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苏逵、于月华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由监事陈军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一)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
(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
分别支付87万元和33万元的审计费用(不含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O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