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宁百货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期有多家媒体报道对公司持有的物业征收情况及价值进行多方猜测,经公司了

解,目前公司南楼房屋已从原有的拆迁范围内划出,因此我公司无法获得征拆补偿

●2019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换手率达33.98%,成交量为15.65亿元,换手率及

成交量均高于公司及市场均值;市盈率为584.86,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传闻澄清

近期有多家媒体报道对公司持有的物业征收情况及价值进行多方猜测,但征收情况及估值依据与事实存在差异,现就上述报道有关事项予以澄清说明如下:

2015年5月15日,我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收到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旧百货大楼片区{南宁市历史文化街区“老南宁·三街两巷”(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预公告》。政府拟对包括我公司位于南宁市朝阳路39、39-41号旧百货大楼片区改造项目蓝线图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征收。

我公司朝阳店及总部办公场所所处的朝阳路物业分为南、北两楼,旧百货大楼片区为公司南楼,北楼并不在上述征收预公告的征收范围内。

近日,出现相关报道后,我公司对上述征收土地进展情况进行了了解。截至目前,上述拆迁征收工作仍处于前期筹备中。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因我公司南楼房屋已列入南宁市历史建筑名录,已从原有的拆迁范围内划出;目前南楼只能按照“修旧如旧”的方式重新修缮。因此,我公司不存在拆迁征收的

情形,也无法获得征拆补偿,更不能与广州浪奇所获拆迁补偿款相提并论。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南宁市富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富天)目前持有南宁百货股份79,77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14.65%;2019年12月4日其通过司法拍卖获得22,912,309股(占公司总股本4.21%,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南宁沛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沛宁)将与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结成一致行动人关系,以维持控股股东地位。详见2019年12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2019年12月11日,公司就南宁沛宁将与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进展情况发函询问,南宁沛宁回复:目前仍在履行审批手续,尚未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2019年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2. 近期有媒体报道南宁富天与本公司前十股东中的洪琬玲、深圳雷虎实业有限公司存在隐匿交集关系。南宁富天分别于2019年12月6日、12月11日回函称:截至回复函件出具之日,南宁富天与洪琬玲、深圳雷虎实业有限公司或本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人关系或潜在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详见2019年12月7日、12月1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三、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8.60元,涨幅9.97%,换手率

33.98%,成交量为15.65亿元,换手率及成交量均高于公司及市场均值;市盈率为584.86,批发零售业平均市盈率为15.63(数据来源:中证指数),公司市盈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大股东质押风险情况

2019年12月6日,南宁富天将所持本公司63,000,000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78.97%,占公司总股本的11.57%。详见2019年12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五、其他风险提示

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与广西伟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根据一审判决情况,我公司将产生预计负债约570万元。而我公司前三季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00.66万元,可能对公司本期利润造成负面影响。我公司将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详见2019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公告。

六、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我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