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议并认可《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3月25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了《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50.75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292,135.37万元的1.56%。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包括:1、已单独审议并托管的宁波城投的两个商业地产项目;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的规定,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单独确认的可以豁免按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事项:宁波科环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向关联方出售的水泥;按国家认定或政府定价,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自来水、燃气等物资。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550.75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292,135.37万元的1.56%。
现由于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及业务发展需要,十届四次董事会拟审议《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合计调增342.15万元。调整后,预计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892.90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净资产292,135.37万元的1.67%。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预计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决策程度规范,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无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不存在严重依赖关联交易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钟建波先生、朱伟先生、马林霞女士、王兵团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何自力、邱妘、徐衍修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