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主要产品 | 产量(吨) | 销售(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甲醇 | 47,026.00 | 46,959.00 | 6,632.67 |
二、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产品 | 2020年第三季度平均售价(元/吨) | 2019年第三季度平均售价(元/吨) | 变动比例(100%) |
甲醇 | 1,596.06 | 1,944.89 | -17.94 |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主要原材料 | 2020年第三季度平均采购价(元/立方米) | 2019年第三季度平均采购价(元/立方米) | 变动比例(100%) |
焦炉气 | 0.330 | 0.404 | -18.32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