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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30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文投控股 编号:2019-070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性质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等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

③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④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⑤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2)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相关要求,公司将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与《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附件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相比,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①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等规定,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②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③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④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⑤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主要变化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

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3.债务重组的主要变化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债务清偿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本期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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