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2-15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盛国际”)。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四环”)为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宏盛国际向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的合计10,000万美元以及不超过10,000万美元增加额度选择权的银团贷款额度授信提供本金最高额不超过20,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连带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盛屯矿业为宏盛国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源四环拟与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同意为本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汉源四环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282,515.2262万元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33,896,822,852.54 | 27,345,762,505.34 |
负债总额(元) | 15,783,075,820.21 | 13,572,841,345.04 |
资产净额(元) | 15,479,557,195.51 | 11,929,864,868.09 |
项目 | 2022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9,244,030,723.54 | 45,236,733,111.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5,854,870.33 | 1,031,454,101.89 |
8、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担保人汉源四环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 | 汉源四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
担保金额(主债权) |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
担保范围 |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渣打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宏盛国际合计不超过贰亿美元的授信业务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直至主协议及相关项下协议中最晚一笔债务的应付日后的三年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公司为宏盛国际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05月02日
3、注册地址:RM 22G 5F, SELWYN FACTORY BUILDING, 404 KWUN TONG ROAD,KWUNG TONG, KOWLONG, HONG KONG.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港币4,314.2万元
6、经营范围:国际贸易与投资
7、宏盛国际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 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2,269,885,311.03 | 1,773,011,645.81 |
负债总额(元) | 2,449,445,215.82 | 1,920,396,285.81 |
资产净额(元) | -179,559,904.79 | -147,384,640.00 |
项目 | 2022年1-6月 (未经审计) | 2021年1-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49,859,561.94 | 108,577,174.88 |
净利润(元) | -102,474,699.11 | -66,157,583.96 |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宏盛国际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 | 宏盛国际资源有限公司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保证期间 | 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直至主协议或及项下担保债务中最晚到期应付的一笔债务的应付日(不因提前到期而调整)后的三年止 |
担保本金金额 | 最高额20,00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
担保范围 | 1)偿还根据主协议及融资文件下应付渣打银行及其他融资方(债权人)的所有担保债务;2)在主协议及融资文件项下的任何付款义务构成的担保债务;3)或渣打银行及其他融资方(债权人)实现其本保证下的权利所遭受的费用和花费以及所采取的任何行权行动所导致的任何数额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宏盛国际是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全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宏盛国际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23,174.3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7%,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18,224.3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06%,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