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编号:临2019-037)中所指含义相同。)

1、公司接受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等委托进行景区运营管理业务。委托业务的定价政策、签订相关合同中付款时间的约定情况,近5年每年确认该业务的收入金额、回款金额、产生的应收账款余额、收入的确认方法等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委托

合同委托方合同受托方负责营运管理的景区定价政策中标通知编号合同约定的管理定价原则合同约定的支付 期限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收入确认方法
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曲江池遗址公园和唐城墙遗址公园通过招标方式市场定价NO.SCZD2010招函676/2有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参考价格的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平等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委托方次月对受托方上一月工作验收合格后,根据受托方提交的确认单和相关合法凭证,按月管理酬金标准,确认应向受托方支付的管理费用(含酬金),每月的20日前支付上月的管理费用2014年3,483.442,322.291,161.15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3,483.444,064.01708.01
2016年3,351.993,773.73354.01
2017年3,962.823,193.151,553.38
2018年4,999.843,785.842,229.39
2019年1~6月2,523.84-4,904.66

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大雁塔景区、大唐不夜城景区(含开元广场、银泰广场等)和唐慈恩寺遗址公园通过招标方式市场定价NO.SCZD2010招函676/3有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参考价格的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平等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受托方按月计提酬金,应提交经委托方验收合格的确认单和相关合法凭证,委托方根据确认单和管理酬金标准计算管理酬金,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管理酬金付至受托方管理账户,每年最后一月结清全年管理酬金2014年3,425.081,744.041,719.97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3,439.104,560.97598.09
2016年3,309.323,439.10598.09
2017年3,988.143,434.101,405.45
2018年5,395.704,275.623,061.01
2019年1~6月2,338.63943.592,681.07
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曲江大明宫遗址公园通过招标方式市场定价NO.SCZD2010招函676/4有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参考价格的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平等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除2010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外,自2011年起委托方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管理酬金付至受托方的管理账户2014年17,350.0010,502.7516,329.88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14,701.678,539.4822,492.06
2016年12,326.6010,452.4824,849.58
2017年12,084.9111,379.9226,279.66
2018年12,084.9113,444.6925,644.97
2019年1~6月6,042.457,231.1224,818.85
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田峪河景区通过招标或市场定价方式比照市场价格定价有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参考价格的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平等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受托方按季度计提管理酬金,委托方根据确认单、服务项目及定价标准计算管理酬金,按季支付。2014年331.34301.8556.18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298.06278.7774.51
2016年285.97298.0674.51
2017年281.1974.51298.06
2018年140.59-447.09
2019年1~6月--447.09
宗圣宫有市场相同或类似服务参考价格的遵循市场价格;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按照平等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受托方按季度计提管理酬金,委托方根据确认单、服务项目及定价标准计算管理酬金,按季支付。2014年215.91215.9117.99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206.84207.7517.09
2016年197.00205.0317.09
2017年193.4251.26170.86
2018年96.71-273.37
2019年1~6月--273.37
西安曲江农业博览园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农业博览园提供管理服务,双方同意并确认服务的项目和标准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结束后10日之内。2014年1,486.00400.002,112.00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1,431.00800.002,743.00
2016年1,377.00600.003,574.00
2017年1,255.661,343.753,561.25
2018年627.83500.003,726.75
2019年1~6月131.84-3,866.50

大秦寺景区

大秦寺景区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管理酬金的标准以受托方提供实际发生费用的清单,双方确认的管理酬金为准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结束后10日之内。2014年---依据合同按月确认
2015年60.0060.00-
2016年50.8450.84-
2017年81.5986.48-
2018年121.01-128.27
2019年1~6月-128.27

