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获得政府补助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9年7-9月,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2,871.08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补贴项目名称 | 补贴金额 (万元) | 文件依据 | 与资产/ 收益相关 |
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制造项目奖励 | 77.00 | 管委会合作协议 | 与收益相关 |
出口信用险补贴 | 1,487.91 | 宁商财【2019】388号 | 与收益相关 |
生产扶持资金 | 20.11 | 苏美达长江公司万州项目投资 补充协议书 | 与收益相关 |
商务发展资金 | 62.78 | 苏财工贸【2018】15号 | 与收益相关 |
2018年企业研发费用省级财政奖励 | 50.00 | 苏财规【2017】21号 | 与收益相关 |
进口贴息 | 329.87 | 穗商务函[2019]1188号 | 与收益相关 |
展费补贴 | 24.47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肥高新区电费补贴 | 714.13 | 合政【2013】76号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各类政府补助 | 103.09 | ——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返还 | 1.72 | ——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2,871.08 | —— | ——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得的上述补贴资金,计入2019年7-9月相关的会计核算科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