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1月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收到的主要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收款单位 | 拨款单位 | 项目名称 | 补助金额(万元) |
1 | 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文创产业园区及企业政策奖励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 60.08 |
2 | 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文创产业园区及企业政策奖励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 67.44 |
3 | 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旅游厕所项目资金 | 15.00 |
4 |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旅游厕所项目资金 | 15.00 |
5 | 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补贴款 | 30.00 |
6 |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2015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60.00 |
7 | 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曲江新区财政局 | 新三板挂牌补贴 | 100.00 |
8 | 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市财政局 | 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 | 50.00 |
9 | 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市财政局 | 2019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奖励 | 65.00 |
10 | 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 | 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2014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 17.87 |
合计 | 480.39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政府补助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类型。其中,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2015年市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60万元、公司海洋极地公园分公司收到的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旅游厕所项目资金15万元,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西安曲江智造文化旅游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新三板挂牌补贴、2018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补贴款和2019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共计245万元 ,以及西安曲江城墙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收到的文创产业园区及企业政策奖励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27.52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2018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旅游厕所项目资金15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成本;公司大唐芙蓉园景区管理分公司收到的2014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17.87万元,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费用。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