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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3-28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交易所关于信息
披露的有关要求,通过查验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
团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取得并审
阅了首旅集团财务公司 2014 年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对首旅
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隶属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首旅集团”),由首旅集团全额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
币。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首旅集团
及其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 2012 年 7 月 31 日获准筹
建,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开业批复(银监复
[2013]195 号),于同年 4 月 23 日领取《金融许可证》(证号:00590034),
2013 年 4 月 28 日办理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10000015843238),经营范围涵盖资金结算、存款、贷款、融资租赁、票据、
贴现、财务顾问等。
    法定代表人:白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 38 号北京一轻大厦 9 层
    注册资本:10 亿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
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按照《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
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
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
要的前提条件。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管理框架,制订公司风险战略和风险管理基本政策,监督
检查有关执行情况;对经营管理层有关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以及在
信用、市场、操作、合规、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
审阅公司风险报告,评估风险管理体系的总体情况及有效性,提出完善风险管
理和内控制度的建议,以确保将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水平控制在
可承受的范围内;对分管风险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督促
经营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识别、评估、检测和控制风险;监督和评价风险
管理部门的设置、组织方式、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意见; 拟订公司董
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授权范围及授权额度并报董事会决定;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设置与评价考核;审核公司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并对不良资产的管理、处置和
责任认定工作进行审批决策;组织重大经营业务或新业务品种的可行性风险论
证;协调公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重大风险问题的处理;对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的
有关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会授权,对经营管理层工作情况进行监
督;监督及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审核公司的财务报
告程序及财务报告,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重大事项披露;监督和促进内部审计
和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用、更换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和人员的尽职情况及工作考核提出意见;对经董事会审议
决定的有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具体执行,根据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信贷审查委员会是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总
经理领导下的信贷业务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贷款、担保、票据贴现和承兑等
信贷业务起审查和制约作用。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将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
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
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设置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计稽核
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六个部门。
   结算业务部主要负责建立公司资金结算体系,实施资金结算业务;设计集
团及成员单位资金结算管理方案;管理成员单位结算账户。
   信贷业务部负责制定信贷业务运营制度、计划及日常执行控制管理;负责
集团内成员单位资信管理;对集团内成员单位进行授信业务及信贷业务管理;
负责金融产品推介及客户关系维护。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计划管理及全面预算管
理, 并管理财务公司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账户间资金调拨。
   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司风险体系运行状态的日常监测及对各部门业务的日
常监督;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开展
监督与评价,确保公司合规运营。
   审计稽核部负责对公司执行金融法规及各项业务制度情况实施稽核,督促
公司内部各项管理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审查评价公司治理及各项经营
活动的效果;实施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专项稽核和其他事项。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综合办事与协调的行政机构,主要负责综合行政、人力
资源以及信息化管理。
   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制定有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
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
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部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
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业务控制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
了关于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的各项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
风险。
   (1)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
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依靠运营管理信息
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公
司运营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
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
制,系统能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分人保管,并禁止带
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授信管理办
法》、《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票据承兑业务管理
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度
及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公司开展
的信贷业务。同时,公司会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
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
   (2)贷后检查情况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由信贷业务部按季度对有存
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
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
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管理人员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
进行监控。
    3、内部稽核控制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稽核部并制定相关管
理办法,由审计稽核部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
项稽核。 审计稽核部是财务公司稽核工作的执行机构,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
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等进行监督
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
理层及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现行信息系统身份认证采用了用户口令加 USBkey 数字证
书两种形式进行分级管理,控制合理、安全。公司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功能
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等模块,
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
批流程管理等相关的业务处理功能,系统支持资金的归集和下拨、网上支付和
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
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 4,715,108,097.10 元,
净资产 1,093,919,881.42 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9,263,981.30 元,净利
润 68,071,067.63 元。
    (二)管理情况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
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
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
等重大事项;也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
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
政处罚和责令整顿。
    (三)监管指标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各项监管财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34 条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
    资本充足率 34.92%。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尚不具备相关业务开展资质,未开展相关业务。
    3、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担保余额人民币 3,270 万元。
    4、短期证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40%;
    尚不具备相关业务开展资质,未开展相关业务。
    5、长期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30%;
    尚不具备相关业务开展资质,未开展相关业务。
    6、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 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比例 0.13%。
    (四)股东及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1、股东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唯一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存款人民币 104.54 万元,贷款人民币 143,100
万元。
    2、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首旅集
团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人民币 1,499,851,483.70 元。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企业北京法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办理贷款余额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情况分析,我们认为:
    (一)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
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
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首旅集团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规定经营,未发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首
旅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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