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1月8日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其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前期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一定争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对零售百货业联营模式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做了明确规定。据此,因公司部分营业收入涉及零售百货业联营模式,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项目进行更正。
更正前: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20年4-6月 | 2020年7-9月 | 合计 |
营业总收入 | 396,099,191.89 | 784,409,385.48 | 675,711,084.43 | 1,856,219,661.80 |
其中:营业收入 | 396,099,191.89 | 784,409,385.48 | 675,711,084.43 | 1,856,219,661.80 |
营业总成本 | 337,595,603.88 | 594,598,425.29 | 534,768,524.68 | 1,466,962,553.85 |
其中:营业成本 | 285,039,921.37 | 532,458,331.09 | 472,908,291.69 | 1,290,406,544.15 |
更正后: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20年4-6月 | 2020年7-9月 | 合计 |
营业总收入 | 349,523,812.32 | 721,197,750.10 | 596,807,622.93 | 1,667,529,185.35 |
其中:营业收入 | 349,523,812.32 | 721,197,750.10 | 596,807,622.93 | 1,667,529,185.35 |
营业总成本 | 291,020,224.31 | 531,386,789.91 | 455,865,063.18 | 1,278,272,077.40 |
其中:营业成本 | 238,464,541.80 | 469,246,695.71 | 394,004,830.19 | 1,101,716,067.70 |
调整数据: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20年4-6月 | 2020年7-9月 | 合计 |
营业总收入 | -46,575,379.57 | -63,211,635.38 | -78,903,461.50 | -188,690,476.45 |
其中:营业收入 | -46,575,379.57 | -63,211,635.38 | -78,903,461.50 | -188,690,476.45 |
营业总成本 | -46,575,379.57 | -63,211,635.38 | -78,903,461.50 | -188,690,476.45 |
其中:营业成本 | -46,575,379.57 | -63,211,635.38 | -78,903,461.50 | -188,690,476.45 |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临2021-003号公告《宁波富达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备查附件
1、《宁波富达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0日