注:大秦寺景区2017年、2018年收入金额与回款金额及应收账款金额情况系2016年营改增价税分离产生。

2、公司下属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接受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开展绿化养护类、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类合同定价公允性、支付期限及收入等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 委托方合同 受托方合同类别定价政策中标通知书编号合同约定的管理定价原则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际回款金额应收账款余额收入确认方法
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西安曲江大雁塔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绿化养护类合同(1份)通过招标方式市场定价NO.SCZE2018招函139/4结算依据《曲江新区绿化养护标准实施细则》等每月对受托方进行考核
2016年1068.23849.24283.08依据合同确认
2017年1068.231132.32283.08
2018年1068.231132.32283.08
2019年1~6月364.13283.08385.98
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类合同(32份)通过招标方式或市场定价NO.SCZE2018招函139/2、NO.SCZE2017招函2101/12等依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规定进行结算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2016年2843.0814301413.08依据合同确认
2017年324023852268
2018年3150.063205.043322.98
2019年1~6月9703103982.98

3、上述欠款方最近5年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上的主要内容及原因

(1)西安曲江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办公室

单位:元

截止日期2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款项性质及内容
2015年12月31日4,045.004,045.00000应收管理酬金0.4万元
2016年12月31日15,136.0011,091.004,045.0000应收管理酬金1.51万元
2017年12月31日27,099,368.7927,084,232.7911,091.004,045.000应收大明宫景区管理酬金2,709.93万元
2018年12月31日15,136.000011,091.004,045.00应收管理酬金1.51万元

2019年6月30日

2019年6月30日15,136.000011,091.004,045.00应收管理酬金1.51万元

(2)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元

截止日期2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款项性质
2014年12月31日233,333.32233,333.32000应收公厕维护费23.33万元

(3)西安曲江楼观道文化展示区管理办公室

单位:元

截止日期2年以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款项性质
2015年12月31日37,534.0036,816.00718.0000应收管理酬金3.75万元
2016年12月31日7,142,458.007,120,000.0022,458.0000应收楼观四景区管理酬金714.25万元
2017年12月31日7,992,500.007,992,500.00000应收楼观四景区管理酬金799.25万元
2018年12月31日17,302,500.0014,310,000.002,992,500.0000应收楼观四景区管理酬金1730.25万元
2019年6月30日26,631,218.3416,483,718.3410,147,500.0000应收楼观四景区管理酬金2663.12万元

账龄在2年以上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未能及时收回上述款项。公司已积极与委托方联系,加大催收力度,力争尽早收回。

4、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和合理性情况如下: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 余额期初账面 余额增减额增加的主要原因
备用金568,359.7330,472.84537,886.89各部门日常零星支出备用借款
个人往来5,654,429.422,811,707.242,842,722.18主要为员工支付经营活动相关费用产生的借款增加所致。其中:旅行社个人借款支付团款增加约80万,大雁塔个人借款支付游客医药费增加约32万元,芙蓉园个人借款支付商品采购款约29万元
押金/保证金8,376,892.595,571,121.002,805,771.59主要为本期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度代发红利款保证金200万元
应收水电费15,992,612.0312,759,723.793,232,888.24主要为为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垫付的景区管理相关的公益用水、用电费用增加所致
代垫款7,536,466.957,327,150.01209,316.94公司日常经营零星代垫款增加
pos机刷卡及第三方支付699,845.841,599,511.05-899,665.21公司pos机刷卡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回款增加
其他往来25,499,073.2922,286,593.023,212,480.27主要为本期支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8年度代发红利款378.38万元

合计

合计64,327,679.8552,386,278.9511,941,400.90

合理性情况说明:

(1)备用金、个人往来、其他往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开展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应收款,具有一定的商业合理性。

(2)押金/保证金及其他往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截至2019年6月30日向中国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付的分红预付款(含保证金),公司已于2019年7月8日实施完成权益分派,相关保证金已退回公司,该事项已办结。

(3)应收水电费情况说明:根据公司与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所签订的景区管理协议,与景区管理相关的公益用电、用水及能耗费用由委托方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每月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我方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应收水电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未能及时收回相关款项,公司已与西安曲江新区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沟通联系,并加大催收力度,力争尽早收回,以降低其他应收账款金额。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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