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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连山: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2-057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准确反映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公司决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951.56万元、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651.52万元;本公司计提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商誉减值准备171.72万元,预计以上事项共计影响公司本期收益减少3,774.80万元。

二、计提资产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价值,按可收回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2015年3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土厅的大力支持下,以建设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所用,支付探矿权补偿金和采矿权转让费3,730.00万元,收购西藏三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与个人阿努次仁的采矿权,取得了国土部门核发的采矿权证,并对矿山资源储量进行了备案。截止2020年9月30日,该采矿权账面原值3,730.00万元,累计摊销778.44万元,账面净值2,951.56万元。

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项目初选厂址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由于拉萨城区规划改变等原因,项目转移至山南市,原采矿权范围内矿产资源无法开发利用,目前该采矿权许可证已过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同意西藏中材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对该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951.56万元。本项资产减值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2,951.56万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熟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工艺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节能减排压力大,产品成本居高不下,且生产线已无升级改造的价值,先后于2015年以后陆续停产,固定资产至今闲置,目前处于待报废处置状态。

截止2022年9月30日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2#熟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账面原值为28,064.21万元,已计提折旧21,722.70万元,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473.42万元,净额868.09万元。经过减值测试,预计可收回净残值为216.57万元。公司决定同意酒钢(集团)宏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其1#、2#熟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51.52万元。本项资产减值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651.52万元。

3.公司于2007年收购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兰州大通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并成本大于所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而确认合并商誉金额为674.67万元。根据北京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年出具的《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科华评报字[2008]第010号),已计提该项商誉减值准备325.34万元。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下属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同意将兰州红古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2022年,公司对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应确认商誉减值497.06万元,前期已计提该项商誉减值准备325.34万元,本次尚需计提减值准备171.72万元。本项资产减值计提预计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171.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资产减值计提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质量,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预计以上事项共计影响公司本期收益减少3,774.80万元。

四、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各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决策程序符合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的事实清楚、依据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资产减值计提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四)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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