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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东软集团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8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

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公司九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贷款即将到期,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董事会同意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成套和高技术含量产品贷款利率,按季结息。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的四宗面积共计135,761.7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积共计79,206.84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依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隆房估字[2021]3066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34,890.23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本次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的四宗面积共计135,761.7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七处建筑面积共计79,206.84平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4号”,面积为98,657.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7,991.28万元。

2、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5号”,面积为20,56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1,665.6万元。

3、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2号”,面积为6,685.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541.55万元。

4、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3号”,面积为9,855.1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评估价值为854.44万元。

(二)地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1896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为33,216.07平方米,用途为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0,838.40万元。

2、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字第N100091403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为12,886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厂房。评估价值为3,447.01万元。

3、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0121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为2,652.74平方米,用途为客户中心。评估价值为857.63万元。

4、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31113号”,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为6,352平方米,用途为办公楼。评估价值为1,833.82万元。

5、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04327号”,总层数4层(包括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11,209.4平方米,用途为其它(研发综合楼)。评估价值为3,208.13万元。

6、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0122号”,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为12,067.4平方米,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3,430.76万元。

7、房屋所有权证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东陵区字第N100076305号”,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为823.23平方米,用途为附属用房。评估价值为221.61万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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