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元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12 | - | 2021/8/13 | 2021/8/13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8/12 | - | 2021/8/13 | 2021/8/13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 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027元。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
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
0.03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联系部门:凤凰股份证券法务部联系电话:025-83566255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