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刚果(金)年产30,000吨电铜、5,800吨粗制氢氧化钴(金属量)湿法冶炼项目”进行结项,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99,139.22万元,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247.40万元,合计99,386.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10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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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