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百零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9月7日15: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21-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六项议案,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全部六项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9月9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