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审
阅了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相关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的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