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审议聘任的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所聘任的职务,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规定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淼磊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强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凤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小琴:
姜 宁:
张利军:
2021年7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